关于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严格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质监局发〔2014〕1号
关于印发《**局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股、室、所: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局考勤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局
2014年1月21日
抄送:0000局、县纪委
**局办公室2014年1月21日印发3-
可事后及时补交,未签到又无《考勤书面证明书》的,视同旷工。所有《考勤书面证明书》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交局办公室登记(审批领导外出往后顺延)。
5、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与事假、病假一样需事先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6、病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7、请休假及因公出差的审批程序:
(1)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的,由本股室主要负责人批准;超过1天的,须经本股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还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2)股室主要负责人:1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3)副职局领导: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4)局主要领导:请休假报市局和县政府批准, 外出报办公室备案。
三、奖惩规定
1、无故缺一次签到扣发当月工资津贴100元。病事假视为缺勤,病事假期间工资按规定执行。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视为出勤。工作人员凡不履行请(休)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津贴300元。
2、请事假或缺勤(不含病假)的,先用年休假冲销天数,不够冲销的按100元/天相应扣减其工作津贴或年度考核奖金。签到可以向局分管领导请迟到(早退)假(不超过签到时间一小时),-4-
事后一天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两次迟到(早退)假累计半天事假。
3、凡《考勤书面证明书》不真实,除对当事人按照规定处罚外,对于把关不严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考勤登记人员都给予同等处罚。
4、工作人员因为作风纪律被县纪委等相关部门督查通报,除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一次扣发当月工资津贴1000元,两次以上(含两次)扣发当年年终考核奖金。
5、连续病假达三个月或全年累计病假达66天的不发年度考核奖金。
6、工作人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对上班迟到全年超过10次或无故旷工超过1天(含1天)的,年终考核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上班迟到全年超过20次,无故旷工超过5天不足15天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考核制度停止执行。
9、本制度由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解释,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局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2014年1月21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