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洪农村信用社远程监控实施细则_远程监控查库实施细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4:30:3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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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洪农村信用社远程监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市联社文件精神,特制订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远程监控中心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远程监控中心对金库实行异地远程守护,对全辖营业网点柜员日常操作、ATM机运行情况、金库库房管理情况和营业场所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监控,达到防范风险、实时监控、同步监管的目的。

第三条 联社监控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对监控中心操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指导、培训学习,科技部门负责网络安全运行和技术保障。

第二章 监控中心的管理、人员配置及值班安排

第四条 县联社成立远程监控中心,设在联社二楼。

第五条 远程监控中心配备5人,负责对全辖营业网点、ATM机、金库库房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远程监控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倒制,交接班时间:第一班:上午8点-下午3点;第二班:下午3点-晚上10点;第三班:晚上10点-第二天上午8点。监控中心主任除对全辖内监控维护、信用社检查、联社召开会议等特殊情况外,与值班人员共同值班。

第三章 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待遇及补助

第七条 监控中心人员工资系数参照中心库一般工作人员执行。第八条 第二班和第三每班补助20元。

第四章 各岗位工作职责

第九条 远程监控中心职责

(一)负责辖内基层库房守护和夜间信用社守库人员是否按时到岗的远程监控工作。

(二)负责辖内营业场所安全的远程监控工作。

(三)负责对辖内各营业网点柜面部分操作风险的远程监控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自助机具(ATM机)运行及安全的远程监控管理。

(五)负责金库头寸上下介制度执行的远程监控管理。

(六)负责优质文明服务远程监控监督。

(七)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条 监控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远程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在领导授权范围内协助制订和完善各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确保远程监控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二)负责对远程监控中心监控员的劳动纪律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请销假管理、换班审批和考勤工作。

(三)负责远程监控中心人员管理、教育、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中心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

(四)负责并监督值班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远程监控系统的有关资料等重要信息不泄密,不外传。

(五)负责对远程监控发现的违规问题,按流程进行处理,且归档保管。

(六)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有关远程监控资料。

(七)每季度对辖内所有网点监控系统进行一次巡查。

(八)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一条 远程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辖营业网点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服务实时监控。

(二)负责对联社中心库和远郊金库出入库管理进行远程实时监控,负责中心库头寸上下介制度执行的远程监控管理。

(三)负责对全辖ATM机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控。

(四)负责如实登记《广洪信用联社远程监控违规情况现场处理登记簿》,详细记录监控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按月向辖内信用社各网点通报监控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线索及时向保卫部报告,并填写《广洪信用联社远程监控发现问题移交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负责下载拷贝发现问题的监控录像片段,并在当月刻录成光盘归档保管。

(六)负责逐日汇总远程监控情况,登记《广洪信用联社远程监控中心值班交接登记簿》。

(七)负责接待各级领导对远程监控的检查、调阅工作,对来人身份及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查,并在《广洪信用联社远程监控中心检查及调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八)负责远程监控中心设备日常维护、检查、保养和故障报修等工作。

(九)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 营业网点及柜面业务远程监控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柜面业务操作远程监控内容

(一)营业网点是否按规定操作综合业务系统各项业务。

(二)第一班工作人员每天对每个营业网点情况进行抽查,每个网点抽查时间不少于10分钟,对需要重点监控的网点及人员可适当延长抽查时间。

(三)主管授权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授权或柜员自行授权的现象;是否存在 “明码”授权等问题。

(四)柜员临时离岗是否退出操作界面、业务印章、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是否入箱落锁。

(五)柜员是否私自调整监控录像的探头后办理业务。摄像头无信号、柜员独自一人加班、经常无客户办理业务等。

(六)款箱是否在远程监控下按规定执行双人签字交接。

(七)远程监控员利用监控对网点办公及营业场所情况不定期进行巡查,内容包括:办公及营业场所区域图像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无关人员长期逗留在办公及营业场所等可疑迹象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柜台服务监控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营业时间对外营业。

(二)营业环境是否整洁、有序,营业柜台和工作台各类物品摆放是否整洁干净。

(三)有无在营业间吃零食、睡觉、玩游戏等行为

(四)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着装。

第六章 自助机具监控内容

第十四条 自助机具监控内容

(一)ATM机加钞是否合规,是否坚持双人操作、双人同进同出,是否坚持钥匙、密码分开管理,人员离开前打乱密码并上锁。

(二)夜间是否有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是否有可疑人员对机具进行破坏等。如发现可疑人员对机具进行破坏,可通过语音对讲系统进行制止,视情况迅速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措施。

(三)每日上下班前管理员是否对自助设备进行巡查,是否检查自助设备出钞口、插卡口有异物及非法广告;是否对机具进行卫生保洁。

(四)机具维修人员对机具进行维护、维修,是否由管理员现场陪同。

第七章 中心库头寸上下介监控内容

第十五条 中心库头寸上下介监控内容:

(一)头寸车上下介是否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二)押运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枪、站位、着装。

(三)解款人员是否按规定着装、使用专用提款箱。

(四)早晨送头寸箱时是否进行上下介。

第八章 监控员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 日常监控操作流程:按时到岗进行交接→登记《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远程监控值班交接登记簿》→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登记《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远程监控网点信号运行登记簿》→做好系统设备及室内清洁工作→操作员登陆→对被监控区域实时监控→记录远程监控情况→发现问题登记《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远程监控违规情况现场处理登记簿》→填写《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远程监控发现问题移交单》→交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情况审核确认处理。

第十七条 违规员工对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并可向远程监控中心申请调阅核实或进行资料回放核实。

第十八条 远程监控分时段重点监控内容:上午8点-10点主要监控各网点头寸押运、头寸交接及员工按时到岗情况;上午8点-下午5点主要监控各网点营业柜面业务操作、统一着装等服务情况;下午5点-下午6点主要监控各网点双人出入库情况;下午6点-第二天上午8点主要监控各网点自助机具(ATM机)运行情况、守库和金库安全情况,以及非上班时间操作系统情况。同时每天从上午8点-下午6点之间利用监控不定期对金库进行巡查,确保金库安全。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中心设备管理

(一)监控中心人员负责监控中心电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卫部负责设备硬件维修和系统维护,计算机中心负责网络维护。

(二)爱护设备,保持其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向保卫部和计算机中心

报告,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动手处理:机具异常发热、发出异味、有异常噪音、监控图像发生异常、其他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 有关人员对监控设备(含营业网点的)包括除尘、擦拭镜头、调整监控角度、检验基本功能等的保养工作必须在保卫部人员的陪同下,出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才能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含营业网点的)一旦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报告监控中心,监控中心会同专业公司进行修复,并详细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远程监控中心属于重要机密部位,应视同营业网点进行管理,非本中心人员不得进入,遇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必须经保卫部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内。

第二十三条 远程监控系统设立两级密码管理,一级密码由监控中心主任管理,二级密码由远程监控中心操作员管理。音视频信息储存的删除、复制必须启动一级密码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四条 远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经监控中心主任审批,不得擅自换班。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1、在远程监控中心接洽或留宿外来人员(包括非值班人员)。

2、在远程监控室吸烟、打牌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或不按规定坐班及值班睡觉等。

3、乱扔、乱摆杂物以及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和强磁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4、对监控发现的问题或风险未予以揭示。

5、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未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报告。

6、被监控网点在已监控时段中发生案件或事故,但监控员未揭示风险。

7、不按时到岗,应实时监控的重点时段未实时监控,导致发生案件或事故未及时发现。

8、擅自拆卸远程监控有关设备,更改远程监控系统的设置和程序。

9、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10、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资料。

11、泄露远程监控系统的密码、用途、技术参数和有效监控范围。

12、网点内勤上班(或值班)表在每周星期一由内网中上报远程监控中心,远程监控中心收集存档。

第二十五条 远程监控资料调阅管理

(一)远程监控中心有权调阅人指: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保卫部经理和监控中心操作员。有权人员可以对所有网点的实时监控情况调阅回放,联社其他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对职能范围内业务可进行实时监控和调阅回放。其它人员一律无权进入系统调阅。

(二)系统内检查或参观学习远程监控中心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保卫部陪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仔细审查审批单并核对来人身份后,方能开门允许其进入远程监控中心,同时将调阅内容在《广洪信用联社远程监控中心检查及调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三)远程监控中心设立1名公共用户,所有有权人调阅监控资料均以公共用户名进入系统调阅,并由监控中心主任进行指导操作,公共用户的密码及用户名由监控中心主任管理维护,并负责按月更换密码。调阅的同时,不得影响其他操作员的正常工作。

第十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远程监控中心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修订、补充。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x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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