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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更好地促进荆门的建设和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放活科技人员的力度,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荆门市拥有荆门石化、荆门市大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5研究所等大型企业和荆门大学、荆门职业技术学院、荆楚理工学院等本专科院校,具有各类型、各层次人才,科技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特点,但科技人才大多分别属于各企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未能真正形成人才优势互补,从而造成一部分科技人员闲置和人才资源的浪费现象。为了更为合理的利用荆门现有的科技人才资源,推动荆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放活科技人员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解放思想,改变传统人才观念,突破各企事业单位部门壁垒,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开放的大人才意识
1、改变传统观念,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改变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的局面。荆门市的科技人才较多地集中于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本专科院校中,其他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则较为缺乏。允许科技人才在外兼职兼薪,使部分科技人才从较为集中的企业流向人才相对不足的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同时应该鼓励企业科技人才在不影响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在外兼职(或创业),从而促进荆门经济的发展。
2、突破部门壁垒,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避免人才的闲置和浪费,适应了社会人才共享的需要。长期以来,人才资源仅仅被视作“单位人”。这种认识和现行体制,造成了现在有些单位人才闲置、有些单位人才奇缺的社会反常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那就应该树立“大人才”的发展观念,使出人才共享的高招。人才共享就是通过有偿使用、平等协商、利益驱动、市场定位、政府引导,使人才的流动逐步趋于合理和有序。鼓励企事业科技人员兼职是实现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一大趋势。
3、放活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在外兼职兼薪,有利于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的需要。以前,由于机制不活、市场运作不充分,部分企业储备着大量人才,造成了人才的闲置与浪费。而其他的企业人才紧缺,限于经济实力,又养不起足够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政策后,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了因为工作任务安排不充分造成的“闲暇”时间,使他们有了更多的发挥自己特长的机会,而且企业也可以减少用人成本。
二、放活企、事业科技人才,须创新现行的相关体制和机制
1、构建人性化的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服务机构,建立资源共享、分级管理的科技人才信息库,大力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形成面向企事业科技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
2、实施科技人才柔性管理制度。鼓励科技人才采取柔性流动的方式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工作;创办、合办企业或从事产业转移、技术转让、市场开拓等工作。市内企业引进科技人才、智力,可以不受其国籍、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限制,依法与之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工作项目协议,或与其所在单位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用人协议等。以柔性流动的方式到合作单位工作或服务的科技人才,可办理调动手续或不办理调动手续,不迁户籍关系,长期或不定期在合作单位工作。另外,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统筹保险、入驻创业服务中心、购买经济适用房、子女入托和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和有关优惠政策。
3、构建各企事业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运行的人才工作新机制,打破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的障碍,通过推进科技人才一体开发、一体配置、一体使用,实现科技人才资源利用的合理化和最大化。
4、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按市场规律建立起吸纳和使用优秀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采用期权和认购权证等办法,鼓励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技术控股和技术承包,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鼓励兼职兼薪,兼职工作的报酬,在与提供兼职岗位的一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可以采用项目工资、技术成果盈利分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也可以采用与兼职单位协议形成的其他报酬形式。
5、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施重奖。各企事业单位对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适时给与重奖;对独立研究开发或参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实施投产后,单位可连续3-5年从该科技新增留利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金,对完成该成果获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与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骨干,在职称评定上可破格晋升技术职务,用人单位可以低职高聘。
6、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应对创办、领办企业的科技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和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
三、在利用好现有发展平台基础上,为科技人员搭建更多的发挥自身能力的舞台。
1、完善和提升现有的各类示范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的功能,从而更好地发挥出科技人才的技术优势,为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创造效益。
2、加强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科研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打造对科技人才有更强大吸引力的和承载力的平台。
3、建立健全各类别、各层次的学术(或技术)委员会、学术团体、评审委员会,成立各级政府技术咨询机构。各类机构应定期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会(或研讨会),并固定下来形成制度。
4、对于市重大工程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和研究开发工作。对各企业的相关生产技术难题,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联合攻关。
5、继续推行“百名专家基层行”和“科技下乡”等活动,鼓励科技人才下乡进行“技术推广,农林承包”等政策。
6、深入推进《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实施方案》中所提到的关于推荐人才进入各级政府咨询机构,参加各类学术技术委员会、学术团体和评审委员会的活动;积极吸收科技人才参与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推荐、委派或竞争担任科研机构、重大课题负责人,承担重要项目或关键岗位的领导工作。
7、立足我市产业实际,面向全国寻求10个左右科研实力雄厚的高校、研究院所作为协作单位,每年组织专班赴协作单位征集科研成果和项目,向全市推荐。市直属有关部门要积极牵线搭桥,搞好服务,促成项目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省内外人才密集区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
8、针对当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畜牧于水产养殖技术、节水抗旱等课题,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培训、课题联合攻关和项目合作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
9、加大人才市场的培育、监管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兴建综合性的荆门市人才市场,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健全完善人才需求信息网络和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畅通人才供需通道。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相关组织兴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人才测评、职业介绍、薪酬设计、咨询管理等专项服务。
四、做好科技人才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这就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人科技才工作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经常性的科技人才宣传工作,结合科技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大力宣传我市各类科技人才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榜样,增强科技人才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形成推进科技进步的合力。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科技执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风尚。
五、放活企业科技人才,既要推进地区经济的共同发展,又要有利于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
企业科技人员从事兼职兼薪活动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侵犯单位知识产权、泄露单位商业秘密、冲击单位经济利益、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企业科技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从事兼职兼薪活动: 1)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任务以及兼职可能影响本单位任务完成的;2)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3)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