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士官半年工作总结”。
关于做好从2011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从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招收对象。
1、我校2011届毕业生
2、男性
3、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范围,所学专业不在以下范围的,可允许学生报名,由学校统一报市征兵办审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热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会计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二、招收条件。
1、身体和政治条件执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2、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曾服过现役、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士官待遇。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本科学历高定二个工资档次。招收士官的被装于入伍后由部队按照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四、组织报名。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期限为6月1日至8日,报名地点为各学院辅导办。
各学院要在6月10日将报名情况汇报后报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