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_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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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年)终期评估报告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镇经济、人口等基本情况,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我镇自2001年来的“两纲”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分为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责任落实、妇儿工委机构运行、经费投入、宣传培训、纲要监测评估)情况评估和“两纲”实施情况定性目标评估两方面,最后阐述了“两纲”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以及相应的改善措施。

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我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确保 “两纲”目标的实现。2001年—2010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代市镇妇女儿童事业有了新发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儿童在教育、保健和生存环境方面有明显的改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2010年,我镇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了人员对“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统计评估。从评估督导情况来看,截至2010年底,我镇妇女发展纲要六个领域的可量化指标25项,达标24项;儿童发展纲要四个领域的可量化指标21项,均达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

截止2010年底,全镇总人口9.1万人,其中女性4.5万人, 0-18岁儿童1.7万人,其中女童0.8万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8096元,比上年增长6.2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6元,比上年增加6.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547元,比上年增加 11.01 %。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安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

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妇儿工作进行评估,组织领导情况评估从政策制定、领导责任落、机构运行、经费保障、宣传培训、纲要监测评估工作几方面进行评估,“两纲”实施情况评估依据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对妇女的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健康、法律以及儿童的教育、健康、法律保护等情况进行定量评估分析。

三、主要成果

(一)妇女发展纲要: 1.提前达标指标(24项):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人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镇人大女代表的比例、镇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女后备干部比例,居委会、村委会女委员比例,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初中女童毛入学率,三类残疾女童入学率,青壮年妇女文盲率,妇女从业人员比例,农村妇女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比例,防艾知识知晓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新法接生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孕妇产妇死亡率,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生育保险覆盖率,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饮水合格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2.未达标指标(1项):婚前医学检查率。

(二)儿童发展纲要提前达标指标(21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计划免疫接种率,孕妇产妇死亡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儿童保健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母乳喂养率,合格碘盐实用率,幼儿园、中、小学生入学率,幼儿园、中、小学生辍学率,三类残疾女童入学率,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达标率,科技教育普及率,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卫生厕所普及率,中小学法律知识普及率。

四、实施纲要情况评估:

(一)实施纲要组织领导情况: 我镇一直以来始终重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自2001年《四川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我镇认真推动两纲的贯彻落实,在广安区妇儿工委的关心支持和全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妇女儿童事业进入了持续发展时期,实施两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广安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已把两纲的实施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考核中。2001年,镇政府和妇儿工委办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2001-2010年代市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从2004年起,镇财政把妇儿工委办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拨付两纲监测评估经费3万元,保证了妇儿工委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两纲实施以来,我镇三次调整充实了镇、村两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扩增了妇儿工委的联络员和监测评估队伍,健全了组织网络。同时,成立了专门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终期监测评估。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机制,确定了成员单位责任分解目标,建立健全了责任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保证成员单位在贯彻实施两个纲要过程中有计划进行。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向全社会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两纲的内容、目的、意义。镇党员培训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培训列为干部授课内容。同时,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两纲的宣传,镇妇儿工委办共举办培训班15期,知识竞赛6场,有奖知识问答3次、参加答卷1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司法、教育、卫生、劳动、文化、环保、妇联等成员单位也都以现场咨询、有奖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发倡议书等形式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两纲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妇女纲要、儿童纲要实施情况评估

1、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情况从经济与人口情况来看,2010年,全镇户籍总人口7.69万人,其中女性3.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4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4‰;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591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49元。

(1)妇女就业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全镇城乡女性就业人数达3万人,比2000年增加1.3万人,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的比重达76%,高于妇女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要达到40%的目标。从妇女与经济情况来看,2010年我镇城镇单位年末从业人员为8.28万人,其中女性3.29万人,城镇单位女性年末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达39.7%,比 2007年所占比重高0.7个百分点。从分行业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比重来看,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住宿餐饮业、教育业女性所占比重最高,分别达70.37%、61.57%和56.55%。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2000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为2735人; 2005年为21268人;到2010年,增加到19160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员93875人,比2000年增加了83666人。2003年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为3300人;2005年为5231人;2010年,增加到127100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60280人,比2000年增加了55049人。女性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也大幅度增加。

(3)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减少。一是城乡享受低保人数大幅度增加。2004年至2010年我镇有534971人次享受城市低保,有27083人次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镇200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为40.26元,2010年提高到157.84元,人均增长为117.58元。尤其是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单亲家庭和孤儿,在保障标准上都给予了很大的政策倾斜,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在春节慰问、福彩助学上,都优先考虑单亲家庭。

二是加快完善我镇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农村散居五保户的基本生活。2010年在全省率先将农村五保与城市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并轨,将原1800元/年供养标准,提高到3120元/年,按月打卡发放,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

三是为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居住环境。我镇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87人,有三所敬老院,190张床位。近年来我镇对三所敬老院都进行了改造,其中三十岗乡敬老院列入2007年“515”民生工程,2010年1月投入使用,总投资389多万元。居住用房为标准间,均配有呼叫系统,大部分房间配有彩电、空调;附楼有阅览室、医疗室等服务设施;室外有健身器材、游园、果蔬园等。2010年大杨镇敬老院又列为“515”民生工程,并在原址进行翻建。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镇女人大代表比例略减,女政协委员比例增加。2006年区一届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89人,其中妇女代表为44人,占总人数的23.28%;2007年区二届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90名,其中妇女代表为40人,占总人数的21%;2010年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90名,其中妇女代表为38人(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女代表提拔后调离本行政区域),占总人数的20%。区政协委员2006年总人数为145人,其中女委员数为45人,占总数的31%。2007年换届后,区二届政协委员总人数为149人,其中女委员数为39人,占总人数的26%。2010年委员人数与2007年保持一致,没有变化。2010年全镇企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为36%,比2006年均有提高。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为20%,与2007年的比例基本持平。

(2)各级女干部比例有所提高。2010年全镇干部总人数为211人,其中女干部人数为73人,占总人数的34.6%,比2006年的30%提高了4.6个百分点,其中包括正处级女干部1人。2010年,区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分别配备了1名或以上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镇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在机构改革以后,女干部配备率有了明显提高,2010年配备率达60%,比2006年的56%提高了4个百分点。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也有大幅度提高,由2006年的5人提高到2010年的10人,比例提高了50%。

(3)妇女参与基层社区管理的比例有所提高。2010年底,我镇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为31.8%,比2004年的28%提高了3.8个百分点。

(4)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所提高。通过乡镇、街道、工业区妇联主席和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有效民主参与,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团结和凝聚了广大妇女群众,各级妇联组织为各级党组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了妇女儿童利益的有效表达机制,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53、妇女儿童与教育

(1)九年义务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覆盖,到2000年底覆盖面超过100%;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2000年已达100%,中小学生辍学率均为0。同时十分重视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每年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都在98%以上。2010年,全镇在校生共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8人(小学62人,中学16人),红星路小学的特教班、双岗小学的“关爱一体化”教育,成为三类残疾儿童快乐成长的新乐园。科技教育普及率已达到100%。

(2)妇女识字率稳步提高,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缩小。2000年,女性成人识字率、女性青壮年识字率已分别达到97.4%、94.7%。

4、妇女儿童与健康

(1)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2007年、2010年孕产妇死亡人数分别为1人、1人、0人。通过开展妇幼卫生工作,提高了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完善了出生人口素质,其中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各项指标的完成率逐年上升,到2010年以上各项指标完成率达到了100%。2010年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与指标要求差2个百分点;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为770例,比2006年1292例减少522例。婚前医学检查率为0.8%,与指标要求的80%差距较大;出生缺陷发生率0.3‰,成逐年下降趋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

(2)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2010年婴儿死亡数分别为22人、23人、28人;婴儿死亡率分别为7.29‰、6.91‰、8.69‰(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分别为24人、34人、3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96‰、10.22‰、10.25‰(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5‰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分别为3.15%、2.74%、0.05%(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分别为0.13%、0.27%、0.05%;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分别为90.52%、92.24%、93.7%(目标指标要求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为92.17%、94.67%、99.37%(目标指标要求达到96%以上)。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分别为98%、98.5%、100%(目标指标要求达到90%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8.5%、99 %、100%。儿童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分别为10人、19人、8人。15岁以下儿童(全部是男童)结核病登记率分别为0.45%、0.31%、0.28%;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3年都为100%。

(3)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005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2%,比2000年的90.58%提高1.42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100%。

(4)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连续3年为0。2010年,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为94.52%,已超过指标要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连续3年为0。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分别为94.52%。

(5)2006年-2010年,预防未成年人吸毒。2006年-2010年,每年在普法宣传教育日、禁毒日,开展以“远离毒品、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设置有关毒品类型、危害等知识图片的警示展板,设立“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咨询台,还现场回答过往群众所提出有关毒品方面的问题。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禁毒宣传中来,宣传禁毒知识,让禁毒深入人心。但禁毒经费还没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禁毒经费不足。

5、妇女儿童与法律(1)妇女儿童维权力度不断加大。成立了代市镇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2010年7月,区妇联与合肥市公安局代市分局共同协商,在辖区13个派出所和6个社区警务室增挂了“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牌子,明确了“家庭暴力”投诉接待职责,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能得到公安部门的干预保护和及时救助。同时利用148法律服务电话和区法律援助中心这个平台,维护妇女儿童的自身合法权利。2006年9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协调和沟通,进一步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2006年-2010年,共接听、接待、受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婚配等方面权利的案件4730起。

(2)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2010年,公安部门共破获强奸案件 1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4起。2006年-2010年无一起拐卖妇女儿童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在我镇得到有效控制。

(3)保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工作。镇政府法制办积极围绕保护妇女权益,将相关立法建议和信息积极反映给有关立法机关,并积极协助省、市等上级立法机关组织驻地公众参与立法活动,对起草的法规征求意见稿充分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将各方面关于法律、法规等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立法机关。同时,在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等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6、妇女儿童与环境

(1)妇女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8.8%,比指标70%的要求超18.8个百分点。农村改水收益率96.4%,与指标要求的99%以上差2.6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6.4%。

(2)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各项经费不断增加。2010年,区财政用于卫生方面的投入为3574万元,比2007年增长142.31%;2010年,妇幼保健经费为62万元,比2007年增长77.14%;2010年,防治防疫经费为172万元,比2007年增长62.26%;2010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为829万元,比2007年增长62.23%。

五、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将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下,合肥市区划调整后,我镇及时调整了“两纲”的数据指标,增加了农村妇女儿童发展部分内容,建立了新的“两纲”实施指标体系。镇政府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将“两纲”实施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镇政府要求各部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每年政府拨专项经费,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问题。镇委、镇政府于2007年11月召开了代市镇工青妇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代市镇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青妇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坚持行之有效的例会、考核、会办、检查、评估等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按指标要求进行监测统计。2010年,镇委、镇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各成员单位也将“两纲”实施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各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2010年,我镇对“两纲”实施中期监测评估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对疏理出来的重、难点问题,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的问计会,要求各单位制定解决重、难点问题的方案。

1.针对性别比偏高问题,我镇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方案》。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当年实施办法,要求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加强检查,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同时,加大“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宣传力度,开展了“关爱女孩 综合治理性别比”演讲比赛等活动。

2.严厉查处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针对劳动力市场尚不完善,用人单位有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从2003年开始,每年劳动、工商、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使用女工不签合同、不交养老、失业保险,合同中没有女职工“四期”保护条款,女职工因婚、产假扣发工资等侵权现象,责令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3.为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针对流动儿童卫生保健与辖区城乡儿童保健工作不平衡的问题,镇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城乡医疗条件,将流动儿童保健列入社区医疗服务。出台“及时办理”政策,为流动儿童、农村儿童和超生儿童提供即来即办的计免服务;在双岗卫生服务中心、林店、武警省总队医院等8处设立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监测点,对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及时转为常住儿童管理。接种疫苗时,一类疫苗全部免费,二类疫苗由家长自愿选择接种,确保了监测点内流动儿童每年的“五苗”接种率都在95%以上,流动儿童实施的社区医疗保健取得了初步成效。

4.为流动儿童就学铺设通道。镇委、镇政府把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镇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之中,从政策调整、资源配置、就学保障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儿童就学铺设通道,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镇政府确定了4所中小学为流动儿童定点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管理上不断完善措施,加大投入,让辖区内流动儿童与在籍儿童同享优质教育资源,感受到“同一片蓝天下的关爱”。5.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流动留守儿童工作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即级级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一是成立了组织。我镇成立了由分管妇儿工委的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长和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卫生、劳动、民政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同时,10个示范点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区妇儿工委为10个示范点统一制作了“流动留守儿童之家”、“流动儿童保健中心(站)”的示范牌。二是制定代市镇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工作方案。10个流动留守儿童之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任务。三是落实了经费。镇政府给区妇儿工委拨了10万余元专项经费。区妇儿工委给全镇每个示范点拨了8000元经费,用于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10个流动留守儿童之家也相应的拨出配套资金。四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牌子、有人负责、有方案、有职责等。10个示范点共有流动留守儿童800多名;已有420多名志愿者与流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聘请“爱心班主任”105名,“爱心家长”、“代理家长”名。2010年1月17日下午进行了短期培训。区妇联还把流动人口家庭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

6.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婚检率。由于政府取消强制性婚检,目前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参加婚检的人数骤减,2006年-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0.75%、1.24%、0.8%,这将严重影响未来的人口质量。为提高婚检率,宣传、卫生、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坚持媒体宣传与机构宣传相结合,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免费婚检。2010年政府已将婚前保健服务医学检查纳入区民生工程,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并出台了《代市镇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免费婚检保健服务纳入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区政务大厅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一站式”服务。

7.签定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工作涉及两个部分:一是杏花村街道、工业区和大杨镇的东南部地区,这部分农户饮水安全工程入户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我镇三十岗乡和大杨镇西北部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包括三十岗乡9个村、大杨镇4个村实际农户数6652户。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入户工作正在实施。2010年11月初全面动工,工程的主支管网的施工已经完成,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涉及4.42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分两年完成,2007年度和2010年度各解决2.21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预计到2010年,全镇农村自来水收益率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下大力气解决婚检率下降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婚前保健服务(医学检查)是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在当前取消强制性婚检并已实行免费婚检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婚检率,建议宣传舆论部门在全社会加强对婚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让全体公民都能够认识到婚检既是对夫妻双方负责,对家庭婚姻负责;同时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对民族的未来负责,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从而形成自觉参加婚检文明光荣,不参加昏检不道德的社会新风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教育管理,着力解决城乡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当前,农村教育投入与农村发展新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在幼儿教育方面,主要表现在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缺少公办幼儿园,农村幼儿教育规模偏小,办园条件较差,严重制约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同时,0—3岁儿童学前教育还较为薄弱。因0—3岁儿童学前教育不属于区教育局管理的幼教范畴,区内0—3岁儿童学前教育多为私人办学,存在管理不规范,教育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公共投入,在农村兴办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鼓励和倡导开展0—3岁儿童学前教育。

附:

代市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指标完成情况表

代市镇妇儿工委 201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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