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区律师协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定
根据《北京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抓好区律师协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区律师协会党委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学习型党委的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组织形式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根据学习内容,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学习秘书由党委组织委员担任。
第二条学习内容
(一)学xxx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上级的指示、决定;学习法律法规和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习推进律师行业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和规章制度。
(二)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每年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需要调整。
第三条学习形式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专家教授辅导与座谈讨论、参观见学相结合等形式。
第四条学习时间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组织一次。一般为每月第二周五下午。若有变化,顺延至下一周五下午。
第五条学习要求
(一)理论学习要有观点摘录、体会感受、研讨题发言提纲。
(二)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因故缺席的要补学。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