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学校食堂及小卖部承包合同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小卖部承包合同书”。
三明市农业学校 食堂、小卖部承包合同书
甲方: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 乙方:
为办好学校食堂、小卖部,服务广大师生,甲方将地处一楼的第一食堂、小卖部以承包方式提供乙方经营,现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承包期限为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至二○一○年中专班放暑假止,合同期叁年。若招标人建设新的食堂,竣工验收合格后启用新食堂,承包合同自然终止,招标人不给承包人任何补偿。
2、经公开招标,乙方以1000人(在校住宿生数)为基数每年 元(每学期为.元)中标。乙方上缴给甲方的承包款每年分二次上缴,每次应缴金额根据1000人(在校住宿生)为基数的中标价计算,应缴承包款以2000人为基数,每增加或减少100人按中标金额增加或减少5%计算应缴承包款。每年4月30日和11月1日为确认学生数时间,即每学期应上缴的承包款为:K×中标价×P×0.5 其中:系数K=(核准的学生数÷1000);系数P=【1+(核准的学生数-2000)/100×5%】,计算系数P时5月陆续离校的顶岗实习学生人数按当期学生人数计算,不减半;计算系数K时顶岗实习学生人数按当期学生人数的一半计算。
如本学期在校住宿生为2347人,则本学期应上缴的承包款为:(2347÷1000)×中标价×(1+(2347-2000)/100×5%)×0.5(假设中标价40000元/千人.年,则该学期应上缴52448元)。
如本学期在校住宿生为1347人,则本学期应上缴的承包款为:(1347÷1000)×中标价×(1+(1347-2000)/100×5%)×0.5(假设中标价40000元/千人.年,则该学期应上缴18144元)。
承包款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从售饭终端室中扣除上缴给甲方。
3、本轮承包经营期内采取经营效果返还押金方式:除按本合同第2条上缴承包款外,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经营效果押金54000元,按经营效果民主评分均摊27月扣发。(附三明农校食堂评分标准)
4、甲方应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支持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提供现有的食堂设备,不足部分由乙方自备(其中饭菜保温设备必须自备)。其中不锈钢快餐盘600个,乙方每年交给甲方不锈钢快餐盘折旧费500元;合同期满后如数归还学校,损坏或丢弃按折价后赔偿。
6、教工食堂只允许教工进入用餐,不允许学生进入用餐。
7、食堂、小卖部承包后,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甲方有权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商品的质量、价格、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可以责令整改。
8、乙方不得私自将食堂、小卖部转包他人经营,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转包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签订转让合同,并由甲方鉴证后生效。办理转让合同时乙方应交纳转让费2000元给甲方,否则转让无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60000元。
9、甲方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食堂、小卖部的水电供应,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水电设备,在承包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和维修,如需学校水电工维护,乙方需支付相应的维护费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完好归还甲方。有损坏的乙方应维修好后交还甲方,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毒等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乙方如不遵守甲方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师生正常生活、教学秩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或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生重大事故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文明、卫生、安全的服务,用膳人员有权自己选择就餐食堂。乙方不得利用各种不正常手段招揽学生,不得故意刁难和指责用膳人员。各食堂之间不得相互干预伙食种类和价格。小卖部必须保证商品和食品的质量,合法、正常的进货渠道,力求品种多样,价格实惠。
12、在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前提下,甲方允许食堂做好三餐的伙食供应的同时经营小吃,但不能扩大现有经营场所,进行简易搭盖或将商品搬至经营场所之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商品、食品及经营设施设备。
13、乙方必须坚决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按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处理。
14、乙方必须保证食堂的饭菜质量,力求品种多样,保证师生吃到新鲜的热饭菜,同时,必须做到饭菜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尘、防蝇,不准用手抓食品出售,饭具、碗具应随时消毒。禁止出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低劣食品,不得用塑料容器盛装熟食,否则,每发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100元。
15、在承包期间,发现出售未经畜禽卫生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或购进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变质食品,一经查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事故的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16、饭菜价格必须合理,三餐伙食平均盈利率控制在15%以内。
17、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卫生许可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健康证,在食堂工作的人员均须持健康证,发现无证上岗,甲方对乙方按每人次处罚违约金100元。并须在10天内补办好证件。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包括餐厅)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由乙方自备),每人至少准备好二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一经发现,甲方每次对乙方处罚违约金50元。
18、乙方不得给学生赊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通知学生拒交赊账款,乙方不得追讨。
19、乙方应遵守甲方作息制度,上课时间、晚自习、课间时间不得营业(通常用餐时间为早餐6:40~7:45 午餐11:20~12:30 晚餐17:00~18:50 晚自习后夜宵21:00~熄灯前20分钟,冬夏季作小调整),否则发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100元/人次,甲方除日常管理监督外,另每周随机抽取一天监控视频,发现违反作息制度一并处罚;学生作息时间或上课时间不得让学生在食堂、小卖部逗留,若有违反,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100元。
20、乙方必须保证厨房、餐厅、小吃店、小卖部周围的环境卫生,每日三小扫,每周一次大扫并冲洗地板。严禁在食堂及周围养畜禽,严禁乱倒垃圾,严禁烧柴火,一律用煤或用液化气,若发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100元。乙方不得在小卖部门前晒衣物,若有发现,甲方可没收所晒衣物。
21、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改建、扩建食堂的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赔偿。乙方可对小卖部进行重新装修,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改变建筑结构,承包期满后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22、乙方必须实行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人,不得与用膳人员、学生直接冲突、争吵,而应通过甲方正常管理渠道进行调解,并积极配合甲方膳委会及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23、乙方必须做好IC售饭机的管理,学生就餐一律用IC卡就餐,乙方不得收取现金,不得支取现金给学生,发现一人次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10元。此条款可由学生膳委会成员监督,直接给承包人开具违约金通知书,经总务处副主任审核后交终端室扣款。
24、乙方使用的水电费应于次月15日前在终端室抵扣。
25、承包期间,如乙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2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经甲方同意后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60000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没收风履约保证金60000元。若甲方建设新的食堂,竣工验收合格后启用新食堂,承包合同自然中止,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60000元,甲方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26、乙方不得使用有不良记录的青年,应自觉加强对本食堂、小卖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严禁与在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超越界限交往。
(1)乙方的职工与本校师生发生矛盾时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不得与师生纠缠,不得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否则甲方有权建议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治安管理法对乙方的失职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处罚款从终端室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60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应在一周内将雇用的员工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名册及时报送学校保卫科和总务处备案存档,育龄员工需向学校总务处提供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复印件,未呈报相关材料的职工,不得在食堂、小卖部工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报沙县凤岗街道计生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理。
(3)禁止乙方的职工在工作之余在校园内四处捡垃圾出售,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违约金50元。
27、食堂每餐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做好食品留样登记,否则甲方每次对乙方处罚违约金50元。
28、食堂每餐餐具必须清洗干净并放入消毒柜消毒,甲方随时检查,若发现餐具未消毒,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50元。
29、乙方不得允许学生进入食堂操作间(学生膳委会检查工作除外)。
30、乙方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每天做好采购台账登记,禁止采购变质食品,食品存贮要分类、上货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向师生销售变质、有害及过期食品,否则甲方每次对乙方处罚违约金3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1、乙方不得将烟酒出售给在校学生,不得在食堂使用塑料袋、快餐盒包装食品,每发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罚违约金50元。
32、甲方有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时,乙方必须配合彻底搞好卫生及完成有关工作,乙方不配合时,由甲方雇人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售饭终端室扣款。
33、甲方领导、处室正、副主任、值日老师、食堂监管员和总务处管理人员均为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行使监管权。甲方对乙方处罚的违约金,在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直接从售饭终端室将违约金扣除。
34、甲方需使用餐厅开会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在不影响乙方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同意,但一学期不得超过3次,若超过规定的用餐时间15分钟至30分钟会议仍没有结束,影响到乙方的经营,甲方每次给予乙方200元补偿。若超过规定用餐时间30分钟以上甲方给予乙方400元补偿。
35、第一食堂负责端午、清明节等下半年国家法定节日和寒假(农历年前)学生的用膳,甲方不给予补贴。
36、每年新生军训时乙方应为甲方煮凉茶(凉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煮),保证军训时的凉茶供应,甲方每年给予乙方200元补贴。
37、乙方人员不得在食堂食品仓库住宿。
3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3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三明市农业学校(公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