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_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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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年9月2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大连召开了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我校将于12月下旬组织“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预选拔评审工作,第一批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10年12月20日之前:

项目申请人准备预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一。

2、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10日:

学校组织项目第一轮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学生,如没有外语成绩证明,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3、2011年1月10日-2月20日:候选人完善个人申报材料4、2011年2月20-3月20日:基金委网上报名5、2011年4-5月:基金委评审、公布录取结果6、2011年7月:派出

为了保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工作质量,请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充分利用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指导和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按时保质完成本年度学校选派计划。研究生如被选拔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将追加其导师第二年的招生名额。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9-2

5附件:

一、我校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轮评审申请人准备材料说明

二、中国地质大学2011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一:

我校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轮评审申请人准备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提交一份学校评审。

1.《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4.收取学费明细表(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籍证明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国内外导师签字)

8.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9.详细的国外导师情况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检索情况等,国外导师要在国外导师介绍上签字)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12.拟留学国外院校(研究所)介绍以及留学专业介绍(包括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提供的世界高校排名表中留学国外高校排名及专业排名情况),中英文各一份。

14.其他信息。若还有其它待说明的事项,可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注:学校组织第一次评审时,申请人如果没有第3、6、11项材料,可暂不附,但是必须给出相关的书面证明。例如没有正式邀请信,可以给出对方学校意向性的邮件。

附件二:中国地质大学2011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重点依靠“985工程”建设高校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项目实施院校。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名):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研究生如被选拔为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保留并适当延长我校学籍。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4、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5.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科学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提出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将作为选拨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请办法

1、选拔方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

2、申请准备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3、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项目院校负责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分别于3月25日前和6月5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

第二批: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只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型)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使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请见国家留学网“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五、评审、录取方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选派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收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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