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督导检查工作紧急通知”。
重要通知
各教育办公室,中学:
现转发德教基科函(2013)51号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及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要求准备。
本次督导于12月份开展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方式,不提前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对待,谁出问题谁负责并全县开会通报批评。
基础教育科 2012-11-29
德州市教育局科室函件
德教基科函(2013)51号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及学校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为贯彻落实《德州市美丽校园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杜绝学校校园环境脏、乱、差现象,提高我市学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人员于12月份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学校管理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是农村中小学校。
二、督查内容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德州市美丽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办学行为:
1.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技术、艺术、体育、实践等);
2.是否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
3.按照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安排学生体育锻炼; 4.是否按照规定制定作息时间; 5.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有无教辅材料超标现象。
(二)学校管理
1.是否有损坏、破旧、废弃或危险建筑物,是否及时维护;
2.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3.是否明确各区域卫生负责人员或班级;
4.是否保持地面、墙面、玻璃、线路等卫生、规范; 5.教室布置是否条理、整齐,通风、采光、照明是否达标;
6.是否及时处理垃圾、清理垃圾箱; 7.是否存在自行车、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8.是否符合科学、合理进行校园绿化;
9.食堂、宿舍、教室、厕所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督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方式,不提前通知。督查人员将随身携带摄像机或照相机,对学校违规行为或脏、乱、差现象,录像、拍照备案。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督查人员进入学校,更不得妨碍督查人员取证,否则将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市教育局将对督查时采集的影像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在年终局长会议上予以展播,对工作效果显著的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效和办学水平低下的学校进行批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