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公告_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4:10:2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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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公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参照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做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单位面向基层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科员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吉安市市直单位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市外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吉安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3月10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党建网(http://www.daodoc.com)、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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