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和用途审批(河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和用途审批办理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受理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8号
联系人: 何军锋 孙红梅联系电话: 0371—63852699
办理程序:
1、由局办公室接收申请材料。
2、由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
3、由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4、由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做出审批决定。
5、由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将审批决定送达申请人。
二十个工作日(不包含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时间)。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1、需要改变用途的必要性、可行性、原因和有关政策依据等说明材料。
2、改变用途后对文物保护和安全采取的措施。
3、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4、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受理的全部申请材料。
不收取费用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