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法治瑶海建设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关于“十二五”期间
法治瑶海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成果,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市 “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十二五”期间法治瑶海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法制瑶海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瑶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面升级,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具体内容:
(一)各级党委逐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明显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进步。
(二)行政决策、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规范,各级政府高效廉洁、公正透明、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三)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平正义的司法权威充分彰显。
(四)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备,社会治安良好,安全、诚信、规范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立。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服务百姓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
(六)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1、切实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支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保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现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行使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渠道。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代表构成,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不断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稳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村(居)民自治制度及其他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有效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以开展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为载体,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内容,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农民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2、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全覆盖。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完善公共权力有效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合乎法律、顺乎民意。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2、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着力破解诉讼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实施“阳光”司法,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快改革司法机关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司法人员职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肃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惩治司法腐败。
4、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式及功能,规范法律服务主体、行为、秩序和管理。坚持并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1、优化社会管理与服务。以建设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着重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管理。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就业和人才队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各项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平安瑶海”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政府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经济法治建设
1、依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可持续性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健全文化管理法制建设,培育和完善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强生态和环保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健全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
2、强化市场监管,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自觉性,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七)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各项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形式、保障效果。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2、强化人大、政府、司法的职能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和严重违法的行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行政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司法监督,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注重社会监督效果。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人民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和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群众团体对政府和社会事务的参与、监督;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完善受理、处理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促进法治建设。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法治瑶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区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单位、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法治瑶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瑶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各街道、镇、开发区、区直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瑶海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法治瑶海工作进程。
2、强化工作机构建设。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承担法治瑶海建设任务,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按照区委关于法治瑶海建设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牵头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对工作的考核验收。要高度重视,根据法治瑶海
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普法经费按年人均0.2元予以保障到位。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各单位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考核运行评估机制,把《意见》实施情况的考核与“六五”普法工作检查考核同部署,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4、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大力抓好法治瑶海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治瑶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法治瑶海建设,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法治瑶海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