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作中遇到的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_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4:02: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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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作中遇到的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

浅谈工作中遇到的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这句在我国农村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客观地反映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的问题,它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乡镇派出所因土地纠纷报警,占了总接警数量的一半。我们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往往会联系村干部到场协助解决,这样会影响我们的出警时间,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事件发生。所以如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土地纠纷问题,是摆在我们乡镇派出所基层民警面前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农村宅基地纠纷形成的原因:

一、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的依恋。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虽然有广阔的土地,但人口众多,人均占有少。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大多是因为农民没地可种,生活过不下去了,才会揭竿而起。再者国家正大力发展城乡结合,推进城市化进程。农村的土地正遭受着工业化的侵占,实际可耕地面积正日益减少,积淀成“天地边子不让人,老婆孩子不让人”这种传统思想的沿袭,形成了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自然原因。

二、房价上涨,土地增值。

近年来我国的房价呈火箭速度上升,房价的上涨带来了土地的增值。土地的增值也使农村土地纠纷增多,在利益的趋势下,甚至兄弟反目,亲戚结仇。如,2011年3月15日中峰所接到报警称中梁村有人因土地纠纷打架,要求处理。调查后发现当事人双方是叔侄关系,因一方建房影响另一方菜地采光而发生纠纷,致大打出手。

三、农民法制意识增强。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我国正日益建设成为文明、法治的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农民面对日益开放文明的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例,面对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潜移默化中他们法制意识得到了不断强化,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他们的首选。

基层工作实践使笔者摸索出,在多数宅基地纠纷处理过程中,不能单靠某一个法律、法规来解决,这样有时候不仅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甚至还会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要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因此,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调解处理为目标,以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为保障,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最终实现解决纠纷的妥善办法。

下面是笔者对于基层派出所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提供一点浅薄的意见,仅供参考: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找准关键,对症下药。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基层派出所更是如此,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源于有正确的分析,而正确的分析有必须得有详尽的第一手资料。解决农村的宅基地地纠纷,就得深入基层,“大走访”从纠纷当事人,村干部,邻居及相关群众手中得到第一手资料,并能从繁杂的材料中取出精华,缕清纠纷的来龙去脉。透过现象看本质,摸清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图,找出纠纷的正确解决方法。二是善于利用关系,拉近情感距离。

农村宅基地纠纷,除个别的特殊情况外,多数属于历史遗留、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在长时间无休止的争强斗气中,纠纷双方积怨颇深,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常常会把我们的工作人员视为对立面,或强词夺理,或胡搅蛮缠,或歪曲事实,或以偏盖全,甚至拒不配合。怎么办呢?我的体会是: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做到不急不躁,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的亲戚、同学、朋友、单位领导等各种社会 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我们知道任何人都是有理智、有感情的,关键我们如何去利用,人们常有这样的经验之谈,感情抵触时,一点“盐巴”也揉不进去,感情好了,说啥都行,这话虽不科学,但说明一个道理,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必须奠定思想感情基础,感情融洽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适度运用法律,营造调处氛围。

对宅基地纠纷,首先我们要进行的是当事人双方宅基地合法性的审查,这既是我们进行调解的基础也是保障调解成功的有力武器,在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适时、适度运用法律的武器,能为我们营造良好的调处氛围。

所谓调解,简单地说,其实就是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对于一宗宅基地纠纷来说,调解的过程很少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面对当事人提出的许多不适当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调解既不能充当和事佬,各打五十大板,又不能一味迁就和纵容,使其私欲膨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的武器,务必要把握好时机、场合和度,避免矛盾激化,造成工作被动。

四是适时把握机会,顺势就崖搭梯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其目的就是要使当事人双方消除隔阂、误解、怨恨,摒弃那些不适当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使其错误思想转化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但经验告诉我们,大凡宅基地纠纷,除个别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往往具有强烈的私欲,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散落着狭隘短浅、粗暴鲁莽、偏激固执的个性,这些不良的个性是在一定的家庭、社会、历史条件的长期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比较顽固,不易迁移,借助法律的威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即使再难的宅基地纠纷,在感情交流、思想疏导、政策攻心、法律威慑的共同作用下,当事人的思想防线也会被打破,退而求其次,希望得到一个光彩体面的下台阶机会。此时,调解工作也就进入了一个实质性阶段,我们应不失时机地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充分利用当事人思想转变的积极因素,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有效地创造或提供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的主、客观条件,最终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是门艺术,做好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要讲究恰当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具备解决纠纷的必备业务知识。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刻苦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总结出更多、更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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