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地方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地方志上半年工作总结”。
汶上县地方史志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地方志工作,全面、客观、系统地编撰地方志,科学的积累、保存与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资料征集、组织编撰、管理、开发和利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地情文献。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县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文献,包括县志,乡(镇)志,专业(部门)志。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县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包括县年鉴,乡(镇)年鉴,行业(单位)年鉴。
地情文献,是指系统记述本县行政区域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资料性书籍,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编撰的以本行政区域冠名的地情类书籍。
第四条
地方志的编撰工作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五条
县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