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第十七章 索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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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索赔
一、思考题
1.简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争议产生的原因。
答:国际货物买卖中,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因买卖双方的各自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的,甚至导致发生仲裁、诉讼等情况。买卖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种情况:
(1)卖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例如,不交付货物或虽然交货但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规定。
(2)买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例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派船接货、指定承运人、支付货款或开出信用证,无理拒收货物等。
(3统一解释,买卖双方对此理解不一致或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各执一词。
2如何规定的?
答:(1)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间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
(3
一方当事人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则是“重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若一方违反合同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时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害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3.何谓索赔期限?为什么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索赔条款中通常应规定索赔期限? 答:(1)索赔期限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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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
(2)在索赔条款中规定索赔期限的原因
按照各国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索赔方必须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方可有效。如果提出索赔要求时已超过了索赔时限,则索赔方就算自动放弃要求索赔的权利。因此,在处理索赔时,要注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索赔条款中规定的索赔期限。
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基本原则有:
(1约定的金额或根据约定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赔偿金额提出索赔。
(2基本原则为:①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5.简述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及其主要区别。答:(1)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了问题,就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或毁约,受损害的守约方,为了便于处理这些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合同当
金条款,因为,在有违约金条款的情况下,不论何方违约,违约方都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2
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而订立的;延期付款的场合。
索赔期限、索赔金额,有的还规定索赔处并写明履约过程中若出现当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时,甚至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
6.各国法律对罚金的规定,有哪些分歧?对此,我国法律又是如何对待的?
答:对于合同中的罚金条款,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解释和规定。其中,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对此承认并执行;英美法国家的法律对此分为预定的损害赔偿和惩罚性的两种。我国《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7.在索赔和理赔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答:做好索赔与理赔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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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其中,前者是指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后者是指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如果索赔时证据不全、证据不足或出证机构不符合要求等,都可能遭到对方拒赔。
(2)索赔期限
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
(3)索赔金额
索赔金额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根据约定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计算出赔偿金额并提出索赔;如果合同未作具体规定,根据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实践,额的基本原则为:①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总之,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力求在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协商,争取公平合理的解决。
二、案例
1.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5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90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答:(1)若卖方只交货5要求。理由如下: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即为根本违反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本案中,若卖方只交货5吨,则卖方的交货行为构
(2)除非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交货数量
根据的规定,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90吨,通因为卖方基本上履行了合同,没有给买方造成实质性影响,除非买卖
2.我某企业向香港某商进口20台精密仪器,每台3万港元。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额1万港元。事后卖方只交付12台,其余8台不能交货。当时因市场价格上涨,每台价格为4万港元。卖方企图赔付违约金1万港元以了结此案。但买方不同意。在上述情况下,你认为买方能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答:在上述情况下,个人认为买方能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为8万港元。理由如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我国法律规定,作为一方违约所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或者罚金,应该以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作为计算方法。虽然本案中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万港币,但是明显低于因为卖方违约而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例中,货物价格从3万港币上涨到4万港币,卖方应该就少交货8台对
中华外贸学习网官方总站:圣才学习网买方造成的8万港币损失进行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