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次作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合同管理期末考试”。
一、名词解释题
1、无效合同
答: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为欠缺生效的条件自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代理的概念
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3、风险的含义
答: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4、工程建设“挂靠”的概念
答:所谓挂靠,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 ,承包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 一承包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念
答:施工合同的概念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6、简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勘察人、设计人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委托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也就是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简答题
1.简述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答: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2、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3、合同协议条款.包括:合同文件、双方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和设备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5、技术规范.包括: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现场自然条件、现场施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6、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8、图纸及勘察资料.2.简述自然人的概念.答:与法人相应的则是自然人概念.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参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国家法律直接赋予的.(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简答联合共同承包的特点.答:
1、采用联合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可以利用各个承包单位的优势.2、采用联合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可以降低风险,争取更大的利润.3、采用联合承包方式承包工程,有助于承包单位相互学习.4、采用联合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对业主来说,不仅可以降低投资成本,同时风险也较低.4.简述FIDIC合同条件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答:FIDIC合同条件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承包商
应提交现金流量的估算.(二)工程进度中的结算与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接到月结算报表后,在28天内应向业主报送他认为应该付给承包商的本月结算款额和可支付的项目,即在审核承包商报表中申报的款项内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后,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扣除应扣款额,所得金额净值则为承包商本月应得付款.(三)暂定金额的使用.是指包括在合同中并在工程量表中以该名称标明,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之费用的一项金额.款.(四)计日工.计日工一般用来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合适项目的零星附加工作.(五)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亦称滞留金,是每次中期付款时,从承包商应得款项中按投标书附件规定比例扣除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从每月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7%-10%,一直扣到工程合同价的5%为止.(六)竣工报表及支付.(七)最终报表与最终支付证书.(八)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承包商在获得业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付款后,扣除分包合同规定承包商应得款(如提供劳务、协调管理的费用等)和按比例扣除滞留金后,应按时向指定分包商付款.5.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三、案例分析题(20分,共 2 题,每小题 10 分)
问题一:
答:
(一)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补偿20万元和工期补偿30天,因其不属于承包方责任;不应批准材料倒运增加的费用补偿1万元和工期补偿10天,因其属于承包方责任.(二)这是承包方应合理预见的,故监理工程师不应签证给予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问题二:
答: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等手段进行控制;(2)通过下达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书的手段进行控制(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下达);(3)通过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的手段进行控制(包括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平等检验);(4)通过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工作和活动;(5)利用支付控制权的手段进行控制.2、针对题示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查总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为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控制基础施工技术,以保证基础施工质量.(2)保证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手段: ①通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报告进行控制;②通过平行检验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控制.(3)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关;通过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督严把施工过程关.(4)通过旁站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浆及承重结构质量.(5)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6)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质量问题恶化与扩大;通过下达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检查,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审查与批准处理方案,下达返工或整改的指令,进行质量控制.问题三: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承包方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2)隐蔽工程未依法检验确认合格,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不作处理,或如不停工,质量情况可能继续发展;(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5)未经合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经检查认可,或检查认为不合格的进入现场并使用;(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或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0分,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
1.选择合同类型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建设项目的设计深度.(二)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三)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四)合同条件的完备程度.(五)项目准备时间及工程进度的紧迫程度.(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一般情况下是业主占有主动权.但业主不能单纯考虑自己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商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2.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对工程索赔进行分类?
答:
一、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
(一)工程延期索赔
(二)工程范围变更索赔
(三)施工加速索赔
(四)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五)其他索赔
二、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一)工期索赔
(二)费用索赔
三、按合同类型分类
(一)总承包合同索赔
(二)分包合同索赔
(三)买卖合同索赔
(四)联营合同索赔
(五)其他合同索赔
四、按索赔的对象分类
(一)索赔
(二)反索赔
五、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一)工程索赔
(二)商务索赔
六、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2、总索赔
七、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一)合同规定的索赔
(二)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三)道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