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关于做好在2012届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做好在应届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移交工作,保证发展毕业生党员的质量、组织关系中材料的完整和党员组织关系的按期转出,特通知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发展党员工作
毕业班的组织发展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11日。各党总支要认真安排好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西南民族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严禁搞突击发展。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党员教育工作
请各总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精神和学院具体工作,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至少安排一次专题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的要求和有效期限做详细说明,务必使每位毕业生党员都明确组织关系转出的流程。并请各总支将活动情况通过校园新闻网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
三、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工作
1、请各学院党总支务必于6月22日以前,将毕业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发展/转正党员公示登记表》、《共青团推优表》、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进行整理,并填写《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登记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为方便大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从5月30日开始,每周三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将派相关同志到新校区北区行政楼10 1
楼组织人事部办公室集中审理党员发展、转正和毕业生党员材料。如毕业生党员材料较多,需组织科同志到各单位审材料的,请提前联系。审理后的毕业生党员材料,装袋后交档案馆。
2、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能发展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党总支实事求是地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并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共青团推优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整理完备,注明所在学院(系、部)、专业、班级等,直接交档案馆装入个人档案。
四、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今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仍由所在学院党总支直接转出,请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于6月22日前将毕业生党员花名册(花名册模版可参考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花名册)纸件报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届时将按照各单位报送的毕业生党员人数领取2012年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请各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好登记。原则上一名党员只允许开具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领取,别人不得代领。请各总支提醒毕业生党员持开具的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对方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
2、为便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于毕业离校时转往相关党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规定,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者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请各学院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4、并请各总支于7月6日前将《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花名册》,注明所在学院(系)、专业、班级,交组织人事部组织科。
其它相关事宜请致电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028-85522065,028-85928006
特此通知
附: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登记表
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花名册
组织人事部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