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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治理工程V标段
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顺利实现本工程监理规划中的工程施工监理目标,加强砌石工程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砌石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依据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其它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制。
3.本细则适用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治理工程V标段中的各类砌石工程,其项目包括河道主槽干砌石护底、浆砌石齿墙、浆砌石护坡、滩地干砌石护砌、浆砌石挡土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检制”及监理部规定的各项报验制度。用于施工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发。
二、开工申请
1.砌石工程开始施工前,按单项工程开工程序先申请后开工,经监理部审查后发布开工许可证,按开工许可证指定的日期开工。2.施工单位提出砌石工程开工申请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1)将施工测量放样方案、测量精度要求、测量成果整理方法、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测量专业人员名单等报监理部审批;
(2)复核已建立的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如有必要,应在已确认的控制网基础上加密控制网。所有施工控制网的复核、加密测量成果,都必须报监理部复查签证后方可使用;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砌石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部审批。砌石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 工程概况; ② 施工平面布置; ③ 施工方法、施工程序; ④ 施工技术要求及技术措施;
⑤ 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原材料质量检验控制措施; ⑥ 施工安全措施;
⑦ 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力配置计划; ⑧ 工程进度计划。
(4)砌石工程开工前30天,施工单位应将水泥、砂石料等材料按规定数量送样到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验材料性能,并进行配合比试验;(5)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备齐并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在此基础上组织好技术交底工作。
(6)砌石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建基面的清理、地基承载力的检测和基础处理工作,并报经监理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联合验收。
三、材料及中间产品
1.材质要求
(1)挡土墙面层料石
① 料石规格:料石长、宽、厚的尺寸分别为50厘米、30厘米、20厘米。
② 石料颜色:石料统一采用青色。
③ 石材要求:外观上石质一致,无裂纹、风化等现象,不含软弱夹泥层,质地坚硬;四角方正,表面平整,衬砌后外露面凸凹不超过0.5厘米,尺寸符合上述要求;石料湿抗压强度大于400×105帕,经冻融后抗压强度大于300×105帕,容重大于2.4吨/立方米。(2)浆砌和干砌块石
① 块石规格:厚度大于20厘米,长宽各为厚度的2~3倍,上下面平行且大致平整,无尖角和薄边的块石。
② 块石颜色:块石颜色采用红色。
③ 石材要求:外观上石质一致,无裂纹、风化等现象,不含软弱夹泥层,质地坚硬;石料湿抗压强度大于400×105帕,经冻融后抗压强度大于300×105帕,容重大于2.4吨/立方米。(3)水泥
① 拌制砂浆所用的水泥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并须持有按国家标准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标号不低于325。为便于质量控制和保
#持颜色一致,建议采用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厂家的水泥。严禁使用小窑水泥。
② 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如遇水泥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4)砂① 拌制砂浆所用的砂料宜采用中砂,细度模数为2.5~3.0,粒径为0.15~5毫米,并应过筛处理。
② 砂的含泥量不大于5%,其有机物、云母等含量不应超过规范规定的指标。2.材料报验及检验(1)材料报验
严格执行材料报验制度,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分批填报材料报验单并附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2)查验资料
监理人员收到材料报验单后应认真核对,并检验以下证件是否齐全: ① 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② 水泥、砂、石料实验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3)抽样检验
监理人员应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材料质量抽样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4)材料复检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的数量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检。其批量规定如下:水泥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每100吨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砂以每200立方米为一批,不满200立方米时也按一批论;块石经初检符合设计要求后可不在复检,但材料来源地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试验。3.水泥砂浆配合比及取样检验
(1)按设计规定本工程砌筑砂浆标号为 M10水泥砂浆。
(2)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并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当原材料来源发生变更需改变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监理部批准。4.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经检验质量不合格、证明文件不全、资料技术指标不明确或未达到指标要求,实物与资料不符的材料,均为不合格材料。凡监理人认定为不合格或抽样检验成果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材料,均不得使用。
四、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施工单位应按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三检”合格后,方可将工序质量检查表格报送监理部复核。
(2)砌石工程施工中必须坚持“上道工序不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凡属隐蔽工程的工程部位,施工单位都必须在隐蔽前向监理部报验。监理部收到报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质监、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签证。
(4)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检查过程中,应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的监控方针,抓住事前预控环节,强化事中监控手段(如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和质量见证、质量待检等),完善事后控制措施。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1)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定期校验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将校核成果报监理部审查。
(2)建筑物的轴线、关键工程部位的控制线,在工程施工前,都必须报监理部复核签证。施工放样测量控制应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执行。3.浆砌块石砌筑
(1)浆砌石砌筑要求石料表面无泥垢、油渍等污物,砌筑时要求将石料逐块检查,将表面的泥垢、青苔、油污等冲刷干净,并敲除软弱边角。在铺砌前石料应洒水保持湿润状态,使其表面充分吸收,但不得残留积水。(2)拌和砂浆质量控制
① 拌和砂浆应严格按试验规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为5%,水、外加剂为1%。
② 砂浆稠度应满足施工和易性要求,一般宜控制在3~5厘米。
③ 砂浆在拌制过程中,应保持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④ 机械拌和砂浆不少于2~3min,一般不采用人工拌和。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
⑤ 砂浆应随拌随用,其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要求在2~
小时内使用完毕。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
(3)浆砌石砌体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厚度3~5cm。
(4)砌筑时石块间不得有相互接触的现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的方法。砌筑时,石块宜分皮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填浆饱满密实。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不得有空缝。(5)挡土墙每砌3~4皮为一个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6)浆砌石墙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0m。且应留阶梯形斜槎。
(7)小雨中砌筑时,应适当减小水灰比,及时排除仓内积水,做好表面保护;在施工遇大雨或暴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妥善保护表面。雨后应先排除积水,并及时处理受雨水冲刷的部位。如砂浆尚未初凝,应加铺水泥砂浆继续砌筑,否则应按工作缝处理。
(8)在砌筑间隙期间为避免日晒或雨淋宜将砌体加盖草袋等覆盖物。(9)浆砌石挡土墙应按设计要求收坡,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和泄水孔。
(10)浆砌石勾缝所用水泥砂浆应采用较小的水灰比。勾缝前,要先剔缝,缝深2~4厘米,用清水洗净。勾缝后洒水养护不少于3天。勾缝应无裂缝、脱皮现象。4.浆砌条石砌筑(1)本工程条石砌筑部位为挡土墙迎水面面。(2)条石应上下错缝搭砌。宽窄条石分层砌筑。
(3)条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半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10mm,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
(4)砌筑料石砌体时,料石应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半细料石为3~5mm,粗料石为6~8mm。(5)料石砌体和毛石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2~3皮料石层用砌层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5.干砌石砌筑
(1)本工程干砌石部位为河道主槽和滩地,砌石厚度均为30厘米。砌石面应保证一定的平整度,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现象,不应高出或低于设计厚度5cm,且凹凸处不应集中于同一区域。
(2)块石采用手锤加工,打击口面。不得使用裂石和风化石。长度在30厘米以下的石块,连续使用不得超过4块,两端需加丁字石。一般长条形丁向砌筑,不得顺长使用。
(3)干砌石采用竖砌法,大小端上、下错列,务使铺砌密实,并错缝铺砌,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现象。如有缝隙用碎石从块石下部嵌实,不允许在表面嵌缝,以防架空,不得有叠砌现象。(4)砌筑时,每块石料先行试放,不合适处用小锤修整,应做到缝小,砌体咬扣紧密牢固。
(5)干砌石应排紧填严,无淤泥杂质。无宽度在1.5厘米,长度在0.5米以上的连续缝。6.砌体养护
浆砌石砌体在砌筑完成后应加强养护。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内应及时养护,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为14天。7.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
(1)砌石单元工程划分,由监理部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报质量监督部门批准后执行。
(2)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经“三检”合格,填报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报监理部复检,确认质量等级。
(3)属于隐蔽工程的部位,隐蔽前应申报隐蔽工程联合验收。(4)每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并初验合格后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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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治理工程监理部
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