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程序_客户来料加工流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48:5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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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包括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两个方面,指外商作为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作为承接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委托方处置,承接方按照约定收取工缴费作为报酬。

来料加工中,原料和成品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委托方,在一进一出的过程中并未发生转移,我方只是提供劳务并收取约定的工缴费。

基本流程

外贸企业与客户洽谈来料加工业务

双方签署来料加工合同

外贸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购货合同

外经贸主管机关审批外贸企业的《来料加工合同》

外贸企业填写《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申请表》和《加工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外贸企业填写《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清单》,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

海关进行合同审批

外贸企业在中国银行设立来料加工业务保证金台账

海关向外贸企业发放《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料件进口报关

工厂验收入库

工厂加工生产

外贸企业报关出运

外贸企业支付加工企业公交款、外汇核销

全部出运完毕后外贸企业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由税务局签章

加工企业填写《核销结案报告单》,外贸企业填制《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后送交海关申请核销

海关核销

核销结案

(一)人员分工要优化

来料加工业务流程长,涉及各个方面,包括国外客户,加工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海关监管,国税局,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等个相关部门,需要熟悉并胜任各环节工作的业务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提倡团队协作。

主要的业务人员组成:

外销员: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商定各项业务细节并签署来料加工合同,负责来料加工业务的全程运作

报核员:负责在《来料加工合同》签署后,根据合同报外经贸主管机构审批以及办理海关登记备案,保管手册,核对整理每一票出口单据核销联,以利于今后海关核销。如有单据未能及时通过货运代理公司从海关退回,核销员还应协助催讨单据。在来料加工贸易结束后,核销员要与加工企业共同准备海关核销材料,供核销之用。

报关员:负责客户料件进出口的清关和成品的出口报关

单证员:负责编制来料加工贸易的全套出口单据,包括商业单据,商检单据,报关单据和银行结汇单据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必要的人员分工协助可以提高运作效率。

(二)客户洽谈要深入

1.海关规则要说明

加工装配进口的料、件和设备,均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到成品出口初日,均应受到海关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其出售、转让、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

2.合同条款要斟酌

客户料件的装运条款以CIF我国目的港为宜,成品装运也尽可能安排CIF目的港。

对加工产品的单耗、废次品率和损耗率这三项内容必须仔细斟酌,对于废品率和损耗率的约定也要合理。过高会造成料件损失,交付的成品减少,直接减少工缴收汇金额,对双方都不利;过低则工厂很难在交货时做到保质保量。

3.操作细节要周全

业务洽谈中,要提请客户在所有的出运单据中都写明我方的合同号码。如有可能,在货物唛头上也注明外贸企业公司名称与外销员的名字、外销合同号以及客户订单号,使货物与单据加以必要的区分。

(三)业务过程有台账

在来料加工的业务过程中,外贸企业需要以规范的方式,为每一笔来料加工业务建立一笔台账,将业务中的相关事项逐项登记在案。

(四)合同备案要完整

基本程序:企业签订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交外经贸主管机关审批—交国税局备案—将合同要件填写在空白的《登记手册》中,并盖公章—合同海关预录入—海关合同审批—涉外贸企业在中国银行建立台账—海关发放《登记手册》。手册在申办后3个月不进料,则手册无效,因此,来料加工手册要及时使用。

(五)料件清关要及时

尽可能的加快清关速度,抓紧时间,降低提货费用。操作中,外贸企业应该在合同签署后,尽快根据合同条款细节备妥手册。在审单过程中尤其要核对进口料件的商品名、HS编码、规格、数量、单价和合同号是否与合同以及手册相符,然后制作报关单据并附《登记手册》向海关申报进口。

(六)工厂收货要验收

工厂对应收料件进行核对无误,验收入库后,外贸企业应将《验收入库单》交由工厂签字后归档,以备存查。

(七)工厂生产要监管

外贸企业要对工厂进行必要的监管,做到四个“专”,“专料专用、专门账册、专人保管、专门仓库”,对于海关保税料件,加工企业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专门的账册。由于海关对来料加工业务是逐笔进行规范监管的,加工企业要根据独立的要求,对每一笔合同建立财务账与实物账,表明生产任务单号和出口合同号。生产过程中,强调专料专用,不得串用。生产成品需全部入库、做账,并做好销售给外贸企业的记录。

(八)出运、制单按手册

单证员在制作单据时,除了根据外销员的具体指令、出口合同的基本要求和信用证的条款外,还需要严格的比照来料加工手册中规定的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在出运制单过程中,必须防止以下几种情况:1.“先出后进”现象;2“未进先出”现象;金额倒挂、重量倒挂现象。

(九)商标使用有授权

强化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尽可能避免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在业务洽谈中,我们要尽量确认这些商标尚未被别的客户注册使用。开展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商标所有权证书,并附上客户允许外贸企业使用此商标的授权书。另外,对于客户要求使用中性商标的,还需要在出运前,凭客户的授权书、商标原件向外经贸机关申请使用中性商标的批复。

(十)手册单据保管好

单据主要包含进出口报关单的核销联、外汇核销单。来料加工中使用蓝色的登记手册和绿色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完毕后,外贸企业应尽快收回来料加工手册,以及海关签章后的进口报关单核销联。在出口后,全套运输单据一般在1个月后由海关签章退回。逾期应及时催讨。退回的单据有2份出口报关单(其中1份是核销联)和1份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外销员或报销元要在单据上注明出运的发票号码并报关后,以备今后核销。在手册上所有的进出口海关记录旁边,用铅笔注明订单号与发票号,以便于进出口报关单核对。另外,报核员对所有手册与单据的流转要有登记与签收,还应及时将所有在手手册的情况通知外销员。

(十一)工厂附“免表”

税务机关对来料加工业务采取“不征不退”的方式,加工企业免交增值税。加工工厂在生产完毕后,开具普通商业发票(即小发票),要求外贸企业支付工缴费款。外贸企业在对工厂付款时,须有外贸企业填制、国家税务机关盖章的免税证明。对于分批多次出运的货物,需在所有货物出运完毕、出口报关单全部退回、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方能开具。在此情况下,工厂无法及时收取加工款。为此,外贸企业可以采取先期付款的方式,以便工厂的资金周转。

(十二)核销及时又如实

来料加工成品出运完毕、手册到期后,外贸企业应该及时申报海关核销。海关主要核进料、核单耗、核成品、核余料。加工企业和外贸企业填写不同的报核单据,在外贸企业受到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和结案通知单后,该笔来料加工业务才告正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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