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暂行规定_办公楼出租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47: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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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

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审判综合楼的正常运行,树立良好、文明的形象,体现全体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工作人员指××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审判法庭综合楼实行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主管,全体工作人员相配合的管理方式。物业公司管理的主要内容: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会务服务、设备管理、绿化服务等,×××负责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物业公司管理。

第三条 审判法庭综合楼的使用本着节约、规范、顺畅、高效的原则,崇尚文明风尚,营造文明环境。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尊重物业人员的各项劳动。

第四条 ×××为审判法庭综合楼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检查、督促本规定的执行。

第二章 出入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 审判法庭综合楼由物业公司保安人员负责进出大楼人员引导和管理。保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文明执勤,仪表整洁。南门为工作人员及来院联系工作人员入口,北门为公众及诉讼参与人入口。

第六条 审判法庭综合楼出入管理

(一)公众及诉讼参与人由北门凭有效证件进入,在二楼大厅进行安检。

(二)外单位来院联系工作人员,由南门进入,须先由门卫联系,经被联系人同意,凭有效证件登记,并开具《来访登记单》,方可允许进入办公楼,进入办公楼,来访人员应接受值班法警对携带物品的安检。离开时,应将《来访登记单》(被会见人应在上面签字)交给值班人员备查。

(三)接待、接访当事人,由立案信访大厅负责联系,在法庭楼指定的接待室会见当事人,不得在办公室私自接待。

(四)无证件或未经被联系人及保安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大楼。第七条 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室住宿,因加班确需住宿的人员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一律统一着装,保持整洁,仪表端正,上班时间内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做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 实行工作出入门禁刷卡制度。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刷门禁卡,禁止将门禁卡转借他人。刷卡进出后,应及时将门关闭,使门禁锁恢复闭锁状态,严禁做出阻碍门禁锁闭锁的行为。

第三章 办公室管理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爱惜办公设备,禁止乱涂、乱写、乱贴、乱划;不得在墙面、门窗、桌椅上钉钉、打洞,贴挂物件(特殊情况需经×××同意)。

(二)严格按照空调、电脑、碎纸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操作方法正确使用,不得私自维修或拆卸;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先向×××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三)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养成外出时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用电、用水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四)空调夏季室外温度高于摄氏28度可开启制冷,冬季室外温度低于摄氏7度可开启制热。空调启动后,应及时关闭门窗,提高增温降温效果,夏季设置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设置空调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2度。法定节假日期间空调电源不开启,因加班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提前通知×××。室内无人和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空调。

(五)公务通话简洁明了,不得在电话上长时间闲聊。

(六)工作时间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碟片、听广

播、看电视,但法院组织的除外。

(七)禁止擅自将其他区域包括会议室、公共区域等的物品搬入办公室。

(八)自觉保持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办公桌椅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九)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十)办公室提倡适当摆放小型花草,但不得在窗外摆放,同时应确保安全和不影响室内公共卫生。

第四章 审判法庭、会议室管理

第十一条 审判法庭、公共会议室及部门会议室由物业公司提供保洁服务。每天清理一次,遇有会议或开庭时,要一次一清洁。

第十二条 各庭室按照分配的法庭进行使用,如需调整、借用的,应提前与×××联系。

第十三条 审判人员通过法官通道进入法庭后,应及时关闭法官通道的门至门禁闭锁。

第十四条 保持良好的法庭环境。开庭前,书记员应检查灯光、音响等设备,确认设备完好,物品摆放有序,开庭后应及时关闭灯光、音响等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十五条 审委会会议室由×××负责,各庭室会议室由本庭室负责,公用会议室由×××负责,物业部门负责各会议室的卫生及茶水供应工作。

第十六条 使用公用会议室,应提前一天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使用部门、使用事由、使用时限、人员范围及人数、设施应用等。应根据参会人数本着能用小不用大的原则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第十七条 会议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会议室内的投影仪、电脑等设备由×××负责管理、维护,各使用部门要按操作规程使用。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会议室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会议结束后,物业部门要将会议室电灯、空调、电脑、投影仪等电器设备关闭,关好门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投影仪、电脑、桌椅等设备设施拿出会议室,经×××或×××同意的除外。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楼一切设施均为国家财产,全体工作人员应爱护使用,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毁坏。

第二十一条 配置在各办公室、会议室、审判法庭等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挪动。本院干警在院内交流时,办公桌、椅、柜和其他公用物品一律留在原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各楼层设置的弱电设备间、强电设备间及配电房、水泵房、监控机房、网络机房等功能用房,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开启进入。

第二十三条 电梯使用

(一)物业公司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安检、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运行、安检、维修维护纪录。

(二)乘坐电梯要文明礼让,进出轿厢时保持良好秩序。如超载、指示灯报警应自觉退出电梯,保证电梯安全快捷运行。

(三)乘坐电梯时应注意安全,不可将身体依靠轿门。电梯门在关闭时请勿将身体任何部位或其它物品伸出门外,以免发生危险。

(四)搬运物品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要妥善包装,细心搬运,物品应尽量放置在轿厢中央并注意不得超载。

(五)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要保持冷静,可按警铃按钮求救或按照提示与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敲击按钮、强行扒门,以免造成危险。

(六)电梯内禁止吸烟。

第二十四条 ×××楼配有健身房,供×××健身、运动使用,健身房实行定时开放,工作时间内不得使用健身房。

第二十五条 审判楼设置有电子阅览室,供全体工作人员上网查询、下载资料,上网应认真遵守相关网络安全及保密制度,严禁上班

时间上网聊天、娱乐等。

第六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 ×××楼周边场地应保持整洁、美观,管理区域禁止拾荒、广告推销、招贴、宣传等活动。对公共区域的公用物品要及时清洁,保持完好无损,摆放有序,无灰尘、无污迹,确保环境美观舒适、卫生整洁。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办公室清洁,院长室、办公楼会议室、法庭、大厅、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

第二十八条 保洁人员按专业标准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常规打扫,定期进行大清扫,确保卫生区域整洁。安全通道、墙壁、走廊无灰尘、无划痕,无蛛网,玻璃明亮,地面整洁;电梯门洁净光亮,轿厢四壁无污迹,厢底整洁;卫生设施完好无损,清理及时,卫生洁具无污迹、无滴漏、无堵塞、无异味;及时更换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

第二十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环境整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节约使用卫生用品,自觉维护卫生秩序。禁止在办公楼内、道路、绿化区域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向窗户外抛掷杂物;禁止在洗手盆、花盆内倒茶叶、丢烟蒂、吐痰;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粘贴图画及安装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

第三十条 禁止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

第七章 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保卫责任主体为×××,保安人员应听从指挥、全力配合。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和值班,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办公楼安全有序无事故。

第三十二条 监控室负责对审判法庭综合楼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

进行安全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活动要及时排查和报告。保安人员要按时到岗,按照《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守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填好值班日志并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和带有苗头性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排除。

第三十三条 审判楼和法庭楼入口处的安检设备由法警支队负责使用和管理,负责对来院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羁押室、审判法庭内的安全工作由×××负责。

第三十四条 重大活动、会议、庭审的安全保障,由法警支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重大活动、会议、庭审,承办部门应提前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法警支队,由×××统一协调。

第三十五条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第三十六条 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第三十七条 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

第三十八条 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用火用电作业的,在操作前必须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操作,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严禁在楼道、办公室、卫生间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第四十条 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严禁在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乱扔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部门要经常巡视办公楼防火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汇报。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要加强消防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要尽快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必要情况下向119报警,并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指挥和组织

救火工作。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第四十四条 对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机房、仓库等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第八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四十五条 审判法庭综合楼设置车库和停车场,车辆进入办公区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划定区域和车位有序停放,保持院内道路畅通,车头一律朝外。

第四十六条 车辆停放应按照划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停放区域划分范围:

1、×××

2、×××,停放外单位来院办事车辆。

3、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车库非机动车位,西边停放电动车,东边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停放在白线以外。

第四十七条 各级领导、外单位来访,由×××负责通知保安人员协调好车辆停放。外单位来院联系工作的,保安人员要按照划定区域安排好车辆停放。

第四十八条 车库及停车场内不得冲洗、维修车辆和加放燃料。第四十九条 非机动车辆应排放整齐,车库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长期存放、不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

第五十条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保安人员许可,不得进入院内,各类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院内过夜。

第五十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私家车应到×××登记,申请院内《准入证》后方可进入、停放。

第九章 公共绿化管理

第五十二条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或更换公共区域内的绿化花木。室外绿地、花坛、水池、各类树木等按物管合同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场地、绿化设施。禁止在场地、绿地内堆放物品,禁止钉、刻、划攀折树枝或损坏花草树木。

第五十四条 养护人员要定期为绿化苗木、草坪浇水、施肥、打药、修剪,保持花木生长茂盛,枝繁叶茂。

第十章 责任管理

第五十五条 ×××楼管理由院党组领导,×××主管,院内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管理程序。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年终部门、个人年终考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教育批评。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做适应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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