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返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01号 国家政府基金服务事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返退
一、国家政府基金服务内容
使用单位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设定政府基金服务的法律依据
(一)《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国家七部局 二00四 第五号令)第六条;
(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经贸委 财综[2002]23号)第六条;
(三)《云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云财综[2003]85号)第六条第二款。
三、国家政府基金服务的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国家政府基金服务条件 1.开工前征收;
2.竣工四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审核及返退。
五、申请材料
1、散装水泥预缴专项资金单据(单第二联);
2、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复印件只需封面和材料汇总表,验原件),承包合同;
3、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验原件);
4、散装水泥原始过磅单和发票(复印件验原件)、使用预拌混凝土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退款单位“法人委托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退款单位备带自己单位的“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
六、国家政府基金服务程序
1、征收程序: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昆明市规划局窗口代收,预缴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建筑物框架结构每平方米1.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0.7元,构筑物按混凝土每立方米1.2元,1 建设单位和其他使用单位,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返退程序:
工程竣工(四个月之内)——凭散装水泥预缴专项资金单据(第二联),资料齐备——市建设局窗口办理;
七、国家政府基金服务受理机关
昆明市建设局。受理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市建设局窗口(地址:昆明市尚义街8号,联系电话:3149829。
八、国家政府基金服务决定机关 市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为管理机构
九、国家政府基金服务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一、国家政府基金服务内容下载
http:///Gov/zwgk/xgxz/134150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