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分类(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分类
一、劳动争议类纠纷,首先劳动争议类型呈现多样化,主要包括去职争议是、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条件待遇纠纷、社会保险待遇纠纷和社会福利待遇纠纷等。表现有: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劳动者自动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事实劳动关系而发生争议等。其次,劳动争议还具有多元化和复合性,争议主体的不对等性,劳动争议仲裁的前臵性,以及法律适用上的二元性等特点。
主要原因:一是职工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仍有相当数量的职工对如何维权缺乏了解。二是企业的劳动保障制度不完善,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纠纷。三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存在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当发生争议时,难以查清事实,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四是劳动力市场运行欠规范,加剧了矛盾的复杂性,特别是在建筑及装潢领域的层层转包上,形成了多重劳动关系,处在最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难以保证。五是劳动争议处理时间较长,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往往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后酿成群体性事件。六是查处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地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二、损害赔偿类纠纷
一是赔偿范围扩大。过去主要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现在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医疗服务合同违约赔偿、特殊侵权的损害赔偿以及职务侵权引起的国家赔偿等。二是人对立情绪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有:工作事故案件用人单位不愿承担责任;交通事故案件司乘人员破坏现场逃避责任;医疗事故案件人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等。三是取证难国。在损害赔偿案件中,损害事实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则较难查实,容易引发争议。原因分析:一是交通事故中的驾驶员及行人违反或不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医疗事故中的个别医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三是个人自控能力不强,遇事不冷静,甚至不计法律后果。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防范意识差。五是负有监护、监管职责的个人或单位未能尽职尽责地看管好被监护、监管对象。六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规定赔偿义务人,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婚姻家庭类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在婚姻纠纷中,咨询的主体主要是女性,约占据90%,男性很少;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居多,特别是“80”后的婚姻呈现出结婚快、离婚也快的独特现象。在家庭关系纠纷中,其主要特点一是咨询财产分割问题的较多,主要包括个人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购房由父母支付的首付款的处理,分期付款中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财产分割等;二是咨询财产继承的较多,主要包括双方子女能否继承对方父母的财产,再婚父母对于对方婚前的财产能否继承等;三是农村不赡养老人或遗产分割不均等问题,也是常常引发家庭纠纷。
原因分析。一是经济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妇女经济地位的提升,夫妻之间经济的依存关系减弱,具备了实现自我婚姻价值追求的经济基础。二是思想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姻家庭生活的质量要求越高,妇女传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三是社会环境方面,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信息化不断发展,人们的社会交往面不断扩大,通过创业、外出务工等多种形式获得发展后,家庭成员间出现利益冲突、思想错位、沟通不畅等问题,都容易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另外,我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赡养、再婚等生活问题和遗产继承问题也是引发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原因。
四、城市商品房买卖及商铺租赁纠纷
此类纠纷一般涉及的住户和租户人数众多,若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原因分析。在商品房买卖中,一般为开发商单方提供格式条款合同,增加买受人义务、免除或减轻开发商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买受人自我保护能力差,签订合同时未能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歧义,容易引发纠纷。另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开发商违约往往是纠纷提起诉讼的重要原因。
五、医患纠纷
一是矛盾尖锐,处理难度大。上半年医患纠纷咨询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由于部分患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出现死亡事故,所以医患之间的矛盾相当尖锐。在医患难夫妻纠纷中,一旦死了人,死者亲属有的情绪失控,过激上访;有的停尸闹事;有的要求巨额赔偿,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的扬言要以死相拼,行凶报复。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给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带来较大难度。二是带来的负面影响大。医患纠纷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极为惨重的后果,长期的奔波交涉,使他们承担了过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即使纠纷最终得以解决,医方给予的补偿也远远不能弥补他们的损失。同时,医疗纠纷也给医疗单位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的毁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医院为牟取经济利益,聘请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到医院看病,结果患者旧病未去又添新症。二是有些医务人员医术欠佳,患者本来是为了“整容”,结果变成了毁容。三是有的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麻痹大意,屡屡发生误诊、误治及手术失败等情况,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