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龙述 职 报 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景县司法局 李建龙
我于2006年7月由乡镇调任县司法局担任副局长一职。三年来,我一直遵循着“协助局长搞全局工作、依托专业抓主管工作”的工作思路,开拓视野,创造性地为全局工作出谋划策;努力学习,探索性地开展本职工作。我牢牢把握县司法局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带领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克服工作基础差、人员精神不振、文化素质偏低、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诸多困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风格,协助局长创造性地搞好全局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具体的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队伍建设工作抓制度、重落实
搞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思想上纯的干警队伍,为此我协助局长积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班子建设上,为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我总是在执行制度时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同时严格要求一般人员,从而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过去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上 1
不积极、学习上不主动、服务上不严谨等现象已经逐渐消除。二是在思想建设上,我和全局人员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一道互相交流、分组讨论,找出思想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写心得体会、写自查报告,使全局人员都能够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勤政为民地行使权力。三是在制度建设上,积极听取全局人员的意见,协助局长完善了《考勤办法》、《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并重新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行政执法检查办法》等,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法律服务工作抓重点、求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彻底肃清不正当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我协助局长对法律服务业进行大力整顿,主要措施如下:
(一)每年举办一期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内容的《景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邀请市局领导、县政法委领导、公检法有关负责人和知名律师进行授课。强化每一名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
(二)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针对我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出现的不当执业行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第59号令、第60号令等相关规定,相继制 2
定了《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法律服务行业六条禁令》,并召集全体法律服务人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征求了大家对《管理办法》等的意见,确保了《管理办法》等的可行性;建立投诉处置机制,设立设立举报箱,建立公开栏,公示举报电话,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制止收费标准不公开、超标准收费和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制度、财务制度和服务公开等制度,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监督岗,对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收费标准等予以公示,规范其执业行为。
(三)严厉打击“黑所”、“黑律师”。针对我县出现的未年检、注册的“黑所”、“黑律师”,司法局下大力度,联合景县法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定》,并在法院公告栏内张贴了正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名单,给“黑所”、“黑律师”敲响了警钟,维护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督导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大局工作。为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城建拆迁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司法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承办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实行〈三要三不准一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要求各服务机构做好城建拆迁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紧紧围绕城 3
建拆迁工作,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调处维稳工作。
(五)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司法局积极为法律服务机构出谋划策,主动与景县一些企业联系,拓宽业务渠道,引导法律服务业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龙头产业发展等工作重心,为解决“三农问题”、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等热点问题,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整合我县法律服务业资源,形成合力,开创性地开展诉讼取证工作,做大景县法律服务品牌。
在司法局的大力整治下,当前我县法律服务业呈现了良好态势,主要变化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目前,我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其中有执业律师2人,所有人员均取得法律大专以上学历,队伍素质正在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人员参与了许多重大项目合同审查和涉法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为刑事案件被告担任辩护以及为当事人代理参与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事项,法律服务水平正在不断提升。09年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法律服务作用日益显现。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空前良好。目前,我县法律服务所已发展到5个,法律工作者有15人,辅助人员7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有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18人,高学历人员占到从业人数的82%。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做到了热情接 4
待、制度上墙,咨询代书、出庭代理诉讼,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了“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基层法律工作者一是始终坚持以服务农村基层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采取各种便民服务措施,运用法律妥善处理涉农案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二是积极为企业处理各种法律事务,解决企业债务纠纷、工伤案件有了大幅度增加,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09年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27个单位或企业的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案件535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600人次,挽回直接损失500余万元,间接损失3000余万元。已成为维护我县城乡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中坚力量。
(三)司法医学鉴定工作成绩显著。一年来克服重重困难,严格执法、规范运作、科学鉴定。出具鉴定报告115份采用115份。采信率100%。
三、依托专业探索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是当前社会转型新形势下的一项带有稳定职能的法律服务工作。自接管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我本着重服务、求质量、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狠抓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09年景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接待来访11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20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620余万元,创造社会效益1000余 5
万元,取得了骄人的成绩,07年荣获衡水市司法局先进集体,08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被评为衡水市司法局先进个人,09年又被省法律援助中心授予河北省司法厅先进集体,08、09年先后获得省厅奖励性补贴10000元和8000元。我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河北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积极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一是狠抓硬件建设。重新制作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和法律援助公示栏,并摆放在显著位置。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增至三间,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档案资料室等,使用面积达40平米以上。同时还添置了电脑、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等,使中心的硬件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二是狠抓软件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纪律等,利用律师参与法援宣传,为困难群众现场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实行窗口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通过一张笑脸、一杯茶、一张椅子、一席话,使来访群众感到舒心、放心,使他们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三年来,我县的法律援助事业蒸蒸日上,多次得到省厅、市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嘉奖。
(二)整合社会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法律援助中心自从设置以来,加强了乡镇、县直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完善工作,多次拟定实施意见,到残联、妇联、老龄委、团委等相关部门协调,相继建立了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目前,全县拥有乡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县直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建立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自2008年以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了多期法律援助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完成了对村级民调员的法律援助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调动法援工作人员,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一是在县城及各乡镇政府驻地张贴标语,利用集市给群众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扩大群众的知情度;二是利用我局开展的“12.4”法制宣传日、“学雷锋”活动日、五五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度。
四、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自己,做到了廉洁自律。不吃私贪污,不行贿受贿,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基础上,要求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协助一把手做好全局工作。
三年来,我协助局长带领全局工作人员一道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我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工作比较散漫,学习不够主动,法律援助覆盖面狭小等。由此,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思想精神状态问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使我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搞好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