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金库整治长效机制”。
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积极探索建立“小金库”专项
治理的长效机制
在“小金库”的形式日趋多样化、手段日趋隐蔽化、方法日趋智能化的今天,需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要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税收法律法规问题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1、完善协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包括内部的、外部的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如会计部门的基本帐户管理、结算管理、储蓄实名制、发票管理等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本上要完善法律制度,制度上不留空挡,管理上不留空隙。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切实尽责尽责,要尽快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竞争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市场经济中的官商勾结、金钱行贿促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无用武之地,不为“小金库”提供生存的土壤,要尽快把私设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或将群体腐败纳入刑律。
2、提高财政资金收支透明度,使小金库从源头上阻断。全面推行财政资金收支公示制,做到总量、审批、结果全程公开。要狠抓遏制部门、单位“小金库”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一是要严格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
理,完善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对协会收支活动的财政、审计监督,杜绝和减少私设“小金库”的可能性。二是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查虚假发票报帐行为,杜绝假发票、白纸据入账,加强结算审核;加强现金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收付;严格账户管理,禁止多头开户和公款私存;对违规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部门、单位,依据政策规定及时进行纠正,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三是要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票据分离制度,收款单位开票,实行国库集中管理,统一收入支付制度,由财政部门对资金实行统一征收。四是通过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将部门、单位存在的“小金库”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布。五是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单位、部门的账实相符。小金库与财务没有公开有直接上的关联。因此,必须实行单位财务公开透明,将全部财务收支置于大众的监督之下,让财务收支在阳光下运行,阻断小金库的形成。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财务管理认识的重要性。首先对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小金库”危害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进行“三个代表”学习和党的宗旨、观念教育,加强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进行党性修养,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影响,增强党纪政纪观念,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加强对
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大意义,严格“一把手”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因此,对再次设置“小金库”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从严惩处,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每年单位“一把手”签订严禁私设“小金库”的承诺书,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自己不搞“小金库”,而且要管好自己的下属也不能搞“小金库,从根本上有效制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营造一种不想、不敢设“小金库”的氛围。最后要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增强领导干部维护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发挥警示教育的特定优势和功能,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努力形成良好的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推进治理“小金库”发挥积极的作用。
4、依靠群众监督,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查办能力。首先造成事业单位“小金库”盛行的根本原因,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非法化。各部门各单位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公开,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还要广泛宣传,发动知情群众,重奖举报者,使私设“小金库”现象失去生存空间,不透明的信息得到透明,“小金库”也就容易被摧毁、遏制,从而有效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各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小金库一旦发现,严惩不贷,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给单位的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对涉案人员,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要结合实际,加强干部职工内部相互制衡,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切实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将查处小金库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从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干部考核、财务审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发现小金库线索。
5、创新“阳光管理”手段,举报受理和奖励双效合力。要积极探索推进“阳光”公开,增强健全经济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依靠制度手段创新治理小金库办法,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管理要实行“阳光”公开,倡导经济运行“阳光”操作,增强积极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杜绝“小金库”的产生。与此同时,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签订承诺书,严格实行私设“小金库”行为的一票否决制,有效制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并继续做好对“小金库”情况复杂,隐蔽性强,直接检查往往不易发现,最有效的办法是内部知情者举报,建议国家将各级政府“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为常设行政管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并搞好日常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
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惩处。要及时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按中纪委规定,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查出并已上缴入库“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 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