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周边绿化迁移工程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合同”。
绿化迁移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公共绿地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协议》的规定,且甲方已经取得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委员会审批的《天津开发区树木迁移、砍伐、修剪申请表》,针对甲方委托乙方对所需占用绿地进行绿化迁移工作的相关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绿化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现场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6年总公司大楼周边绿化迁移工程
2、工程地点:开发区二大街总公司大楼周边
3、工程内容:根据规划要求,需对总公司大楼周边部分地块进行绿化迁移,绿地迁移面积约808.3平米(上述范围内的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同步迁移)。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绿化迁移的类型: □绿化迁移(永久占绿)第二条 协议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迁移工程款为82802元,人民币大写:捌万贰仟捌佰零贰元整。
2、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三条 迁移期限
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同时提供承诺书后,乙方开始迁移工作,于开始迁移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迁移工作(遇雨、雪、大风等影响绿化迁移的特殊天气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交通、绿化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办理本协议绿化迁移相关的审批手续;
(2)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需占用的绿地、及需迁移树木的范围;
(3)负责保护好绿地迁移面积以外周边绿地;(4)按协议约定拨付迁移工程款。
2、乙方的责任:
(1)负责按期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内的全部绿化迁移工作;(2)迁移过程中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在迁移工作中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应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管理责任。
(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仅进行绿化及附属设施的迁移具体实施工作,其他工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方实施。绿化迁移后甲方负责对迁移区域进行文明施工,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滨海分会,仲裁按提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依法向本绿化迁移工程辖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新增占用绿地面积,可提前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绿化迁移,双方商定按200元/平米对新增绿化迁移范围内工程进行结算。若甲方不通知乙方而擅自占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绿化范围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施工,由此导致行政管理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亦负责赔偿。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调整,或因景观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或完成绿化迁移工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对于在前述事项发生前乙方已完成的迁移工作,甲方按照已完工程对应的价款向乙方支付迁移工程款。
4、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方执八份,乙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