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0年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及基本流程
一、明确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包括以下人员:
1.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2.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3.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4.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5.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6.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
7.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8.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9.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注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由政府补贴缴费的惠民政策,为保障学生儿童患病有保障,凡是符合上述参保范围的,应做到应保尽保。
(二)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且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报销。
二、把握时间进度。
为保证参保人员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2010年12月30日前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
三、熟悉参保缴费流程。
1、选好医院填好表。
每个学生儿童可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家定点医院。填好《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供录机时使用)。
注意:我市A类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不需要选择,可直接就诊,具体情况可到www.daodoc.com网站进行查询。
2、收齐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持本人户口簿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
(1)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交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和《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提交由学校开具的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
(3)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提交由学校开具的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
(4)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提交当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和复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
(5)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中,原北京知青子女,提交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6)残疾人员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做好免缴人员资格审查。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持本人户口簿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1)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3)城镇优抚对象提交《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4)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交《见义勇为证》。(5)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提交《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
注意: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免缴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查。
4、系统信息录入和报盘。
根据学生或家长填写的《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按照《学校版操作步骤》进行信息录入等操作并报盘。
5、收款和上交。
学生儿童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需要各单位向其个人收取,于2010年12月30日前以非现金方式(具体咨询财务岗69747827)交到区社保中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60元直接由财政拨付到社保基金。
四、做好办理社保卡信息采集手续。
新参保人员及未采集、未领卡的人员(增员后可查询),需要在增员后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流程如下:
1、在学校版软件中打出《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表右侧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核发的该人员
2、在登记表粘贴照片处粘贴照片(照片要求:专业照相馆拍摄的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冲洗证件照)。
3、登记表右上方空白处粘贴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打印的医疗保险条形码(增员后打印)。
4、将粘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条形码的《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报送到发卡办公室(一进大门左侧办公室)。
注意:此手续可放在参保增员后再做,以提高参保效率。
五、相关政策及操作文件。
1、《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3、《学校版操作步骤》
六、联系方式
经办咨询电话:89708648 联系人:付蕾 主管主任电话:69714308 联系人:于力群
昌平社保中心 20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