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安全管理规定_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32:2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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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双矿集团机电装备部

二零一六年一月

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地面供电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生产矿机电科(部门)要配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安全供电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二.运行方式

1.60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

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用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或设有可靠的镉镍电池装置)。

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60KV变电所、矿井配电所、开闭所的电气预防性试验,由供电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

2.井下中央变电所、机房配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均由矿组织试验。

3.公司直属辅助单位的6KV变电所,没有试验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公司电气试验室试验。

4.6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器绝缘油由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检验。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由供电公司实验室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对新投运或运行中的主变压器必须进行检验。

㈡.试验周期

1.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配电所(开闭所)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变、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

㈢.运行中的60KV主变压器,凡发生瓦斯或差动继电器动作或因外部短路冲击造成前级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停电的,要退出运行,经公司试验室全面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以上各种试验结果及调整处理情况要有报告,存档备查。

四.变配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和性能检测。

1.各变配电所要制定岗位工、维修工对设备、供电线路、电缆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汇报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机电处审查批准后实施。

3.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矿主要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测试、调整,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

5.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按公司、矿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6.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备查。

五.保护接地系统

㈠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

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

㈡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

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

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3.无检测能力的委托公司电气试验室检测。

六.管理制度及记录

1.变配电所必须具备的管理制度:

⑴岗位责任制

⑵交接班制

⑶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⑷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⑸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⑹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⑻设备运行规程(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直流操作电源充放电及维修保养制度)

⑼供用电技术规程

2.记录:

⑴变电所运行日志

⑵交接班记录

⑶设备缺陷记录(包括故障异常)⑷设备检修记录

⑸继电保护整定记录

⑹事故记录

⑺要害场所记录

⑻干部上岗记录

七.其它

1.配电工、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矿井配电所、中央变电所、风井配电所的值班员按事故抢险予案的有关内容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模拟总停电和主要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培训,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

3.各变、配电所都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当供电系统变动时,供电系统图必须及时变动。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配备齐全。

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顺序做好停电工作。

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加强对外供电(转供)用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谁供电、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外(转)供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外(转)供用户的试验检测工作,凡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的,停电并限期整改。

7.规范反送电警示语言和图示。电源进线盘、联络盘警示句为:“此盘为反(倒)送电源”,双回路馈出盘警示句为:“防止反送电”并画简图示意。

8.供电公司试验室要建立送交试样和返回试验报告双方签字备查制度。完成一个矿井的电气试验后,必须在一周内出具试验报告并有文字说明,返到被试单位并报机电装备部。

9.高压供电系统逐步完善监测、监控装置,为今后实现集中监测、监控创造条件。监测、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纳入矿井变配电所质量达标考核。

10、地面配电所进出线电缆布置要规范,出口要封堵。墙面、屋面不得渗水、漏雨,窗户要安装百页窗,门口要装设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灭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

11、高压板应逐步安装防误装置,并优先采用电器闭锁或微机“预防”,以实现下列功能:⑴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⑵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⑶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⑷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2、矿井主供电系统进行的调整、改造;降压站内主变压器的更换;降压站内一、二次系统内设备更新、更换下井电缆等技术改造,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3、各配电所、变电所必须建立高低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统计设备型号、规格、名牌参数及主要配置电气的技术参数。

井下供电管理

一、采区的供电

根据采掘区域设备布置图,由机电科在安装采面2天前设计出采掘区供电系统图,报领导审批后,下发给各相关单位执行;严禁区队任意更改供电线路、变更供电范围及开关整定值。当区队生产负荷调整时,区队要及时将本队管辖区域内的保护整定值进行调整,负荷调整情况通知机电科,以便机电科掌握负荷变化情况进行负荷调整。机电科负责供电区域的责任划分,井下变电所外的移动变电站或高压变配电设备(400A开关以上),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特殊情况由机电科负责说明。

二、供电调整

需要调整的供电线路和各单位认为需要调整的,由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并拿出调整方案后实施;严禁私拉乱接,严禁随意扩大供电范围,严禁一台馈电分开关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供电,严禁一条低压支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如确需采用特殊方式供电,由区队编写有关措施,经机电科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审批后的措施交机电科和共用该回路电源的所有区队。

三、局部通风机供电

1、井下所有的开拓、掘进工作面和高管(高瓦斯区、风量不足)的采面,都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同时安装双风机自动转换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2、当采掘工作面为低瓦斯区时,双风机中的主风机采用“三专”供电,付风机电源可与生产线共用一回路电源;“三专”所带的风机为主风机,“三专”线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最多能带4台主风机。

3、当采掘工作面为高瓦斯区时,双风机都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4、区队必须在双风机中设置一台为主风机、一台为备用风机,并标识清晰;若是采用双回路“三专”移变供电,还必须在变电所或配电点的馈电开关上标识。

5、主风机的作用是正常生产情况下运转,并且和生产线构成风电闭锁,一旦主风机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置动作,切断生产线电源,同时备用风机开始运转,保证安全检修;只有在主风机重新启动后,区队方可继续生产,严禁任何人拆除风电闭锁双风机自动转换装置。

6、在风机开关前应加装馈电开关,当停风时,人员撤出,停掉馈电开关,只有当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才能启动风机。

7、采掘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闭锁范围为该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的一切电源;采煤工作面采用风电闭锁时,闭锁范围为该采煤工作面和该采面回风巷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当采用2趟以上生产电源回路或有排水专用供电线路等特殊供电时,“风电闭锁”的闭锁方式和闭锁范围必须经过机电科主管领导的批准,特殊时要经过有关矿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8、因生产需要变更调整或拆除供电电源时,必须先拆除生产用电后方可拆除风机电源。

9、双风机自动转换,每班实验一次,由安检员进行,并汇报安检科。

四、电气设备的管理

井下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爆电器检查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做好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挂设备“完好责任牌”和“防爆合格证”,内容包括电压等级、整定值、责任单位、责任人、控制对象等。因生产地点变动、负荷变化和不同单位交接设备时,要及时更改责任牌,并对电压等级和供电电源来向进行标识、说明。电器设备回收时要保证设备不缺件、不坏件,否则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罚款。对接线腔中电缆接头任意截割的行为参照,《电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五、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制度

1、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在不影响其它单位又不需要其它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可不办理停送电作业票,但必须报经调度室同意;其它情况一律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停送电时,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管、闭锁、挂牌。

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按电气检修作业规程作业,严禁带电检修。检修时,至少应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至少有一个隔离开关断开点;确因调整插件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主管矿领导批准。

3、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线路和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带闭锁手车式开关除外,检修前必须确认闭锁有效且可靠断开);试电笔必须事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时,应先接好接地端.然后挂已停电的三相导线端,对有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要挂,拆除时顺序相反。

4、普通型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5、对于双回路及环行回路供电系统,检修负责人必须到与检修部分有联系的各个地点可靠停电,挂牌,专人看守,严防返送电。

6、电气检修或操作,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检查摇测绝缘无误定相后,才能到变电所联系送电,先试送三次,无误后再送上电。

8、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联系送电。

9、井下停风必须先停电,送电前必须先进风。

10、严禁不盖盖进行送电试验。

11、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必须加防护装置或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六、停送电制度

1、配电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执行作业票制度,停送电办理停送电作业票(特殊情况按本文五款1条执行)。

3、停电前必须报经调度室同意,送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4、停送电操作,由值班配电工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5、停电前看清控制对象,认清开关,先进行模拟操作一次,执行模拟操作制。

6、持票人必须对操作上述作业程序进行逐项复核,并监护,执行监护制。

7、停送电无误后,双方共同在记录上签字,执行记录制。

8、到无人看守的移变或检修单位所辖的配电点停电时,先报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停电人员停电后,将闭锁锁死,挂停电牌,并设专人看守。

9、高压停送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良好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的技术水平高于操作人。

10、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11、联系停送电人员必须是同一人,停送电操作人员一般是同一人,中途换人时,必须交清接明,并作记录。

12、联系停送电人员必须到现场,不准电话联系停送电。

13、开关跳闸后,要分析原因,若试送三次,仍送不上电,应报告调度室和有关单位领导,安排检查处理后再送电,严禁强行送电。

七、各种保护的使用

1、漏电保护坚持日检制。有人看守的变电所由岗位工试验,无人看管的配电点由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单位专责电气进行试验,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照明综保使用。使用照明综保的单位,照明综保必须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3、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辅助接地装置必须按要求设置。

4、过流保护整定值。各变(配)电所的馈电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值不能随意私自调整,各控制电机的低压开关根据整定要求自行整定。

5、皮带机随机保护。正确使用好皮带机随机保护。

6、正确使用供电保护。大型机电设备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落实各种供电保护,设备本身各种保护必须正确使用。

7、电缆绝缘良好。在用电缆按以下标准每季度摇测一次,并认真填写《电缆绝缘摇测值报表》上报机电科;达不到要求及时调整,具体标准:6Kv系统不低于100兆欧/KM:660V系统,不得低于5兆欧;I27V系统,不得低于0.5兆欧。

8、防爆开关绝缘良好:1140V不低于5兆欧,660v不低于2兆欧,127V不低于0.5兆欧。

9、电动机绝缘良好:6KV不低于6兆欧;660V不低于2兆欧。

10、变压器绝缘良好:6KV不低于200兆欧;1140V不低于50兆欧;660V不低于5兆欧;127V不低于0.5兆欧。

11、机电科负责安排每月在所有变电所和配电点做一次《远端接地试验》,确保电器设备的漏电保护正常使用,并认真填写《远端接地试验记录》。

八、电缆的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巷道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在倾角30度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或卡箍敷设。

3、电缆悬挂点间距,水平巷道不得超过3米,立井不得超过6米。

4、电缆穿墙必须加装套管并密封。

5、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电缆接线盒两端应留有垂度,不得遭受水淋,且不应使接头受力。

6、电缆不应与风管、水管在同一侧;确因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距离。

7、悬挂高度和位置以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为准。

8、高、低压电缆在同一侧时,高压电缆应在上边,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l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9、井筒或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两侧,至少应距电力电缆300mm以上,并挂在电缆的上边。

九、电气性能检测

1、高压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试验,每年进行一次并做记录。

2、高压电缆每年做一次泄漏试验,并做好记录。

3、电源计量仪表应每一年校验一次。

4、井上下接地电阻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测定。

5、各种避雷装置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测定,并出具测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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