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防控治理_综合治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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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防控治理 第一部分案件防控文件

一、填空题

1、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是指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对案件防控治理承担首要责任的(理事长)或(董事长)。(来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

2、对案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自查从宽)、(他查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和“(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加重处罚)”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来源:《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道德建设)、(制度安排)、(监控机制)三个方面,构筑立体式的案件查访体系。使干部员工在思想上“(不想作案)”,在操作上“(不能作案)”,在处理上“(不敢作案)”。(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六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案件防控要做到的“四到位”是指(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和(整改到位)。(来源:刘明康主席在《大型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的三个目标”是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继续(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继续(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八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的“三个坚持”就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重,重在加强内控)。(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八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刘明康主席提出的防控案件要做到“四个到位”即(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整改到位)。(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7年7月3日在大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8、刘明康主席提出的防控案件要建立 “三项制度”是指建立(赔罚)制度,(完善走人)制度,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7年7月3日在大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9、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 “五大活动”是指(大教育)、(大讨论)、(大评估)、(大检测)和(大整改)活动。(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在2008年山西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一案四问责”是指(案件当事人)、(相关岗位制约人)、(业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检查责任人)及(案发单位领导人)。(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2008年9月23日在2008年山西银行业案情通报会上的讲话)

11、“双线问责”是指(追究案发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岗位制约人)、(稽核检查责任人)的责任。(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2008年9月23日在2008年山西银行业案情通报会上的讲话)

12、“上追两级”是指(追究案发机构领导人)和(案发机构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2008年9月23日在2008年山西银行业案情通报会上的讲话)

13、山西省银监局将2010年确定为“案防攻坚年”,明确以不断进行教育、讨论、检测、评估、整改为主要方式,以落实各项案防制度措施为抓手,“(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内部自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外防)相结合。(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2010年1月23日在山西银行业2010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选择题

1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ABCDE)。(来源: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A、“两个提高”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防范水平 B、“两个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

C、“两个下降”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案件损失率明显下降

D“两个加大”加大内控和内审力度,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加大案件责任处理力度,提高威慑力 E“两个建立”逐步建立依法合规经营、内控严密科学的运行体系,努力建立案件防范和查处的长效机制

15、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的“4+1”内容是(ABCDE)(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六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A、印鉴密押,包括公章、私人名章、业务操作流程密码、柜员卡管理 B、银行内外账户管理和对账管理,以及事后检查 C、人员岗位制度与岗位稽核、行为规范的综合管理 D、电子银行和IT系统的管理和服务 E、“1”是指对库房的管理

1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抓的“六个环节“是(ABCDEF)。(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6年3月1日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八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A、授权卡 B、印鉴密押 C、空白凭证 D、金库尾箱

F、查询对账 G、轮岗休假

17、银行业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行的“三挂钩”是(ABC)。(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6年11月17日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十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A、将案件风险防范及整改工作同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挂钩 B、将案件风险整改与评级挂钩

C、将案件风险整改与市场准入监管挂钩 D、将案件风险整改与行业标准挂钩

18、二十四、案件防控的“五个一”工作经验是指(ABCDE)。(来源:《省银监局副局长杨庆和在全省银行业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推动会议上的讲话》)

A、一把手牵好头 B、一竿子插到底 C、一股气扫净土 D、一把尺重严惩 E、一盘棋抓共管

19、案件防控的“五条防线”是(ABCDE)。(来源:《邓志毅在山西银行业2009年案件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A、岗位自我约束防线 B、业务流程监督防线 C、稽核监督检查防线 D、条线部门管理防线 E、IT技术控制防线。

20、内部结案应坚持“问责任、追资金、查原因、补漏洞”的原则,要满足以下标准(ABCD)。(来源:《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A、对相关责任人已严格问责 B涉案资金已按损失最小化处理 C案发原因已进行深入剖析 D相关制度已建立完善

三、简答题21、2009—2011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什么?(来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2009—2011年工作规划》)

答:中国银监会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2009—2011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指出,2009—2011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制流程建设为先导,以强化内部治理 3

和内控执行力为保障,积极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强化风险管控,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稳健、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制度流程基本完善,内控管理明显进步,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有效建立,主要案件防控指标力争达到国内银行业平均水平,案件数量和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22、2009至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来源:《蒋定之在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答: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全面落实案件专项治理过程中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大力构建制度流程、内部治理、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协调联合、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案件风险问题。

23、银监会提出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三年大见成效”的目标是什么?(来源:《唐双宁副主席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答:2006年3月1日,国家银监会召开了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八次会议,提出了力争用一年时间,在遏制案件高发、降低案件损失、严肃查处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力争用三年时间,在严控新案发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范操作风险、建立案件查防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全国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平均水平。

24、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是什么?(来源: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答: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办法,改进干部考核机制;二是银监会将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为查防银行业案件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大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上防范银行业案件发生。四是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的技术含量,更新管理手段,促使内查内控上台阶。五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落实好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各项要求。

25、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十项措施是什么?(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五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答: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十项措施是: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银行业犯罪的打击力度;

2、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责任;

3、加强任职履职管理,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

4、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

5、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监管,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6、完善会计统计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

7、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处臵突发事件能力,努力控制和减少案件损害程度;

8、积极推进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9、完善不良资产处臵办法,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治理工作;

10、提高银监会有效监管水平,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

26、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要执行落实的“八项制度”是什么?(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局长邓智毅2008年1月10日在2008年山西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答:一是建立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信息提示制度;二是实行异地集中大额存款特别报告制度;三是改进完善内外对账制度;四是对重要凭证和要件实行全天候监控制度;五是建立开户卡折合一特别申请制度;六是建立规范的银行客户委托代理制度;七是建立规范的违规举报奖励制度;八是对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实行分类风险处臵制度。

27、国家领导人对银行业案件作过什么批示?(来源:《银监会王华庆纪委书记在2009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答:温家宝总理在审计署《重要信息要目》中批示“应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灵所致的金融犯罪问题”。王岐山副总理批示:“银监会要高度重视银行的金融犯罪问题,切实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此,要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减少银行内部的犯罪,维护银行资产的安全。”王岐山对另一起案件的批示:“要加大查处力度,查找监督管理漏洞,追究相关责任。在当前形势下,人行、银监会对中小银行和农信社的案件防范查处要给予高度重视,重点是防大案要案的发生。要与地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防止该类金融机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28、省银监局提出2010年“案防攻坚年”活动的“四个二”的内容是什么?(来源:山西省银监局副局长杨庆和在全省2010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推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答:“四个二”即两类系统、两个环节、两个重点、两个阶段。具体是狠抓数据仓库系统和业务规范操作系统两类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案防水平。狠抓县级联社和县级监管办两个环节实效,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狠抓借冒名贷款整治和存款风险检查两个重点,进一步突出真实性检查。狠抓事前严防和事后严惩两个阶段,进一步强化案防态势。

29、银监会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规定的“三个必须”是什么?(来源:《邓志毅在吕梁银行业合规经营暨案件防控工作会议 5

上的讲话》)

答:我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银监会的规定:凡是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县联社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管理人员必须引咎辞职;凡是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责任性案件,地市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管理人员必须引咎辞职;涉案金额过亿的省联社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管理人员必须引咎辞职;

30、案件专项治理提出的“九种人”是哪些人?(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答:“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在行社有贷款的(正常消费贷款除外);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已经出现违规操作的。

31、农村信用社易发案件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什么?(来源: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答: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鉴密押管理、授权卡或柜员卡管理、票据审验、查询查复、会计对账、枪弹使用、金库尾箱、重点业务和要害岗位。

32、案件责任追究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来源:《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答:

1、被动发现案件的;

2、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3、新发生案件的;

4、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案件的;

5、对发现的案件苗头、违法违规事实或者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纠正、处理,或者故意包庇隐瞒的;

6、指使、授意、教唆或者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

7、案件发生后,隐瞒事实、毁灭证据、妨碍调查处理的;

8、对检举人、鉴定人、证人、调查处理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9、“带病”提拔形成严重后果的;

10、其他情形需要从重处罚的。

银监会提出银行业必须制定并执行的四项制度是(干部交流制度),(轮岗制度),(强制休假制度)和(亲属回避制度)。

33、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减薪酬)、(赔偿损失)等。(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34、其他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变更劳动关系)。(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35、案件责任追究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其他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36、责任领导人对金融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及时传达贯彻,致使发生案件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来源:省联社《关于严肃追究案件领导责任的指导意见》)

37、农村信用社近亲属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公务回避)和(聘用回避)三种形式。(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近亲属回避管理的指导意见》)

38、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应将辖内所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在接报后(3)小时之内或事发后(12)小时内,直接报告省联社,同时报告辖区的市联社或省联社办事处(筹)及银监分局所辖办事处,并密切关法事态发展,及时报送后续情况。(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暂行)》)

39、省联社综合办公室(或值班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联社领导,并依据有关规定和事件性质及时报告省政府和山西银监局。(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暂行)》)

40、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且引发或者可能引发辖内、系统内的(金融风险),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造成(金融秩序)混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41、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臵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答:自然灾害应急处臵应坚持“(以人为本)、(防救并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行动)、(属地为主)”的原则。(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选择题

42、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应坚持以下原则(ABCDE)。(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A、依法快捷原则 B协调一致原则 C、属地为主原则 D、保守秘密原则 E、掌控舆情原则

43、案件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原则(ABCDE)。(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A、法人主体原则 B、分级问责原则 C、尽职免责原则 D、错罚相当原则

E、自查从轻、被动从重原则

三、判断题

44、间接责任人是指独立实施或者共同实施,或者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侵犯农村信用社或客户资金、财产、权益行为的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答:(×)

解析:直接责任人是指独立实施或者共同实施,或者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侵犯农村信用社或客户资金、财产、权益行为的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45、间接责任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岗位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案件的发生,对案件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负有责任的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答:(√)

46、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严重失职是指领导人员在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事实、案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严肃追究案件领导责任的指导意见》晋农信发[2008]15号)

答:(×)

解析: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严重失职是指领导人员在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事实、案件的发生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

47、领导责任人是指案发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答:(√)

四、简答题

48、银监会提出的操作风险防范措施“13条意见”是什么?(来源: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答:

1、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2、切实加强稽核队伍建设;

3、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4、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

5、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

6、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7、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8、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

9、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10、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持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

11、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12、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13、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49、银监会制定的案防“十个联动”是什么?(来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6年8月29日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九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答:

1、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要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

2、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

3、基层行行长、主任的定期交流轮岗与会计主管的委派制并行与联动;

4、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紧密衔接联动;

5、激励基层员工署名揭发坏人坏事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建设联动;

6、贷款三查的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纸质或电子介质)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建设联动;

7、完善审计体制,充实审计队伍,提升工作质效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和联动;

8、查案、破案同处分适时与到位的双重考核制度建设联动;

9、案件查处和相应信息披露的制度配套建设联动;

10、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的奖(表扬、奖励)惩(惩戒和处分)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联动。

50、金融系统的十个严禁是什么?

答:

1、严禁从事违法规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严禁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为理货款、投资、担保、融资、结算、提现等金融业务。

3、严禁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高档消费或收受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4、严禁泄露、出卖金融、证券秘密。

5、严禁滥定级别、乱提工资、乱发奖金和实物。

6、严禁违反规定新建、护建、购买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

7、严禁利用节假日、公体日公费旅游和公款接待,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严禁收受慰问金、礼金。

9、严禁利用干部提拔、职称评定、工作安排的机会收受有关人员钱物。

10、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参加与他人经商办企业

51、省联社案件防控“十条禁令”是什么?

答:

1、严禁无客户合法支付指令、无合法原始凭证、未经授权办理业务。

2、严禁挪用、偷支、套用、截用客户资金或信用社资金。

3、严禁违规办理查询、查复、冻结、解冻、扣划、挂失、解挂、止付、补办等业务。

4、严禁伪造、变造、拆换、涂改或擅自销毁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

5、严禁私刻、盗用公章、业务印章,伪造、变造、私自调换客户预留印鉴、其他权利证件,或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空开凭证。

6、严禁私自或与客户串通利用虚假贷款资料骗取贷款,逆程序发放贷款,伪造、变造相关资料核销贷款或出租、出借抵(质)押物品及权证。

7、严禁在临柜、守库、押运期间酗酒、擅自脱岗,或在守库室会见、留宿他人。

8、严禁授意他人或盲目听从他人授意违规办理业务。

9、严禁利用职权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0、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52、信用社经济犯罪所指的刑事案件是什么?(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严肃追究案件领导责任的指导意见》)答:农村信用社案件指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侵占、破坏金融秩序、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等经济犯罪的刑事案 10

件,以及虽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对信用社资产和信誉造成较大损害的违规事件。

53、案发后对案发单位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和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答:

1、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给予案发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给予其他间接人警告以上处分。

2、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在核实责任后,给予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降职以上处分,给予相关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给予其他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

3、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引咎辞职,并给予降职以上处分。

案件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县级机构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4、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涉案金额占全辖资产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二点五以下的给予开除处分,给予相关负责人开除留用以上处分。

县级机构已组建统一法人的,给予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主要负责人降职以上处分,分管负责人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相关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其他间接责任人记大过以上处分。

案件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级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5、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单个案件占全辖资产万分之二点五以上万分之四以下的给予发案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开除处分。

给予县级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撤职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开除处分,相关负责人降职以上处分。

给予市级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撤职以上处分,相关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给予其他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

6、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涉案金额占全辖资产万分之四以上的给予县级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开除处分。

给予市级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撤职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相关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

7、对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责任追究,按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8号)的规定执行。

54、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包括哪些?(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交流管理的暂行规定》)

答: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是指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市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副主任,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副主任,合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基层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各信用分社、储蓄所负责人。

十五、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工作交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交流管理的暂行规定》)

答:

(一)高管人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安排交流:

1、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高管满六年的;

2、因执行回避制度而必须交流的;

3、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规定应当进行工作交流的。

(二)高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工作交流:

1、在同一岗位上任职已满三年,因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等工作需要的;

2、因职务调整等原因,经省联社研究决定需要工作交流的。

(三)高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工作交流,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未安排交流的原因记录在案:

1、因年龄和本人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工作交流的;

2、因涉案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考虑工作连续性的需要,县级联社(合行)理(董)事长、主任(行长)原则上不同时交流;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工作交流的。

55、农村信用社近亲属回避对象包括哪些?(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近亲属回避管理的指导意见》)

答: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有下列关系之一者,必须按规定对一方当事人实行回避。双方职务级别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1、夫妻关系。

2、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以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其它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系。

56、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包括哪些?(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风险控制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管理指导意见》)答: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重要岗位人员是指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重要风险控制岗位上的非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包括:

1、财务、信贷、安保等部门负责人;

2、从事资金汇划、资金调度(交易)、资金清算、会计、出纳、信贷、金库管理、重要凭证管理(含空白凭证保管、自制凭证审批)、印章管理、密押管理、枪支管理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制度认定的其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57、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有哪些规定?(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风险控制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管理指导意见》)

答:重要岗位人员,因道德品质或个人财务收支出现异常或因身体状况、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工作效率等不能胜任工作时,必须调整到其他岗位。轮岗人员应当遵循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和业务素质等相关要求,不具备相关资格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重要岗位的工作,轮岗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离岗审计。

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分为定期轮岗和不定期轮岗。中层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满三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任职满一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

单位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借调以及挂职锻炼等工作,且离岗时对其负责的岗位工作已办理全面交接手续,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视为轮岗。

如在同一县级联社(合行)安排轮岗有困难的,可在地级市范围内交流。

58、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强制休假有哪些规定?(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的指导意见》)答:实施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制度目的是重要风险控制环节和岗位的高管人员、一般工作人员进行突发性的检查。每次强制休假的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

(一)高管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应安排强制休假:

1、在同一职务上工作满一届,岗位、分工没有发生变动的;

2、管理权限内发生异常且影响较为严重的;

3、因各种原因应交流而未交流的;

4、应安排强制休假的其他情形。

(二)重要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安排强制休: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

2、经办的资金、账务、项目等出现异常的;

3、行为表现异常的;

4、为强化管理、防范风险需要专项安排的;

5、应安排强制休假的其他情形。

(三)强制休假人员应在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的当日内办理完毕有关工作交接手续后离岗休假。

(四)涉及“枪、库、证、印、押”管理的强制休假人员在离岗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移交。

(五)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强制休假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休假事项、休假时间、授权委托人、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59、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有哪些?(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指导意见(试行)》晋农信发[2008]15号)

答:

1、举报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案件发生的;

2、举报高级管理人员和主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3、举报高级管理人员和主管人员指使或授意下属进行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的;

4、对已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的;

5、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举报,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案件发生,避免或降低资金风险和损失的;

6、举报或提供案件涉案人潜逃后的隐藏地点,协助公安、检察机关追缴赃款或抓获涉案人的。60、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是什么?(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暂行)》)

答:

1、抢劫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机构或运钞车、盗窃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机构lO万元及以上的案件,诈骗辖内所属机构或其他涉案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

2、已经发生的金融挤兑事件和有可能引发挤兑的事件;

3、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机构的工作人员遭遇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造成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的事件;

5、造成县(市、区)辖内支付结箅系统中断6小时及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

6、聚众到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机构上访、请愿、静坐、示威,以及发生冲击、混乱的事件;

7、盗窃、出卖、泄露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辖内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8、造成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机构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或直接造成事发机构重大风险的事故和自然灾害。

9、其他肯引发辖内、系统内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61、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答:

1、事件所涉及的农村信用社名称、地点、时间。

2、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社会的稳定情况。

3、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急措施。

4、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2、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报告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答:

1、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农村信用社应立即向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报告,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省联社及办事处(市联社)报告,同时报告同级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

2、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应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和省联社,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省联社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迅速电话报告山西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

3、各报告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时报告地方政府。

63、农村信用社发生突发事件时的主要处臵措施有哪些?(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答:

1、责令违法违规部门或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令违法违规人员立即离岗接受检查和处理;

3、抽调可靠人员或责令抽调可靠人员暂时代行违法违规人员职务;

4、派驻调查组或责令派驻调查组开展调查;

5、责令立即将数据异地备份或调取所有涉及案件的全部数据资料;

6、对可能丢失、毁损的资料进行登记封存;

7、严格限制印章使用范围;

8、对涉案的外部人员请求司法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 9其他可能的有效措施。

以上措施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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