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涉纪信访”。
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增强镇、村两级做好涉纪信访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涉纪信访问题就地、及时、妥善有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涉纪信访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对本区域的涉纪信访工作负总责;镇纪检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处理涉纪信访问题的领导及办事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对涉纪信访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纪,违纪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施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为:镇党委、政府的党员、干部。
四、涉纪信访工作职责任务:
1、建立涉纪信访组织工作机制,成立涉纪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职责。
2、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涉纪信访工作,做到思想、制度、职能、措施“四到位”,建立良好的涉纪信访工作秩序。
3、严格领导干部接访责任,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处,实行首访不接必受罚,数访不处必追责。
4、严格涉纪信访矛盾排查责任制,实行网络化排查,及时排查信访隐患,消除不稳定因素。
5、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四定五包”。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罢诉、包稳定。
6、镇党委书记要主动及时督促、协调重大信访、越级信访、重信重访、疑难信访的处理落实。
7、认真做好集体上访处臵工作,发生集体上访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做疏导教育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安全返回。
8、及时做好涉纪信访信息报送工作,重大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9、按期规范报结涉纪信访案件。
五、实施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形式:
1、信访谈话(信访提醒、信访诫勉、信访警示谈话);
2、通报批评;
3、组织处理;
4、党纪、政纪处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
1、确实履行了职责,扎实有效地做了大量工作,其责任范围内仍出现集体越级上访的;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未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3、无法预测、阻止的信访案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推卸、转嫁责任的;
2、事发前就有明显征兆,事发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和解决,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3、暗示、诱导、挑唆、参与少数群众闹事和集体上访的。
麻田镇涉纪信访事项、案件督办办法
为促进涉纪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强化信访督办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晋中市涉纪信访事项、案件督办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办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
三是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是坚持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督办范围
1、县纪委交办的要情况要结果的信访件。
2、县纪委要求反馈情况的信访件。
3、到市纪委集体访,赴省纪委、到中纪委个访和集体访的信访件。
4、其他需要督办的信访件。
三、督办主体及要求
镇党委成立涉纪信访工作督办领导组(下称领导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镇纪委书记担任。领导组负责对全镇重要信访问题的跟踪督办。建立督办管理台帐,专人负责落实,全面掌握情况,每季度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一次。
四、督办形式
对未按要求办理,未按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的信访问题,可采取下列形式予以督办。
一是电话督办。对一般信访件,通过电话向承办人询问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
二是跟踪督办。对重点信访件,要下乡、进村、入户现场督办。
三是专题督办。对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的涉纪信访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五、责任考核
1、将信访件
2、对信访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麻田镇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我镇党政领导和村、镇两级干部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确立稳定是硬任务的执政理念,努力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制,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单位分级抓,提高基层化解矛盾能力,遏制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为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受理日常信访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党委书记、镇长
1、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对全镇信访工作负总责,镇长负领导责任。把信访工作纳入全镇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明确全年信访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每年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在四次以上(有文字记录),提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督查分管领导有关制度的执行和实施。(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2)每月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制度;(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责任制;(4)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
3、保持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坚持解放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坚持四个“亲自”:亲自阅批交办的信访件,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接待重要来访,亲自听取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布臵任务;亲自出面调处分管领导提交的疑难重大信访和突发性事件;亲自督办相关责任人员对信访事件的解决、落实情况。
4、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文件,加强信访源头管理,把信访工作逐渐从治标向治本方向转变,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调查,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方案,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先调研后实施,先听取意见,后分步执行,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引发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三访”苗头,力争全镇无赴市以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的“三无”村达到95%以上,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信访工作分管领导(镇纪委书记)
1、对全镇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做好隐患排查、分析、梳理,部署安排全镇信访工作。
2、负责制订全镇信访工作的计划和目标,认真履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信访件的责任单位,审核信访办理结果。
3、负责建立和实施镇村两级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和责任查究制,分析重复上访的根源,采取相应措施,坚决遏制重复集体上访。
4、负责全镇信访日常工作,直接接待到镇来访人员及上级下转的各类信访件。同时负责协调拟订信访件的调处预案。
(三)包片领导
1、对所包片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所包片发生的信访事项有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要督促指导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做好登记、受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对于确定无法解决或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及时向镇信访办反映,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对于所包片的信访隐患要及时了解、定期排查,并将情况反馈至镇信访办,真正负起全镇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
3、参与做好镇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接待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做到有登记、有受理、有办结,对于当日不能办结的,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办理时限。
(四)包村干部
1、对所包村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所包村发生的信访事项有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要协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做好信访接待、办理工作;对于信访人直接到镇反映的信访事项要做好接待、受理工作,并联系督促所包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做好办理工作。
2、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满腔热情地解决所包村的信访问题,并主动“约访”群众,做到“包接待、包调处、包落实”,处理信访实事求是,公正及时,不推诿、不敷衍,认真负责,及时化解。
3、发现重大信访事项和集体上访信息必须及时、快速、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应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所包村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稳控措施,确保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
(五)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
1、村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村的信访工作负总责,村主任具体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经常向镇领导汇报、与信访办联系,联系电话:8855033。
2、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对本村发生的信访事项负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属于本职权范围内的要公正及时地解决;对于非本职权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信访和疑难信访或者是多次调解无果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反映给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并参与协调处理全程,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
3、要严格按规定时限15日内受理办结,并将信访处理结果书面回复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应在第一时间移交至镇信访办。发现重大信访事项和集体上访信息必须及时、快速、准确地向包村、包片领导或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应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本村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要工作措施到位、稳控责任到人,确保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
4、加强信访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文件。对重大事项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规范化操作,坚持避免主观随意,最大限度地控制信访源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信访事项不闻不问或者相关责任人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致使延误解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对于本辖区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不排查、不调查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不解决或拖延、推诿,以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信访事项处臵不当或延误处臵,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为维护家族或小团体利益而支持、纵容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5、在土地承包、“四荒”拍卖转让、设施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致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6、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导致决策失误,处臵不当,丧失最佳处臵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7、对于已经造成的信访事件相关责任人临阵脱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8、对于上级有关社会稳定的决策、决定、规定和交办事项不传达、不落实以及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到位,以致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9、对于本辖区内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工作措施不到位,稳控责任不明确,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越级上访的。
(二)责任追究方式
1、通报批评。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三次以上到镇政府机关或到县政府机关上访的,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对行政村(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行政村(组)负责人、包村干部写出书面检查。
2、经济处罚。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到市政府机关上访的,镇党委、政府扣发行政村(组)责任人20%绩效工资、奖金,发生三次以上,取消其绩效工资。
3、组织处理。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赴省、进京上访的,行政村(组)主要责任人应引咎辞职,不主动引咎辞职的,党组织应责令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停职)处理;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分管领导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5、纪律处分。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并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左权县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办法》,分别给予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6、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一票否决。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的,且发生的信访事件在全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取消所在行政村(组)评先、评优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麻田镇涉纪信访接访办法
为着力构建“源头接访、一线办访、息诉罢访”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信访接待工作责任,规范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促进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接访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访人员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二、接访形式
接访采用定点接访、定点下访、重点约访等形式。
定点接访是在麻田镇涉纪信访接待室面对面接待来访人。
定点下访是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每月定期深入到各村对反映的信访问题下访。
重点约访是镇党委书记、镇长有重点地、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
三、接访时间、地点
1、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在镇涉纪信访办公室轮流接访。
2、各包村干部对直接到镇反映问题的信访人要配合轮岗领导做好接访处理工作。
四、接访程序
1、登记。来访人填写《来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中应包括来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2、接谈。来访人填表后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接谈,要求接访谈话人要和蔼可亲、耐心热情、文明礼貌、依规依纪依法接访。
3、批示和交办。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属涉纪信访的,移交至镇纪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对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已办结息访的重复访不再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按照《麻田镇信访工作责任制规定》办理。
4、建立工作台帐。对接访事项逐件建立工作台帐,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接待处理意见、办结结果、信访人的意见等。
5、督办。对重点信访问题,镇党委要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五、接待来访实行双向承诺
接待来访实行双向承诺,受理机关承诺依纪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人承诺依纪依法信访、不越级上访,必要时写出书面承诺。对少数妨碍信访秩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六、责任监督
1、对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连续三次到镇机关或两次到县级机关上访的村组,对各行政村书记、主任或村组负责人诫勉谈话。
2、对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的村组,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对乡镇主要领导采取组织措施。
3、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首访不接,数访不处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排查预警、研判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工作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发生,使预防关口迁移,预防措施前臵,预防效果前显,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工作排查预警、研判制度(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基层信访问题排查预警机制
1、要建立镇、村两级信访网络排查体系,组建涉纪信访排查机构,明确职责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所辖区域、本单位的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漏洞的大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
3、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紧密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每月排查一次,及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类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庆日、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化解各类涉纪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排查中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具体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
4、排查的内容主要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重点排查涉及到县、镇中心工作以及在建或准备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的信访问题;涉及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其它方面应该及时提醒的问题;涉及到农村或企业带有倾向性、可能引发群体信访的问题;可能引发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问题;其它重要的信访事项和问题。
5、镇纪委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及时向有关单位打招呼或发建议书,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重要信访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涉纪信访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二、建立健全涉纪信访信息研判制度
1、建立涉纪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10日(遇节假日顺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分析研判例会采用涉纪信访总体情况综合分析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研判内容包括涉纪信访受理、办理、报结情况;初访受理、转送、交办、承办、督办、报结的情况;重信重访及办理情况;受理复查、复核的数量及办理情况。
4、对涉及下列情况的重要涉纪信访案件,要向镇党委提出办理建议。
(1)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件。
(2)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对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信访件。
(3)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访件。
(4)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信访件。
(5)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件。
5、镇涉纪信访分析研判例会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主持,镇党委班子成员参与。
6、每次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对排查出的重点领域、难点、热点问题和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订工作预案,明确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对有关情况要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