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房〔〕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通知”。
苍房„2010‟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深化“平安物业”创建活动,打造和谐社区,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强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消防泵系统、消防栓配置器材、手提式灭火器等设施设备的系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小区(大厦)业主、业主委员会,并向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全面细致的维修整改,以确保物业小区(大厦)消防设施设备正常的使用。
二、开展停车场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停车位的规范管理,对占道停车等情况及时加以制止,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重点排查停车场地消防安全隐患,包括电动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地面停车位上是否存在车辆高温日晒等情
况,指定专人负责巡视管理,防止因线路老化、高温自燃等引发火灾事故。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物业企业要采取多种
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消防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在小区(大厦)宣传栏等场所张贴安全告示,增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做好“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通过对物业服务人员、业主和使用人开展学习、宣传、演练活动,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四、深化“平安物业”创建活动。自觉落实“平安物业”
创建方案,严格履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力。尤其是在台汛来临前,要增派人员负责防汛抗台工作,严格按照本单位预案做好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于7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房管局物业科。
二Ο一Ο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委办。苍南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7月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