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富川脐橙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_富川脐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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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脐橙产业领导小组 关于富川脐橙产业“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方案

富川脐橙是广西最大的脐橙生产基地,处于农业部划定赣南-湘南-桂北柑桔优势产业带中心地段,是华南地区的优质脐橙生产核心区,是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之一。2011年富川脐橙种植面积面积22.5万亩,实现总产量25万吨,总产值达7.5亿元。为加快富川脐橙产业发展,使我县今后五年的脐橙生产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全面实现十二五期间扩种10万亩的目标,使之成为全县财政增长、农业增效、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标准果园为基础,以壮大种植规模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以市场营销为重点,以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延长产业链为主线,以品牌化销售为抓手,全面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构建起完整的产业体系,把富川脐橙产业打造成为全国最有特色和最具竞争力的农业主导产业之一。

二、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整合现有资源的原则。要充分利用政策、信贷、文化、旅游、土地、物流、信息、互联网、保险、劳动力、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并加大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交流共享平台,突破地域、城乡、部门、行业分割和封锁,促进各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脐橙产业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二)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构建起完整的产业体系为依托,以种植、加工、营销为重点,全面推进产业开发、种植、管理、流通和加工一体化发展,深度开发关联产业,促进整个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要把市场导向始终贯穿于脐橙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县内县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需要,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加强管理和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 量的积极性,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以标准为先导的原则。现代农业的核心是标准化,标准化是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要彻底改变我县有脐橙生产标准、无标准上市和无标准流通的状态,要提升富川脐橙生产标准的档次,要努力实施省力、节本、提质栽培先进生产技术,注重生态化开发,无公害、绿色及有机生产管理,着力提高可持续发展后劲。

(五)坚持多元投入的原则。在脐橙产业发展中,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按市场机制的要求,采取财政资金引导,项目资金主导、民间资金主体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整合资源,形成集中成片发展,把农民专业合作及龙头企业培育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

(六)坚持品牌建设的原则。发展品牌农业,推进农业品牌化,已经成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自身效益的重要途径,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富川脐橙作为我县的农业主导产业,全方位立体化打造“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金字”招牌,对于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产业发展的目标

到2015年实现全县脐橙种植面积达31万亩(每年扩种2万亩),年总产量56万吨,年总产值达30个亿元,种植户从脐橙产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4000元以上;建成10-20个规模开发的有机食品种植基地,10万亩的绿色脐橙基地;建设标准化果品加工厂15个,生产线120条,形成每小时加工能力达360吨,日加工能力5760吨,年加工能力50万吨以上;建设容纳30万吨的脐橙冷藏仓库,建成60亩规模的果蔬批发市场,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果蔬检测中心与电子交易中心,实现种植、加工、贮藏、保鲜、物流一条龙,形成体系完整的现代产业集群。力争把富川脐橙打造成为全国质量最好,华南区种植面积最大的脐橙价格形成中心、集散中心。

四、发展重点及内容

(一)建好良种苗木繁育与供应体系。

1、要继续充实完善和扩大现有柑桔良种苗木繁育场,建立起标准统一的良种繁育和苗木供应体系,要确保每年扩种2万亩所需112万株苗木的供应工作。从2012年起,全县新种脐橙要全部使用在本县繁育的无病无害苗木。脐橙产业办及水果办要认真抓好现有35亩柑桔繁育场的各项工作,做到标准繁育。有关部门要确保苗木繁育所需的资金筹措,确保育苗工作正常进行。

2、农业水果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县外引进果树种苗(芽、接穗)及私自培育苗木销售。从外地引进的苗木,要严格履行检验检疫程序和审批,严防检疫性病虫传入我县。对新品种的引进和选育要遵循“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的原则。

(二)实施从种植到流通的标准化体系。

1、全面推行《富川脐橙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并实施苗木繁育、果品分级、贮藏保鲜、果品包装、商品化处理等标准,通过标准的推广应用,使脐橙产业从种植、采收、加工到流通的全过程达到无公害,并逐步向绿色、有机食品的要求发展。

2、加强富川脐橙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及出口基地认证等工作。

(三)强化病虫害预警与防治体系建设。

1、县农业水果部门要定期开展病虫害、特别是柑橘黄龙病的普查,定期发布病虫害预警信息。要制定主要病虫防治策略,要按照综合防治原则,根据病虫发生情况,制定实施好防治方案。

2、大力推广水果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引进水果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植保新器械和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并开展试验、筛选、示范和推广,减少用药次数和成本,降低农药残留。

3、要健全完善果树病虫害预警防治机构,确实解决果树病虫害预警防治工作缺位问题;要建立果树病虫害预测预警预报、防治、监控一体的果树病虫测报与监控机制;要建立覆盖行政村的病虫测报网,在果园和水果市场设立病虫测报观测点;要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度,形成全县病虫害测报与防控网络,提高病虫防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商品化处理与加工体系。

1、要加快建设分级加工生产线和冷藏库,使全县脐橙果品的商品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有60%以上的脐橙鲜果经过贮藏后上市,减轻果品集中上市压力,充分发挥富川脐橙耐贮藏、保鲜时间长的优势,提高脐橙销售的单价,提高富川脐橙调控市场的能力。

2、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引进以消化次果利用脐橙皮、花的深加工企业,把加工橙汁作为延长产业链、增加市场份额的重点来抓。

(五)建好技术创新与新技术应用体系。

1、要进一步引进或聘请种植、营销等方面的权威专业人才,重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提高种植营销管理水平,破解脐橙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要加大对果农的技术培训、技术普及力度。把从种植到流通和一系列标准技术,按照“傻瓜化、实用化、规范化”要求,编印成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应用技术知识读本,推广到广大果农。

3、进一步加大与水果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的合作,聘请全国业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为全县脐橙产业的技术支撑。

(六)建立健全完备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1、要争取项目资金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我县的果蔬质量检测体系,配置基本的品质分析仪器设备,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加强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建立果园、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检测档案,加大抽样检测频率,及时披露检测信息,建立脐橙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的果品流入市场,要认真做好正在推进的全区农产品出口出境安全示范区工作,把水果质量安全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

2、要建立规范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脐橙种植、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实行种植户农业品投入登记台帐制度,果品加工行为的登记、备案管理,加大对使用水果染色剂、假冒富川脐橙、以劣充优、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外销脐橙的检测,杜绝不合格脐橙果品流向县外、流出国门。

3、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特别对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禁止和限量使用的高毒、高残留、高致癌农药,要从市场源头进行控制,并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脐橙果品的安全。

(七)抓好市场营销体系建。

1、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分析。脐橙产业办要重视市场信息的调研分析研究工作,要聘请专家学者做好县内县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尤其是价格市场的研究分析工作,并适时发布研究分析预测报告,引导经营者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指导搞好脐橙销售。

2、建立脐橙产业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在各行政村聘请信息联络员,开展全县脐橙产业相关信息(果园主、网络、合作经济及成员、品种、产量,经销商,批发市场等)普查,设立脐橙产业信息发布场所及供需共享交流平台,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3、建立网上营销平台。要建立政务、门户性质的富川脐橙网站,要引导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立商务性质的密集网站群,开展网站营销宣传活动。

4、健全营销网络体系。要在省会中心城市通过实行总经销和开设多个直销点相结合的办法,扶持和引导,建立一支包括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种力量在内的营销队伍,做到一个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主攻一个主要城市(省区)、扶持一个主要经销商、建立一条主流销售渠道,防止恶性竞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健全由营销地的营销网络建设。

5、加强“富川脐橙”品牌的推介宣传力度。在脐橙销售旺季,由政府销售搭台,组织营销力量在北京、东北、西北、华中及华南等主要营销城市举办各种形式的推介会、品尝会、新闻发布会,设置“富川脐橙”品牌广告等,加大推介宣传力度。要与央视等主流媒体联手,以制作地理标志专题片等形式,提高“富川脐橙”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6、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要积极与苏果、联华、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华润万家等知名超市做好对接合作洽谈工作,减少流通环节,节约销售成本,通过超市专柜使富川脐橙进入中高档消费市场,扩大营销网络。

7、建立水果批发市场,完善市场功能。要在新湾工业区继续完善脐橙产业加工、贮藏及物流等集群企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果蔬批发市场的功能,扩大物流、信息流通聚集,提高辐射能力。

8、进一步办好脐橙文化节,以文化搭台促成经济唱戏。在成功举办第三届脐橙节的基础,选好载体更好展示富川脐橙精神、文化,为产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要进一步提升脐橙节的举办规格,要增强群众的参与性,要体现瑶族文化色彩,要以销售和加工客商为主要对象,以开拓脐橙果品销售市场、引进果品商品化处理和贮藏、深加工企业、以及关联产业招商引资作为主要内容,使脐橙节更贴近产区,贴近果农和经销商,把脐橙节办成树立品牌、展示瑶族文化、搞好营销、壮大关联产业的平台。建议县庆三十周年时,举办第四届富川脐橙节。

(八)建立品牌管理与保护体系。

1、对许可使用的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销售包装,要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 企业商标+中国脐橙之乡”的统一图样文字规格在固定位置的统一标识;对富川脐橙礼品装(2.5kg、5.0kg)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分级、统一包装的办法销售,要做好对礼品果果园的审核评定工作;对许可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的包装箱均需加贴可追溯专用箱贴可方销售;对于经过登记的符合富川脐橙质量标准果园的脐橙均需加贴可追溯的专用标志方可进行销售。要通过强力推进规范包装标识、统一包装、加贴追溯箱贴果标的工作,形成品牌效应,维护和提高“富川脐橙”品牌的声誉和市场开拓能力。

2、要做好“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包装、箱贴、果标的监管工作,建立被许可使用者和印制单位的管理档案,并及时向社会许可信息,监督印制数量、质量和流向使用情况,确保包装箱、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该商标证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该证明。

3、要切实加强“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加强和充实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委员会成员,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使用、保护及各项标准起草申报工作。

4、统一礼品专用脐橙采购的定点果园,县水果办要确定若干个标准化生产果园作为礼品果的选用基地,并做好礼品果园标准及名单的公示。各单位会议接待、馈赠礼品使用富川脐橙未在定点果园采购及使用统一包装的,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核销。

(九)提高种植户组织化程度体系建设。

1、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种植户的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12年前要引导80%以上种植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要指导好全县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筹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各乡镇要打造2个以上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2、充分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积极引导、支持和推动合作社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建立经济利益联系紧密型或者松散型的合股合作作形式,使果农能参与销售环节的“二次分配”。

3、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完善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逐步进入产业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果品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产品出口等领域,逐步让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成为脐橙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

4、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业自律能力。县工商及水果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引导工作,提高其自律能力。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脐橙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督、协调,加强对脐橙种植、采收、销售流向的跟踪检查,建立起种植有记录、进货有源头和销售有记录的溯源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为了确保“十二五”期间上述目标的按期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要把“十二五”期间的脐橙生产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生态工程、致富工程来抓,作为示范农业、标准化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三位一体”的样榜项目来抓,作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来抓,达成共识,迅速启动,力求抓好落实、见到成效。

(二)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完善县脐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继续把脐橙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终绩效考评,确保按规划方案如期如质地顺利推进。

(三)完善产业政策,创新扶持机制。

1、坚持和继续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在坚持“依法、有尝、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采取租赁、入股等形式,形成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2、要加大筹措资金的力度及渠道,切实整合水利建设资金、扶贫资金、农业项目资金、科技项目资金、旅游开发资金等,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形成长效投入机制,用于支持基础设施、重点技术攻关、检测中心、产业信息共享平台(网络)、品牌宣传管理、打假治劣、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良种繁育推广、病虫预警防治、市场营销等产业体系建设。

3、对从事种植、加工、商品化处理、深加工、运输、包装、生产资料生产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保险、信贷、土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对诚信经营、富川脐橙品牌使用好、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四)明确分工,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1、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完善政策,出台法规,品牌管理,修订标准,构建产业体系,创新发展机制,提高果农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推动企业、果农融入产业发展和进入市场。

2、经销、加工企业主要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努力开拓市场,用好“富川脐橙”品牌,共同创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逐步与果农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产、供、加、销为一体的合作机制,通过龙头的作用,把果农带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3、果农主要是强化市场意识,掌握先进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现代果农,按标准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不断提高果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各级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上联政府,下联果农,外联企业和市场,广泛开展技术推广、信息交流、物资供应、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活动。

附件1: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统一印制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2011年“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富川 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广使用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1: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统一印制使用管理办法。

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统一印制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印制、使用和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提升富川脐橙市场竞争力,维护富川脐橙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富川脐橙包装物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规范和使用

1、“富川脐橙”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富川脐橙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由 “富川脐橙”字体、英文字母Fu Chuan Orang及风雨桥、瑞光塔图样共同组成,具体如下:

2、“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是原产地保护商标。为确保富川脐橙的特定品质和品牌不被假冒,凡被许可使用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须依法统一规范使用“富川脐橙”商标标识或“富川脐橙”商标标识的包装物。一是按照“企业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中国脐橙之乡”的统一图样文字规格在固定位置的统一标识;二是对富川脐橙礼品装(2.5kg、5.0kg)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分级、统一的办法包装销售;三是包装箱均需加贴可追溯专用箱贴可方销售;四是对于经过登记的符合富川脐橙质量标准果园的脐橙均需加贴可追溯的专用标志方可进行销售。富川脐橙礼品装的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包装箱图案及“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如下:

富川脐橙包装箱

富川脐橙商标标识

3、富川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办公室是“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4、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是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制、使用、销售的管理单位。未经富川脐橙保和护管理委员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使用、销售富川脐证明商标标识、富川脐橙包装物。

5、进入市场的富川脐橙必须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规范使用包装箱及箱贴、果标后,方可销售。

二、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使用申请、审查、许可、异议和备案工作程序

6、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使用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办公室递交>,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1)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申请人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2)富川脐橙包装(实物或设计图样);(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1年内的检测报告视为有效);(4)对于收购、分装加工流通企业,还应提供其所生产经营的富川脐橙来源的有效追溯证明。

7、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使用审查和许可。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申请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和现场检查核实。符合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双方签定使用许可合同,并向申请人颁发《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8、富川脐橙商标许可、使用异议。申请人未获准使用富川脐橙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15天内,向富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诉,富川县水果办尊重工商部门的裁定意见。

9、富川脐橙商标许可使用的备案。富川县水果办与富川脐橙商标许可使用人自签定许可使用合同之日起5日内,递交所在地工商部存查,交报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三、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的印制和销售

10、富川脐橙礼品包装箱及追溯箱贴、果标的印制由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采取对外招标或者综合市场的相关情况确定。未经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和“富川脐橙”包装物;不得印制与“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相近、相似的包装箱及商标标识,不得将富川脐橙作为脐橙水果的通用名称使用。如违反规定,则视为侵权行为,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对确定的印制企业生产的富川脐橙商标识及包装箱的质量、规格、图案进行审查监督。

12、经确定印制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箱的企业必须与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签订包装箱印制合同,印制企业按核定的数量进行生产,严禁印制企业擅自印制、销售、转让、馈赠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箱。对包装箱印制过程中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凡经营富川脐橙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在办理《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箱。取得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箱使用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到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核定印制数量,并按规定将印制的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及富川脐橙质量追溯箱贴加贴在脐橙及包装箱上,对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的销售要进行台账登记,否则将取消其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的使用资格。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及富川脐橙质量追溯箱贴如下图所示。

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

富川脐橙质量追溯箱贴

14、对生产经营富川脐橙,已有自己注册商标的企业,可采用企业商标加“富川脐橙”商标组合使用印制富川脐橙质量追溯箱贴。脐橙经营者须向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印制数量,在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进行图案审查备案后,持备案印制通知书到指定的印制企业按规定印制。

四、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的使用和管理

15、取得《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使用富川脐橙包装物的,可采取企业商标加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组合方式使用。企业印制富川脐橙包装物前必须将企业商标设计图样、印制数量报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印制。未取得《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或未经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带有“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及包装物,不得设计、印制与与之相近、相似的“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及包装物,否则,被视为侵犯“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取得《富川脐橙证明商标准用证》销售富川脐橙的,必须加贴富川脐橙商标标识。

五、监督管理

16、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对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商标法》和本规定的商标侵权标识及包装物的,由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部门进行进行扣押、封存,并依法进行处理。

17、对富川脐橙商标的许可使用者违反本规则,富川县水果办有权收回其>,收回印制的富川脐橙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终止与许可使用者的许可使用合同;必要时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18、社会各界有权对违反《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统一印制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对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标识及包装物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五、附则

1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本规定由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2:2011年“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富川 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广使用的实施方案;

2011年“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广使用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脐橙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防止市场上出现的假冒富川脐橙现象的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富川脐橙品牌,提高川脐橙的知名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下简称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简称地理标志)。根据富川瑶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富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推广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工作,保护并挖掘利用好富川脐橙资源,实施品牌战略,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创造条件,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要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以建立标准化的富川脐橙种植示范基地为依托,以完善的富川脐橙营销组织体系为抓手,以实施推广使用“富川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广使用为载体,为消费者选择富川脐橙提供可辨别的标识,彻底改变富川脐橙目前有名无形、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的现象,实现富川脐橙产业品牌化的经营战略,促进富川脐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抓好脐橙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富川脐橙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但可以提升脐橙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可以通过示范带动、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迅速向其他种植户推广,以破解脐橙产业化发展难题,这既可大大提高全县脐橙生产技术水平,更能有效推动脐橙产业化发展,为富川脐橙的质量安全提供基础的保证。

(二)建立健全富川脐橙产地营销组织体系,为富川脐橙的产业化提供组织保障。

富川脐橙产地营销组织体系的建设,事关我县脐橙的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程度,是保护富川脐橙品牌的重要手段,是推广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工作的最重要抓手。一是要引导脐橙种植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合作社的管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脐橙的市场竞争力;二是要指导好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成员种植档案的建档工作,为建立“富川脐橙”产品质量安全追 22 溯制度的建立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三是以各乡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筹建富川农民水果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四是要培育和促进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和农业骨干企业发展,积极倡导“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民专业社”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实现富川脐橙产销对接的营销机制。

(三)建立富川脐橙防伪追溯查询系统,健全富川脐橙产业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我县脐橙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脐橙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脐橙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假冒富川脐橙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网络、移动通信终端,进行信息披露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要建立富川脐橙防伪追溯查询系统,富川脐橙产业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并保证信息的充分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加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供需信息需求的对接。要利用信息网络,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各种不讲诚信的、欺诈的、违规的行为及时地披露和曝光,使假冒违法者无可乘之机。同时,网络平台还是富川脐橙管理、宣传、交易的重要平台。

四、“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使用标准。

(一)箱贴。箱贴标签采用个性化的设计方案,即以“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法定图文和地理标志组合构成母标区,以经销企业名称和企业商标图文为子标区,具有查询、追溯、防伪、广告、产地证明等功能,母标区的图文、色彩为固定版本,子标区的色彩、图文及其个性化版式、标签版面大小,由经销者选择。

(二)果标。果标标签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的法定图文版式,采用特殊防伪材料的制成具有防伪、追溯功能的“富川脐橙”证明商标果标标签。

(三)箱贴与果标由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设计、制作、管理与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和发放。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要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尽可能的降低成本。

五、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使用对象。

凡在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注册的下列生产经营者可申请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

(一)水果加工企业;(二)水果种植企业;(三)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水果销售企业;

(五)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认为可申请的其他市场主体。

六、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使用申请程序。

(一)向市场销售鲜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脐橙种植企业,可直接向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领取>,填写有关内容,报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脐橙加工企业、果业经销户及其他脐橙经销主体凭向脐橙种植户索要的统一印制的脐橙销售票据,向富川脐橙保护和管理委员会领取>,填写有关内容,报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经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要将获得许可使用证明商标的生产经营者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获准使用者向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订制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箱贴与果标。

七、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富川脐橙地理标志使用者的义务及行为规范。

(一)获准许可使用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经营者,只能把“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用于富川脐橙果品、包装及宣传,不得另行作他用,同时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富川脐橙证明商标的市场信誉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有品质;

2.确保“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标签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

3.举报侵权“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行为。

(二)获准许可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资格,并予以曝光:

1.收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富川脐橙质量标准果品的;2.用外地脐橙冒充富川脐橙销售的;3.接受他人委托用外地脐橙冒充富川脐橙加工的;4.以次充好,用残次果冒充商品果欺骗消费者的;5.使用有害染色剂加工的;6.使用有毒保鲜剂的;

7.收购、出售的脐橙果品被检测出有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超标的;8.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损害“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信誉的;

9.转让、出售、转借、馈赠“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给他人使用的;10.“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标识被盗、遗失,不报告、不声明,任其产生不良后果的;12.未经授权许可,私自订制印刷“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识和标签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侵犯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推广使用工作由富川脐橙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牵头实施,负责相关的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狠抓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全力做好推广使用工作。政府及部门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及其亲戚家属,从事脐橙种植、加工、贩销的,要承诺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做到规范使用;各单位会议接待、馈赠礼品使用富川脐橙未未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核销。县人民政府将此次推广使用工作的相关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二)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富川脐橙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有,特别要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脐橙产业信息快速共享,使得富川脐橙物流供应链上的供应商、生产商和果农通过互联网连结起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县上下要切实做好“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使推广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目的、意义、作用和要求以及使用者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循的使用规范等宣传覆盖到每个脐橙种植企业、每一个脐橙销售加工企业及每一个果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营造一种“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推广使用的深厚氛围,从而让使全县水果加工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行为。

(三)奖惩措施。

1.为加大“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推广使用力度,县人民政府将对推广使用效果好的乡镇、部门给予奖励,对推广使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终的评先、评优工作;2.对于积极推广使用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根据使用情况,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定奖励资金,同时在申报龙头企业、项目申报、土地供给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没有使用“富川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龙头企业的申报资格;同时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税收方面不能享受优惠政府;今后不再供应土地扩大企业规模等。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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