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待用血报销说明_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18: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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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待用血报销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

济宁市无偿献血优待用血报销说明

CX/JL-3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济宁市血液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1号令)、《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在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享受以下优待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其不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伤病医疗用血时,可免费享受与其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持医疗单位发票等到采血单位报销)。献血者优待用血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用血者、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3、用血发票(复印件需加盖证明公章)和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应包括住院病案首页、输血记录单、临时医嘱单等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如未办住院手续输血者,应出据门(急)诊病历和输血记录单或其复印件、医院输血证明并加盖证明公章)。

4、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返还时,须提供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或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5、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血者,还应携带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医院盖章有效,输血费用的自负部分由血站报销。如不能提供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清单或未进行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者,需从医院或其他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盖公章有效。注:

1、优待用血报销所携带的资料内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应当一致。

2、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所用血液费用。

3、金额3000元及以上者,有关部门复核后,再领取用血报销费用。

4、报销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顺延下一工作日。服务咨询电话: 0537—2171010 5356011 地址:济宁市济安桥北路92号,乘19路或103路公交车到金城家俱城下车。邹城市峄山南路489号,乘11路或20路公交车到开发区下车。济宁市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 宁 市 中 心 血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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