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秋季自查自纠情况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幼儿园秋季自查报告”。
化隆县幼儿园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
自查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海治办【2014】1号)文件精神,接到通知后,我园高度重视,及时在教职工大会上传达了相关的要求,并成立了由园长芦向东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地开展了幼儿园收费自查工作。现将我园有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幼儿园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账外账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二、通过自查,我园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事业经费的现象。
三、管理使用的票据有:青海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行政事业性收税专用收据。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在财政局领用票据并进行登记、保管、审核和核销工作,并及时足额上缴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四、按照财政部及教育部有关要求,我园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无任何截留克扣现象发生。
五、2014年秋季开学,我园任然执行化隆县发改委2008年(116)号文件、化发改证(036)号文的收费标准。(其中:保育费每生每月65元、冬季取暖费每生40元、校方保险每生7元、成长册每生5元、大班书本费52.2元、中班书本费48.2元)。设置收费公示栏,明确收费项目,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自查,我园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任何违纪现象的存在。
化隆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