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
某年,广东省汕头市一服装厂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1人特重度烧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5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惨痛的事故教育我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防火安全决不容忽视!下面笔者结合多年来的消防监督工作经验,从多个角度全方位与各位读者一起探讨如何做好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一、当前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
1、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目前,服装、制鞋、一次性打火机等生产企业使用了大量的可燃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使用时都极易导致火灾发生。而且这些物品燃烧后会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物等有毒气体,给员工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有些企业由于厂房面积较小,未设置独立的仓库,车间与仓库混杂,老板往往只重视防盗措施,却忽视防火安全,认为安全只有投入,没有效益,甚至将生产的易燃物品堆放在疏散通道上,在火灾情况下,极易导致火烧连营的局面。
2、消防安全先天不足,火灾隐患十分严重。
大部分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没有很好的进行消防规划,周边建筑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与此同时,厂房之间、车间与车间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建筑毗连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蔓延趋势。而且,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钢铁棚结构,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一旦起火,火势蔓延快,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且在较短时间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部分企业租借他人厂房进行生产,这些厂房本身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未设置必需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以及室内外消火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
3、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企业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特别是室内外消火栓的数量严重不足,消防用水严重缺少,火灾发生后难以扑救。有的工业园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而有的工业园区甚至尚未建成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由于部分工业园区急于上马,企业厂房的设计、施工未经消防审核,厂区内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移动式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灭火器配置不合理、选型不符合要求,以致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4、管理人员、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企业老板及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认识不足,不重视火灾的预防和管理,不懂消防器材的操作和初起火灾的扑救,致使火灾连续发生。同时,企业内部电气设备、照明灯具以及电气线路数量多、分布广,但厂房的电气线路、设备大多是由非专业电工安装。因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线乱拉乱接、闸刀裸露,应该防爆的场所未采用防爆电器的现象随处可见。违章操作、违章用火、违章用电的现象普遍存在,留下火灾隐患。
5、疏散出口不足,疏散宽度不够。为确保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厂房必须有足够的疏散出口和一定的疏散宽度,但实际情况却是企业的疏散宽度严重不足、车间的疏散出口缺少,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发生火灾后,往往造成疏散困难,再加上工人上岗前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知识,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5•19”火灾事故正
好说明这点。
6、电气设备使用和设计不当。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气设备过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照明灯具设置使用不当,如将功率较大的灯泡安装在木板、纸等可燃物附近,将日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可燃基座上,以及用纸或布做灯罩紧贴在灯泡表面上等;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机、灯具、开关等。从而使小隐患酿成大事故,给企业造成致命的创伤。
7、操作技术不够专业,保护措施不健全。违规操作是引发事故的导火线,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极易产生各种静电,通常是操作不规范引起摩擦、撞击而产生静电。而因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更是屡见不鲜。如易燃、可燃液体在塑料管中流动,由于摩擦产生静电,引起易燃、可燃液体燃烧爆炸;输送易燃液体流速过大,致使大量静电荷积聚,产生火花引起爆炸起火;在有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的地点,身上穿着的化纤织物的摩擦、塑料鞋底与地面的摩擦产生的静电,引起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等。
二、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可行办法。
各地消防机构和安监部门应对辖区内企业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建档立案,组织专家论证和分析原因,拟定整改方案,依法限期责任单位清除隐患。
1、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地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规范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要督促企业规范加工场地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安装保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企业应设专职电工,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用电安全。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并设立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对单位较小或确有困难单独设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资、互助互利”的原则,共同设置消防水池,不断增加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应严格按要求进行配置,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企业防火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企业主应从资金、人员上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车间与仓库的防火分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疏散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仓库的照明灯具以及货梯的设置等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在开展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部门要组织对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发法律文书,通知业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既可以较少的资金投入来整改火灾隐患,又不致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太大的影响。如可以因地制宜地利用天然湖泊、河流、地下水井作企业的消防水池,调整车间的楼层位置,尽量使人员密集车间设置在厂房的层。
而对那些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企业,公安消防机构及安监部门要用好用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彻底解决安全疏散、车间与仓库的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等老大难题,坚决预防和遏制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自己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确定从厂部、车间、仓库到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及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各种操作规程,并将原料、成品仓库、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车间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成立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以班组骨干、保安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为主,定期组织一次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通过检验灭火组织指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和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不断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增强员工的心理素质,提高企业抵御火灾的应变能力。
5、认真开展防火自查。
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集体宿舍的用火用电情况、安全疏散设施情况,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情况,并确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水电工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车间、仓库的夜间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保证企业尤其是夜间加班赶订单时的消防安全。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建立一套“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6、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员防火责任制。
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想有效地控制火灾,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可通过各种有效宣传,如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组织员工观看消防宣传录象、组织员工到消防站参观等多种方式,使大家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提高企业内部电气设备方面的技术管理水平。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人员等特殊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杜绝不合格电气设进入企业、工厂,杜绝违规操作和有关电气设备隐患的失控漏管。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采取丰富多彩、贴近工厂实际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认真思考企业的防火措施、灭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效。
7、提高员工火场逃生的能力。
除灾害本身的猝不及防外,缺乏救护知识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企业要积极引导员工保持镇静,克服惊慌心理,谨防心理崩溃。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平时的教育训练,塑造员工良好的心理素质,遇事沉着冷静。火灾的出现,并非意味着已无路可逃,相反,要坚定求生信念,使心理保持稳定,正确估计火灾形势,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逃生条件脱离险境。在危难时刻,不要局限于利用原有的疏散通道,应开动脑筋多想办法,才能死里逃生。逃生、报警、呼救要结合进行,防止只顾逃生而不顾报警与呼救。在火场中或有烟室内行走,应尽量低身弯腰以降低高度,防止窒息或中毒。要正确估计火势的发展和蔓延势态,不得盲目采取行动。房间外墙壁上有排水或供水管道时,有能力的人,可以利用管道逃生。不要乘坐普通电梯。因为电梯井直通大楼各层,烟雾、高温、热气很容易进入,高温可能使电梯因失控或变形而不能行走,烟雾、热气可能危及人生安全。更不能盲目跳楼。即使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离,也要利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坚守“阵地”,耐心等待救援,非到烟熏火烤,不要采用跳楼的方法。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大量存在,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减少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的伤亡有重大意义。我们应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全社会安全生产大局。
(安全文化网)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现状与思考
作者:吕洪亮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
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各镇、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防火分隔。对现有车间、仓库合用的一些企业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应简单的使用木板、铁网或石膏板进行分隔,应采用砖墙并砌至顶部不留缝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车间仓库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四是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到位,严禁挪作他用,对于破损、过期、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老厂房无消火栓的密集型企业,应加大投入设置消火栓系统。对之前通过消防审核的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厂房,特别是服装、箱包、童车等企业,建议增设自动消防设施。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要切实抓好企业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业主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二是要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比如:电工、锅炉工、消防自动设施操作人员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再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三是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特别是服装、箱包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使员工熟悉了解机器设备性能、生产工艺、原料的性质和火灾的危险性,严防因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各镇、街道政府、部门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坚持“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熟悉不放过、员工的灭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促进企业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隐患整改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