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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法院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影响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对书记员工作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1、建立专职书记员序列
长期以来,书记员已成为一个过度性的临时职务,晋升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是每一个书记员的奋斗目标,书记员的频繁更迭造成书记员人员少,素质低。如果建立专职书记员序列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使书记员同法官一样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适用不同的晋升考核标准,就好比医生和护士,书记员只能做书记员,永远不能成为法官。对书记员可以比照《法官法》的规定,将书记员分为若干级,根据德、能、勤、绩进行等级评定,经过考核逐级晋升,晋升为不同级别的书记员同样是对其工作的一种肯定。这样以来,书记员必然安心工作,钻研书记员业务,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才有可能晋升为高一级的书记员,不再一心二用,一边做书记员工作,一边为当法官作准备。
2、设立主审法官工作室,明确书记员的职责。改变过去书记员、审判员职责不分的混乱状况,使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使人尽其力,同时主审法官处于一个相对独立与社会隔绝的真空状态,避免了与当事人的私下接触会谈,只负责案件的审判和裁判文书的制作,对案件有裁判权的主审法官根据案卷材料、证据进行自由裁量,避免先入为主,不受他人左右,真正成为忠实执行法律的大法官,而能够直接接触当事人的书记员、助理法官只能从事事务性的工作,不能决定案件的裁判,从程序上保障了司法公正。由书记员安排开庭日期,使得案件得以及时审结,能够避免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案件在立案后,转到相应的主审法官工作室,书记员首先将案件进行登记,并负责安排开庭日期,对当事人送达各类诉讼文书,有一定困难的由法警和书记员共同送达,需要进行调查核实证据的,由助理法官和书记员共同进行,书记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庭审记录,对当庭宣判的书记员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由书记员在宣判后,随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裁判文书生效后,书记员应将全部案卷材料裁剪整齐,装订成册,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