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关岭自治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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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7月
序 号:01 政策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 享受对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学生
实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府办〔2011〕215号)。享受标准:2011年秋季起至2014年10月,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2014年11月起,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800元。
办理程序:不需要申请,由学校按实名制要求向在校学生每日进行供餐。
实施年度:2011年秋季学期起
实施方式:由学校按实名制向在校学生进行每生每天4元标准供餐一顿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2 政策名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享受对象:除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在园儿童。
实施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7号)、《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府办发〔2017〕14号)享受标准:600元/生·年。
办理程序:不需要申请,由幼儿园按实名制向在园学生交纳生活费的基础上每天进行提高3元标准供餐。实施年度:2017年春季学期起
实施方式:由幼儿园按实名制向在园学生进行每生每天提高3元标准供餐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3 政策名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农村户籍的住校生。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06〕16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通知》(黔财教〔2008〕18号)享受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办理程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组对申请寄宿生进行评审→学校公示拟补助寄宿生名单→学校审核确定补助寄宿生名单→学校发放。
实施年度:2007年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学校直接汇入学生个人银行卡或监护人银行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4 政策名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享受对象:关岭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政策依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的通知》(黔财教〔2015〕66号)。享受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初审→学校公示→评审确定→补助学校 实施年度:2015年起
发放方式:学校不再收取学生学费,上级补助直接用作学校公用经费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5 政策名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享受对象:
(一)基本条件: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
(二)其他受助条件: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我省65个县)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政策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
发放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2014年以前是每生每年1500元,2015年起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初审→学校公示→审核确定→以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实施年度:2007年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学校直接汇入学生个人银行资助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6 政策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享受对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政策依据:《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享受标准:小学:600元/生·学年,初中:800元/生·学年。申办流程:学校按学生人数报预算→当地教育部门审核→财政部门下达指标。实施年度:2006年起。
发放方式:直接用于学校办公经费。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7 政策名称:“深圳--贵州助学金”
享受对象:高中学生阶段的贫困学生。
实施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通知》(黔财教〔2015〕38号)。享受标准:1000元/人·年。
申办流程:下达计划→学生申报→公示→资助。实施年度:2001年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学校直接汇入学生个人银行资助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8 政策名称: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资助对象:全县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发放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发〔2011〕410号、《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的意见》(黔府发〔2011〕5号)以及《贵州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资助标准: 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资助初审→学校公示→评审确定→资助学生。实施年度:2013年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幼儿园造册发放幼儿监护人银行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09 政策名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享受对象: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施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发〔2010〕12号)、《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
享受标准:2000元/人·年。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学校组织初审→学校公示→评审确定→学校汇入受助学生银行资助卡 实施年度:2010年秋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直接汇入学生银行资助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10 政策名称:普通高中免学费
享受对象: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施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助〔2016〕124号)。
享受标准: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900元/人·年,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380元/人·年。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初审→学校公示→评审确定→补助学校。实施年度:2016年秋起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发放方式:学校不再收取学生学费,上级补助直接用作学校公用经费。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11 政策名称: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资助对象:(1)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受助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资助条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标准:(1)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农助学金(2000元/生·人)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人;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中每生每学期380元;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9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④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2)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3)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实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和《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等。
办理流程:省内: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申请并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审核并扣减相应费用→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审核确认并提请省财政厅下达预算资金→学生符合资助政策由学校抵扣,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补交相应费用。坚决杜绝“先交后补”现象。省外: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免学费项目按原规定执行。新增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审核,直接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受理单位分工: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县级教育局受理申请;省外技工学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具体流程: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向受理单位申请→受理单位审核→在本地本校媒体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审核确认并提请省财政厅下达预算资金→由受理单位通“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
实施年度:2015年起
申报时间: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 业务单位:1.省内学生在所就读学校办理;
2.省外学生在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办理(另:省外技工学校学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0851-37223876 地
址:1.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
2.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办事处八角岩村高家井(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层)序 号:12 政策名称: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要校学生从进校第一学年开始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用于生活费用开支。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分一、二、三档,其中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按就读学校要求和程序,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业务单位:学生就读学校 序 号:13 政策名称: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条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奖励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按就读学校要求和程序,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业务单位:学生就读学校 序 号:14 政策名称:国家奖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学生
资助条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学生 资助标准:奖励资助标准8000元/生·年 申报时间:以所就读学校通知申请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按就读学校要求和程序,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业务单位:学生就读学校 序 号:15 政策名称:关岭自治县“寒门学子信合行动”资助活动 享受对象:户籍在本县,在校就读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教育扶贫资金资助:(1)烈士子女、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贫困学生;(2)享受农村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3)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因贫面临失学的学生;(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意外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家庭无劳动能力或因家庭经济困难,面临失学的学生。实施依据:《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贵州关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寒门学子信合行动”助学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关教通〔2016〕110号)享受标准:
(1)小学1000元/人·学期,每学期25人;(2)初中1500元/人·学期,每学期15人;(3)高中(中职)2000元/人·学期,每学期15人;(4)省内普通高校3000元/人·学期,每学期10人;(5)省外普通高校4000元/人·学期,每学期10人。办理程序:学生自愿申请→递交《关岭自治县寒门学子信合行动助学金申请表》→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就读县内学生由所在学校按照政策和资助对象进行评审,并报当地政府对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加盖学校、乡镇(街道)公章,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就读县外学生由本人向当地政府进行申请,由当地政府对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寒门学子信合行动”助学资金管理委员会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学生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寒门学子信合行动”助学资金委员会研究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无异后→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实施年度:2016年起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9月
实施方式:学校直接汇入学生个人银行卡或监护人银行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序 号:16 政策名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享受对象: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三是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贷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四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五是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需的基本费用;六是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二是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三是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是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五是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同岁以上,60岁以下;六是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3.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经省(区、市)省级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共同确定,本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
实施依据:《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
享受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借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市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办理程序:(1)办理申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2)初次申请办理流程:网上自助办理
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认定部门(办理证明材料)→县级资助中心贷前审查→签订合同→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入账信息。
(3)续贷办理流程:网上自助办理
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县级资助中心 →贷前审查→签订合同→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入账信息。实施年度:2009年起 申报时间:每年7月—10月
实施方式:申办成功后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汇入所就读学校
业务单位: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851-37227992 地
址: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事处滨河中路(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2号办公楼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