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游泳救生员的通知_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07: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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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游泳救生员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游泳救生员)培训鉴定的通知 全市各酒店、社区游泳池经营场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各酒店、社区游泳池经营场所应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办理该证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各游泳池经营场所应当“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为了督促全市各游泳池经营场所安全规范、持证合法经营,我局协调海南千昊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和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举办国家职业资格(游泳救生员)培训。

(1)培训时间:第一期:2015年9月7日-9月11日 第二期: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

(2)培训地点:三亚高级技工学校。

(3)培训费用:1065元/人(其中,培训费800元,鉴定费265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报名时间:8月27日起至9月14日,每期100人。

(5)培训和鉴定等级及申报鉴定条件:本次培训和鉴定的等级为初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培训和鉴定内容、方式: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内容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培训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题自国家体育总局提取;技能操作由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质的业内专家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鉴定考核合格后由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对鉴定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证书和成绩查询网址:www.dao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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