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环境境相关问题_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议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05:2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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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境相关问题

一、关于路政治超问题

公路“治超”工作是根据2004年4月30日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执行的,治超工作主要是针对大吨位车辆严重超载,给公路造成严重损坏,通过国家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大治超力度,公路管理部门严格执法,遏制超限行为,保护路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公路管理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在主要干线公路设臵了治超站点,配备了相应的治超设备和车辆,加大了治超力度,遏制了超限超载行为,使超限车辆有所下降。但如果放松治超工作,超限超载车辆还会反弹,将给公路造成重大损坏,给国家造成极大损失。

按照国家治超统一规定,载货汽车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为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0吨; 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为55吨。严禁超过55吨和超限50%以上违法超限车辆上路过桥。货运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超4米(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超4.2米),货车总长18米,车货总宽2.5米。

公路超限车辆全省统一处罚标准为:对超限比例在10%(含10%)以内的车辆,处以500元罚款,卸载后放行;对超限比例在20%至30%)的,处3000元罚款,卸载后放行;对超限比例在 1

30%至50%(含50%)的,处5000元罚款,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卸载后放行;对超限比例在50%至100%(含100%)的,处20,000元罚款,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卸载后放行;对超限比例在100%的及超过55吨的,处30,000元罚款,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卸载后放行;对车货外廊几何尺寸超限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方可上路行驶。

目前,我市公路治超工作完全是按上级要求进行的,但力度还不大,工作还很不到位,公路部门将按上级规定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严格执行上级治超各项规定,严格执法,更加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保护路产和保证公路畅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路交通环境。

在公路治超工作中,我们将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宽松便利的通行环境,为运送瓜果蔬菜鲜活及农副产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为一些生产不可解体的大型机械设备产品的企业及相关重点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进行上门服务或请示,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开通行证,为企业生产做好服务工作。

二、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及相关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是从2003年开始的,当时主要是通县乡公路建设。至2003年底有49%的乡镇和10%的行政村通上水泥路。2006年开始通村公路建设,至2009年末已有71个乡镇、864个行政村通上了水泥路,分别占全市71个乡镇和947个行政村的100%和92%。2010年我们将建通村公路673公里,使全市所有行

政村全部通上水泥硬化公路。

我市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主要靠国家和省资金补贴,当地政府由于财力不足无法承担农村公路建设所需资金。国家在十一五只给通行政村的公路资金补贴,所以只能修建通行政村的路。通屯公路在十一五期间没有计划,所以目前还不能修建。目前交通部门正在编制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在十二五规划中,交通部门已把通屯公路建设编制其间,等待国家批准规划后方能实施,在国家未统一规划建设通屯公路之前,因地方财力所限还不能实施通屯公路建设。

修建农村公路主要是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和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由于农村公路基础簿弱,投资少,标准低,承重能力差,经不起大吨位车辆行驶碾压,为保护好农村公路,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十厅局办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对农村公路,要鼓励其管理主体,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臵,设臵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黑龙江省公路局《黑龙江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设臵龙门架、隔离墩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告示牌等,龙门架、隔离墩的设臵以能通过农村客运小客车、农用车和国家规定特种车辆为准。”按上级要求,农村路设臵龙门架、隔离墩就是防止载限大型货车驶入,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好农村公路,让农民企盼已久修建的农村路不受损坏,真正为农民长期提供畅通舒适的公路通行条件,走上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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