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 件舆情梳理及启示——以银行骗贷类案舆情分析为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舆情案例分析”。
突发事件舆情梳理及启示——以银行骗贷类案舆情分析为例
骗贷类案件舆情属突发事件舆情,自2008年以来与骗贷案相关的新闻标题有1745篇、网络评论超过2万条,2010年底媒体相继曝光的齐鲁银行骗贷案和吉林农发行连环骗贷案,更是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一、骗贷类案件舆情梳理
(一)虚假房产按揭骗贷。如2010年3月21日法制晚报披露“京城第一烂尾楼”骗贷案,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四年间通过其控制的多家关联企业,采取“一房多卖”、编造售房合同以及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手段,从建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99笔、6.44亿元。
(二)关联企业虚增利润、虚假购销合同骗贷。如2011年1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披露的吉林农发行准政策性贷款事件,长春市康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粮食收购的情况下,连续两年获得3亿余元的准政策性贷款。
(三)以虚假质押、虚假抵押、虚假担保骗贷。如2010年8月23日法制晚报披露的北京农商行骗贷案,不法分子采取冒用借款人员身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方法,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骗取贷款250余笔,共计人民币7.08亿元。
(四)以虚增关联企业利润骗贷。如2008年9月17日南方都市报曝光的“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南海华光骗贷案,华光板材公
司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将总资产虚增36.43亿元,销售收入虚增64.38亿元,利润虚增7.31亿元,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二、媒体及公众的主要焦点
(一)指责银行内控管理不严。如“京城第一烂尾楼”骗贷案曝光后,2010年8月24日《北京商报》刊发题为《骗贷案考问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文章,指责骗贷案的屡屡发生,反映了某些商业银行信贷部门内部审批程序的管理疏漏。齐鲁银行骗贷案和吉林农发行政策性连环贷款骗贷案被证实后,2011年1月7日网易刊发题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重大骗贷案回顾》的文章,指出骗贷案暴露出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松弛、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处罚不严等诸多严重违规问题。
(二)批评管理部门监管缺失。如曝光后的齐鲁银行骗贷案,《证券时报》于2011年1月6日刊发《齐鲁银行事件的反思与警示》,批评济南市政1府对齐鲁银行高管人员管理不善,批评监管部门受地方政1府等多方压力,对中小银行的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又如2008年南海华光骗贷案、2009年北京农商行骗贷案发生曝光后,网民分别在新浪、天涯社区等论坛发帖,批评地方政1府的审计、税务、工商、房产等部门监管不到位,放任企业自流,酝酿银行骗贷案苦果。
(三)担心事件恶化引发系统性风险。如2008年的南海华光骗贷案发生后,共牵涉广东、海南、福建等省企业25家、涉及骗贷金额近75亿元,媒体担心该事件可能引发受牵连的22家企业倒闭,近
5万员工失业。又如去年底的齐鲁银行骗贷案曝光后,有网民同时百度、徽网、红豆等社区或论坛上中发帖猜测齐鲁银行案涉案金额远超当初公布额,或将达60亿元,可能引起储户对齐鲁银行挤兑,引发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舆情应对处置
(一)及时回应媒体报道。如针对2009年媒体首先爆料的“京城第一烂尾楼”骗贷案,北京市房产局当日向各媒体公开予以回应。又如对媒体当日曝光的齐鲁银行骗贷案,济南市政1府当日下午即向新华社、齐鲁晚报等媒体证实。
(二)公开事件全过程。为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案情调查进展,案件被曝光后,市政1府、金融办、公·1安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案情调查进展,公布涉案企业、人员和相关金融机构的应对处置情况。如南海华光骗贷案后,2008年南海警方应地方政1府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华光板材公司伪造财务报表、虚增利润等手法骗取银行授信事实。
(三)消除舆论质疑。如公众对齐鲁银行的经营状况的担忧,银监部门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向外界公布齐鲁银行的相关监管指标,消除公众对银行经营质量的担忧。又如假合同骗贷案件发生后,媒体关注的普遍存在的开发商假销售合同、汽车消费贷款中假抵押、企业财务上的假报表等质疑,政1府相关部门都通过媒体予以正面回应,承诺或通过制度修订堵塞监管漏洞,或通过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案件发生。
四、启示
(一)针对突发事件舆情,要抢占第一落脚点。快速反馈、疏导舆情是占据新时期舆论引导主动权的关键。新时期网络舆情具有传导迅速、覆盖面广、感性化的特点。因此要求政1府部门、监管部门每对突发事件舆情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发言人表态等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给予果断、明确的回答,以消除负面不良影响。
(二)针对突发事件舆情,要做到事件处置全过程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披露是避免信息误传误读的基础。从近年发生的突发骗贷案舆情来看,在事件发生初期,媒体往往会为抢时效,针对事件某些细节做出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测和判断,从而引发负面舆情。因此,在处置相关事件时,要力争做到公开透明,适时加强与媒体沟通,披露相关信息,减少媒体武断猜测。
(三)针对突发事件舆情,要及时判断舆论的方向。监管部门必须及时了解突发事件舆情发生后舆论发展方向,做好网上的舆论引导。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各级舆情监测、网评分析队伍专业能力,及早筹备、尽早投入突发舆情的“第二战场”,引导网民客观、全面、理性地看看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网络媒体的交流、沟通,强化正面报道,突出有关方面应对案件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引领舆论风向标。
(四)针对突发事件舆情,要加强多部门的协调联动。一是重大案件舆情的成功疏导需要多部门的周密合作,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向媒体公众释疑解惑,覆盖负面舆情。二是强化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有利于
就舆情疏导的经验互访共建,同时互通有无,拓展舆情发现渠道,及早发现舆情苗头,增强舆情疏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