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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五城联创工作
简
报
第04期
市“五城联创”总指挥部办公室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
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不文明陋习
实名曝光活动
编者按:
4月1日上午,市文明办召集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滁州日报社、滁州广播电视台、滁州学院宣传部、市地税局、滁州供电公司、滁州移动公司、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文化艺术学校负责同志,专题讨论开展不文明陋习实名曝光的有关事项,并研究制订了《关于〈皖东晨刊〉、〈滁州新闻联播〉、〈滁州在线〉开设陋习实名曝光台(栏)的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市直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关于《皖东晨刊》、《滁州新闻联播》、《滁州 在线》开设陋习实名曝光台(栏)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韩先聪同志的有关批示精神,借鉴武汉市在媒体上实名曝光不文明市民的做法,推动我市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滁州日报社、滁州广播电视台拟在《皖东晨刊》、《滁州新闻联播》、滁州在线网站开设曝光台(栏),定期实名曝光不文明市民。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牵头、承办、协办单位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负责此项活动的统筹谋划、宣传引导和督查督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皖东晨刊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完成各自的分工任务。
协办单位:滁州学院、市地税局、滁州供电公司、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文化艺术学校、滁州移动公司。负责组织文明志愿者,现场拍摄陋习图片。
二、设立市民陋习实名曝光台(栏)
《皖东晨刊》每周五设立一期“市民陋习实名曝光”专版。《滁州新闻联播》每周五开设一期“摒弃陋习、走向文明”专栏。每期刊(播)陋习图片10至15幅。时间从今年4月份至今年年底。
三、重点陋习
1、乱停乱行车辆
2、乱穿行(闯红灯)
3、翻越交通护栏(穿越绿化带、毁损公共设施等)
4、随手乱扔杂物(沿街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
5、其它影响城市形象的陋习
四、广泛宣传
市文明办起草《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市民陋习实名曝光活动的公告》,《皖东晨刊》、《滁州新闻联播》、《滁州在线》市区各门户网站,于4月5日前刊登(播出)。
五、拍摄陋习照片、录像分工
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月份、8月份、12月份。滁州移动公司志愿者协助。
2、市城管局督查支队:5月份、9月份。滁州供电公司志愿者协助。
3、市文明办:6月份、10月份。市地税局志愿者协助。
4、《皖东晨刊》:7月份、11月份。滁州学院志愿者协助。
5、市老年大学、老年文化艺术学校组织摄影爱好者,自愿参加此项活动,现场拍摄陋习照片或录像。
以上单位于每周一下午前将拍摄的陋习图片,邮发市文明办:czswmb123@163.com,并配发必要的文字说明。联系人:陈祥斌,3037090,***。逾期影响报纸刊登和电视播出的,由图片提供单位负责。按时提供图片而没有在本周内刊登(播出)的,由新闻单位负责。
六、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到位
加强市民文明素质宣传教育,是“大滁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展示“大滁城”形象的重要途径。开展市民陋习实名曝光,是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到岗到人,切实落实韩先聪书记的批示精神。市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发出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题通报,对于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通报表彰,并提请市效能办绩效考核加分;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给予其绩效扣分和“文明单位”告诫。
另外,对于刊登、播出的摄像、摄影作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项若干个,给予表彰奖励。
滁州市文明办 市城管执法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滁州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