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提交资料(青岛市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岛市消防验收基”。
备案抽查申请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及凭证》(表格填写完整,包括设计备案号,设计、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表格最下面的竣工验收情况等;备案表盖公章)。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签字)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山东省总队检验机构出具,还需提供技术科签字的登记表,核对抽检的数量)金湖路技术科(66577175)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山东省总队检验机构出具的,青岛市出具的不受理)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85837993)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土建、装修、消防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都要提供复印件且盖公章)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八、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抽检报告。(山东省总队检验机构出具的,青岛市出具的不受理)
九、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或设计备案公示合格网页或未抽中凭证,若是装修、改造工程需提供原主体建筑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十、发改委的批文、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十一、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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