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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问题的调查——以广东省为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7月7日起,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前不久我们就人民币跨境业务赴广东省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当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情况,具体分析了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并就整体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广东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进展
(一)试点情况及特点
在试点期间,广东地区的结算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结算业务发展良好,呈现加速势头。截至2010年10月31日,广东省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0048笔,金额1315.15亿元,占全国总量的近50%。从时间结构看,近期呈现加速增长态势。2009年7-12月14.60亿元,占1.1%;2010年1-5月352.20亿元,占26.8%;2010年6-9月948.35亿元,占72.1%。二是结算业务流出大于流入,以进口付款为主。广东省的结算业务中出口笔数和金额分别为927笔和80亿元,仅占结算总量的6%,远低于进口的7415笔和972亿元的规模。三是结算业务不断延伸,种类丰富。到目前为止,除了办理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广东地区还开展了跨境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人民币结算业务,与上述业务相配套的跨境贸易融资(贷款)、账户融资(拆借)、对外担保、为境外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业务也已陆续开展起来。四是参与银行不断增加,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广东省已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发生业务的银行不断增加,目前已有商业银行总(分)行共180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是结算业务的主力军,其市场份额占50%,股份制商业银行占31.87%,政策性银行占1.97%,外资银行占16.16%。五是境外地域不断扩大,以港澳业务为主。截至2010年10月,广东省与境外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国家(地区)共30个,分布在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大洋洲六大洲。但在地区业务比重中,港澳地区仍是结算业务的主发生地。六是多种清算方式并用,以清算行模式为主。从结算业务的清算模式看,目前存在代理行、清算行、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模式,其中,以清算行模式为主。从全国来看,通过清算行渠道清算的业务金额占58%,广东由于毗邻港澳,其比重要高于全国水平。
(二)当前的几个突出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是业务发展规模不高。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总量在我国总体进出口业务的比重仍较低。主要原因有:(1)人民币计价相对滞后。当前业务发展中,人民币计价的发展滞后制约了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主要源于人民币不是国际货币、国际市场接受程度较低和企业本身议价能力不足等因素,使得目前人民币尚无法突破美元主导的计价体系。(2)境外人民币存量较少。目前,香港地区银行人民币存款1500多亿元,澳门地区为60多亿元,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币存量都较少,使得境外获取人民币的成本较高,制约了业务的全面开展。(3)境外人民币资金用途有限。由于人民币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还不是国际货币,生息、升值途径匮乏,在境外用途非常有限,限制了境外企业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很大程度制约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做大做强。(4)购售汇存在额度管理。人民银行对人民币清算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年度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是目前规模受到限制的原因之一。这一管理制度是为有效控制风险的制度设计,但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已核定的额度已经不能满足贸易结算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的发
展。
二是人民币资金流出大于流入。截至2010年10月底,广东省进口使用人民币结算是出口结算的12.1倍。全国情况也类似,9月末全国进口支付1727.94亿元,占总结算比例87.68%,出口242.83亿元,占比12.32%。人民币资金流出大于流入问题主要原因有:(1)出口企业名单限制。目前,出口业务仍有试点企业名单限制,广东只有273家,全国也只有365 家。只有试点企业以人民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这影响了大量非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办理出口业务的积极性。(2)当前客观经济发展的影响。人民币刚刚迈出国门,境外存量有限,必然经历先以支付流出去再回流的发展过程。此外,人民币预期升值下,进口使用人民币结算本质是向外方让渡汇率收益,外方容易接受。可见,现实金融条件有利于进口结算业务发展。而我国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出口目的地多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使用本币结算难度大。最终形成进口结算发展快而出口结算发展慢格局,是现实条件下业务发展初期的必然结果。(3)境外持有人民币的意愿较强。由于目前普遍对人民币汇率存在升值预期,因此目前境外持有人民币意愿较强,这也就造成对外支付人民币易接受,境外更倾向留存手中人民币而使用外汇支付。(4)汇价差异影响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积极性。目前港澳地区人民币汇价仍存在差价,以2010年10月13日的数据为例,香港中银和建行100港币兑人民币85.39元和85.25,而内地中国银行100港币可以兑85.76元,两者相差0.37元和0.51元。如果试点企业选择人民币结算,相对于港币平均损失为0.5%左右,严重影响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
当前人民币跨境业务需研究的几个问题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规模和结构,以及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决定了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的进程中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参考,因此,需要我们进行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下,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循序渐进地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展。在这一进程中,应明确在不同阶段的指导原则,对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来看,应在以下问题上加强研究工作。
(一)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战略定位问题
人民币跨境业务战略定位决定了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也是各个不同职能部门进行协作的基础。由于人民币跨境业务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和实现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大国强国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将人民币跨境业务作为国家战略,在更高层次上予以部署,以便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相关工作的推进。
(二)行政推动和市场推动的关系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采用何种币种结算将由市场主体进行自主决定,因此,在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应坚持市场推动的原则。但目前由于人民币跨境业务刚刚起步,社会主体对该项业务的认同度还不高,市场的基础建设仍然薄弱,因此,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行政推动应发挥重要作用。在这一进程中,需要深入研究行政推动和市场推动在不同时期各自的地位、职责和具体措施,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业务的发展。建议在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中,应综合运用行政推动和市场推动,在初期以行政推动为主,市场推动为辅;长期应以市场推动为主,以行政推动为辅;在具体工作中,行政推动的政策选择应是以有利于长期向市场推
动为主的目标为原则。
(三)业务创新与现有管理体制间的关系问题
由于人民币跨境业务不仅涉及经常项目交易,资金的流动势必涉及资本项目的交易,而目前我国还实行资本项目管制,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时,也将势必在管理体制上与现行的各项措施有所冲突。在兼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何打破,或是在多大程度上、在什么时间点上突破原有的管理体制框架,为人民币跨境业务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拓展新业务的开展,是我们一项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多方权衡利弊,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具体原则和实施方案。但总的来看,为了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现有管理体制不应一成不变,而是要为与业务创新共同进行改变,以适应新环境和新业务的变化。
(四)长远目标和短期风险的关系问题
从长远看,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将有助于提升人民币的地位,并打破人民币升值预期引发的境外资本流入,导致的外汇占款增加,将外汇储备与涉外经济活动的直接关系脱钩,从而提升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从短期看,人民币跨境结算却一定程度加剧外汇储备和流动性增加压力。现实条件下,使用何种货币结算是境内外交易双方博弈的结果,汇率升值双方争取升值收益,汇率贬值双方规避贬值风险,从而形成如下局面:升值时境外愿意接受人民币支付,呈现净外流,国内售汇降低,储备压力增大;贬值时境外和境内均不愿意承担汇率风险,最终将以一种币值更稳定、流动性更强的货币替代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当前出现的正是第一种情况。2010年1-9月,人民币跨境结算轧差净流出近1500亿元,即间接增加储备约220多亿美元,对新增储备的贡献近1/10。
因此,如何看待长远目标和短期风险,在多大程度上容忍短期冲击和影响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给予回答。但总的来看,不应因短期风险而放弃长远目标。但在具体工作中,应充分关注风险的表现形式、影响程度和产生原因。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推动各项工作向长远目标迈进。
几点具体的政策建议
(一)继续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配套政策。一是尽快扩大出口试点企业数量。鉴于目前只有365家出口试点企业,大大制约了出口结算业务的开展,因此,建议简化试点企业的遴选程序,由人民银行总行协调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出口试点企业选择标准,由省级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六部委制定的标准,核定出口试点企业名单。二是出台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配套政策。目前由于配套政策措施未能明确,各地操作并不规范统一,特别是在贸易真实性审核方面,尚没有标准,企业和银行对此心存疑虑。建议尽快出台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操作细则或指引,以推动该类业务进一步发展。三是明确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流程。由于目前是以个案尝试探讨了人民币资本项目流出去及回流的业务办理,随着境外人民币资金形成一定沉淀量,资本项目交易的结算将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尽快出台有关办法,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人民银行及各分支机构行政许可的责任和义务,以更好履行职责,促进业务开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对人民币NRA账户使用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账户结算管理办法》实施后,对于账户开户条件、开户个数、账户业务范围等问题尚未明确,如NRA账户能否接收和支付资本项下款项等。因此,建议明确NRA账户的相关规
定,并在全国统一规范使用和管理。
(二)加强人民币计价体系建设,推动人民币在经济领域的实际使用。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推进与人民币计价职能的发展密切相关。只有计价发展起来、市场从更深层面接受了人民币,才能深入推进其国际化进程。一是应该从战略的高度,在各领域推进人民币计价体系建设。例如,在进出口报价系统推行人民币报价,在涉外经贸等方面的数据公布也应尝试以人民币作为参考指标,建立人民币计价的统计体系。二是在境内外金融市场上,推出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产品。如大力发展国内以人民币计价的离岸债券市场(熊猫债),壮大一级市场发行规模,活跃二级市场交易;又如支持香港交易所近期提出的最早于明年在香港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等,逐步建立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体系。三是加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在宣传和政策上要更多鼓励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签订合同并支付结算,联合外经贸等有关部门研究激励机制和措施,推动人民币计价业务的发展。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增加境外人民币来源。考虑到境外人民币来源不足是制约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双向流动的重要原因,当前应更多地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多渠道增加海外人民币来源。主要包括以下途径:一是进行海外人民币融资。例如,推动开展海外工程的人民币项目融资,带动我国成套设备和劳务出口,增强我国企业在境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二是加强我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建设。更多的利用我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向当地进口商提供人民币贷款,支持当地企业从中国进口,实现促进我出口的目的;三是支持开展银行间人民币转贷业务。由我国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提供人民币贷款,再由其转贷给当地进口企业,用于支持从中国的进口;四是鼓励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企业以人民币从事海外直接投资,用于收购,或转移我国部分过剩产能;五是扩大将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可由国际开发机构扩大至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及企业,以支持以人民币支付从中国的进口及相关贸易融资。
(四)加强人民币流出和回流机制建设,畅通人民币境内外流通渠道。人民币流出和回流共同构成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的基本循环。境外人民币存量有限,获取途径较少、成本较高一定程度限制了业务开展。而随着人民币在境外积累沉淀一定量以后,必将面临资金运用和保值增值的问题。因此,为推动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应尽快明确政策法规,逐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业务资本项目下的开放,加强人民币流出和回流机制建设。具体来讲,在流出方面,应进一步丰富人民币的境外投资渠道,促进人民币离岸自循环市场。建议重点引导鼓励人民币通过贸易、投资和银行间市场等渠道流入境外离岸市场,增加人民币在外的存量与流量,构建多元化人民币金融产品体系,形成人民币离岸业务的自循环系统,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形成。在流入方面,加强国内金融市场建设,拓宽人民币回流投资渠道。一是允许更多的境外企业将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以直接投资等方式回流内地;二是允许香港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公司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以QFII形式,将人民币投资于内地资本市场。
(五)加强银行清算渠道建设,提高代理行清算渠道的效率。由于地域限制和各地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环境和条件的不同,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主体,人民币跨境结算采用几种清算渠道保留是必然选择。从现有清算渠道看,代理行模式清算效率较低,目前是以清算行清算为主要方式。为提高代理行清算效率,促进业务开展,应充分利用境内银行已为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丰富资源,有效推动试点地区扩大后清算渠道的疏通与建设,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共享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提供有偿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服务,提高现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使用效率。
(六)在特定区域开展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积累经验。为探索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方向、渠道和市场工具,并为积累经验、控制风险,可以考虑在特定区域实施更为灵活全面的资本项目开放政策。在地区的选择上,试点地区应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夯实的业务基础、强烈的市场需求等条件。
(七)加强与境外货币管理当局之间的沟通协调,支持人民币走出去。目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集中在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结算,其他地区的结算量很小。一方面其他地区对人民币结算仍处在观望和认知的过程中,另一方面也与当地货币管理当局对人民币的态度有关。建议加大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宣传推介和货币合作力度,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争取相互理解、支持,谋求长远合作。特别是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货币合作力度,推进与东盟国家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八)抓住真实性审核与配额管理两个核心,控制人民币跨境业务的风险。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推进,为套利资金借道进出内地创造了条件。当套利资金在短期内集中大规模进出内地时,就可能对我国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及人民币汇率、利率稳定造成较大冲击,是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的风险所在。为控制这一风险,应抓住真实性审核与配额管理这两个风险控制核心。真实性审核,即通过非现场监测分析,对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与实体经济交易的一致性进行监测和预警,其着眼点在于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适用于伴随实体经济交易的资金流的风险控制。因此,对于经常项目,应以“真实性”为核心。配额管理,即规定人民币通过某一渠道跨境流动的量。其着眼点在于“量”,表现为比例、金额上(下)限的规定。对于资本和金融项目下的交易,在试点初期,特别是具有虚拟金融交易性质的银行间市场、跨境购售、资本市场投资渠道的人民币跨境业务风险控制则应以“配额”为核心。
(九)完善数据统计,加快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建设。随着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人民币的跨境往来将进一步增加,相应的风险也会有所增加。为此,应将人民币跨境业务全面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系,按照居民和非居民原则加强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流量和存量监测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对企业交易和资金流匹配的监控,保证人民币跨境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办理。此外,完善与外管、财税、商务、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多部门合作,实时监测人民币跨境流动风险。
(十)明确职能分工,加强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人民币跨境业务涉及业务品种和部门较多,与现行管理体制存在较多交叉,因此需要进一步梳理职能分工,便于业务的顺畅开展。此外,人民币跨境业务作为新兴业务,存在较多理论和具体工作需要开拓和落实,因此,需要在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倾斜,以利于后续工作的稳步推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