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商业险超载情况解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动车综合商业险讲解”。
主车准牵引载货质量为:主车准牵引总质量—挂车整备质量
举例说明:该车主车准牵引载货质量为:37610kg—6000kg=31610kg 挂车装载货物质量(即核定载质量)为:挂车总质量—挂车整备质量 举例说明:挂车装载货物质量为:40000kg—6000kg=34000kg
上述车上货损险责任限额为20000元,即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最多赔付20000元,超出限额由自己自行承担。
附:超载免赔情况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第九条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第八条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B款)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十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车辆损失险 第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C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 第八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