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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商职能构建“三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显著
去年10月,江苏省南通市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以来,南通市工商局紧扣这一热点,立足全市工商系统实际,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立足点,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深入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创建活动,全力搭建执法、监管、服务、维稳、共享“五大”平台,构建了“危机防范、秩序维护、矛盾疏导”三大体系,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局的经验做法近日被中央综治委简报转发。
一、强指导、抓服务,用发展的眼光构建矛盾防范体系
该局按照“以民为本”理念,坚持靠促进发展减少矛盾,靠强化服务化解矛盾,靠抓创新预防矛盾,进一步强化指导、抓好服务,全力推进南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以窗口建设为抓手,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的系列工作意见,强化对新兴产业的战略扶持和传统产业的转型扶持,促进了南通经济科学、健康、有序发展;落实了银企对接工作措施,开通了多渠道的融资途径,为企业落实各类金融贷款200余亿元;整合系统资源,将市区范围、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企业的登记权、年检权和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权、监管权下放至市区分局,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办理工商业务;实行窗口登记AB岗制度,强化跟踪服务,提升了服务质量,登记窗口当日办结率达99%以上。
二是以行政指导为手段,积极提升帮扶服务效能。深入开展“百千万大走访”活动,走访企业3154家(其中外资企业206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139个。强化商标战略实施与品牌基地建设,引导各县(市、区)申报省级品牌基地2家、市级品牌基地3家。指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12件、著名商标74件、知名商标300件,其中“中洋”、“江海(图形)”、“南回”商标5月27日被国家工商总局为驰名商标。积极开展“红盾进女监、送法助创业”活动,为即将刑满释放的28名女犯提供就业创业针对性服务,帮助其快速融入社会,有效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以应急体制为基础,有效强化快速处置能力。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了节假日值班制度,探索建立了“市局直接分流、基层办理反馈、县区局督查督办”的消费维权运行模式,提高了处置效率。紧扣社会热点,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处置了食盐抢购、毒韭菜等事件,快速调处了涉及250多人的群体性投诉事件,有效化解社会危机。
四是以创新思路为先导,着力完善事前防范能力。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履职问题,积极探索和谐履职的新途径。启动了幼儿消费教育工程,编写了幼儿消费教育读本(绘本),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发行,填补了国内空白。建立了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前移老年消费维权“关口”,增强老年消费者的自该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理念,避免恶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强化社会共建,深入各大型市区宣传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假货识别技巧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有效应对,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强监管、维秩序,用无缝的监管构建社会维护体系
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该局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搭建了由管到引、由粗到精、由松到紧、由分到合的综合监管平台。
一是由管到引,在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结合南通市开展的“两大体系”建设,对现有的监管思路进行总结反思,逐步建立了以诚信引领企业文明发展,以信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工作思路。成立了诚信经营联盟,强化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以诚信经营状况为基础,评选出百家“文明诚信单位”和百家“光彩之星”,营造了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建立了市场契约管理平台,在227家市场落实了契约化管理制度,规范了市场主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使诚信守法经营成为一种自发行为。
二是由粗到精,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上下功夫。起草了《南通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为全市农贸市场管理提供了依据,积极推进了11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全市群众提供了更为优良、更为放心的蔬菜消费场所。在全市260家市场落实了文明诚信经营户星级评定制度,引导经营户把文明诚信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行为中。成立了食品安全自律委员会,积极推广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集约化、精细化程度,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此外,该局积极强化食品市场整治,查处各类市场1644个次,下架疑似问题肉1656公斤,抽检婴幼儿奶粉、食用植物油、黄酒、面条等各类食品260多批次,有效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由松到紧,在维护日常经济秩序上下功夫。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222件,查结立案案件2102件,案值共计5905万元。强化对新型经济违法行为的监管,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84起,案值1870.285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假冒物品2万多件、侵权假冒商标标志5千多件。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抽样检测农药30批次、肥料30批次、喷雾器10批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71起,有效净化了农村市场环境。通过一系列紧而密集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的维护了市场主体、消费者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由分到合,在搭建综合监管平台上下功夫。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打破部门之间封闭式执状况,实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确立了“谁最先许可、谁组织查处”的原则,牵头组织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查处4次,出动执法人员17876人次,清理无照经营户8885户,疏导补办
营业执照数7871户,自行歇业数679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数447件,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
三、强维权、树公义,用公正的调处构建矛盾疏导体系
该局与市综治委、市调处中心、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实施消费纠纷调解与大调解对接的实施意见》,7月初,全面完成了消费纠纷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的整合工作,强化了综合调处能力,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由过去的76%上升至98%。
一是依托“三级网络”,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调解格局。强化资源整合,实行“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和工商机关业务指导、调处机构具体运作、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运行模式,依托12315“一会两站”,在镇、村(居)层面,将村(居)消费维权联络站纳入所地村(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并合署办公,实现了化解消费纠纷的组织、人力、行政以及其他资源的联动联调,形成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有效提高了消费纠纷调解效能。强化业务培训,聘请了有调解经验的司法、大调解中心、消协等部门的专家对消镇村消费纠纷调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调处水平和能力。目前,该局已在9县(市)区、76个乡镇设立了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站,成立了2220个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点,聘请了3167名专兼职调解员,立体化的调解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健全“三项机制”,提升了基层消费纠纷调处效能。加强调处工作基本制度建设。建立了消费纠纷移交督办、办结回访报告、考核奖惩和台帐资料等制度,规定了调处纪律,努力规范调处行为,积极实现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数据化、法制化、专业化。创新了调处配套工作机制。建立了排查预警、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先行赔偿、和解在先等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消费纠纷受理和调处办法,形成“统一制度、各司其责”的全市消费维权调处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质监、等部门协作,对重大消费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处置,今年以来通过部门联动机制解决消费纠纷54起,争议金额达180万元。“消调对接”机制推行以来,各级纠纷调解机构采用“消调对接”机制共调解消费纠纷255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4万多元,与同期相比,投诉至12315的消费纠纷减少了11.3%,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区)”的目标。三是拓宽“三大渠道”,完善了消费纠纷调处覆盖层次。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消费投诉日益增多的现状,该局立足全系统现状,全面整合资源,新建了三条专业维权渠道,提升了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的覆盖面。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清真寺和西藏民族中学设立了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聘请了13名少数民族同胞担任维权义务联络员,为南通地区52个少数民族、近2万名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更高效的维权服务。在残联的支持下,成立了省内首个“残疾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有针对性地提供康复用品消费知识宣传、提供智障、视障消费读物、提供绿色维权保护通道,增强残疾人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维权微博,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根据网友留言,针对
性的提供维权指导。微博开通以来,帮助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导171个,发布消费提示41次,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2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