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班主任考核试行办法_班主任考核标准和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46: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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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美术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班主任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与成长发展中的应有作用。根据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班主任考核办法。

第一条 班主任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续聘及津贴待遇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第二条 班主任考核由院党委具体指导实施。班主任的考核分月、学期考核,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班主任工作档案。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一)自身政治思想及道德修养(15分,每项不合格扣5分)1 有政治敏锐性,有大局意识。安心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坚持以人为本,乐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理解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强。4 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无拖拉扯皮现象,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班级情况,让分管领导参与到具体的班级管理与建设中来,按要求及时协助辅导员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和工作计划与总结。

(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75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20分,每项不合格扣5分)

(1)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学生中的不良思想倾向。(2)协助辅导员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主题班会及团日活动,每次班会活动邀请分管领导参与,有照片及班会记录记载,每学期最少五次。

(3)积极引导和指导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意识。(4)关心班级学生成长,能够及时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随时关心、帮助、教育在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并能及时反映班级学生的不良心理问题。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工作(20分,每项不合格扣2分)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明确正确的学习目的,学生的学习动机纯正,学习热情高,学习风气浓厚。

(2)班级有良好的学风建设规划,有制度,有检查,成效明显。

(3)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学生专业思想牢固。

(4)大力开展专业知识竞赛、专业技能大赛、计算机技能、演讲比赛等活动。(5)引导学生从事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创新活动,学生能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文化教育、社会教育等活动,成效明显。

(6)经常到班级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认真坚持请销假制度及点名报告制度。每月上交请假条存根。每月由各班班长抄送上交各代课老师的上课迟到、旷课、请假、早退记录,并有代课老师和班主任签字。

(7)做好学生节假日及寒暑假的离校到校记录,由各班班长在放假前两天上交学生离校和留校详细记录并有班主任签字,到校后当天上交学生到校情况,并由班主任签字。

(8)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考研准备、择业就业等工作。对学生进行行为指导工作(15分,每项不合格扣4分)

(1)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能与分管领导一道召开班会,加强班级建设,班风好、学风好。

(3)能够及时纠正和查处学生违纪行为,学生文明修身意识强,文明程度高,行为习惯好。

(4)能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联系。4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20分,每项不合格扣5分)。

(1)能够在分管领导的协助下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培养。(2)能够与分管领导及辅导员一道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困难补助发放、勤学助学等工作。

(3)能够经常深入班级,及时发现、处理和化解矛盾,报告发生事件,协助调查处理,无重大责任事故。

(4)能够深入宿舍,并邀请分管领导深入宿舍,妥善解决学生反映的各种问题,公寓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好。(各班班长每月上交一次班主任及分管领导深入宿舍的带有照片的材料,每学期均不少于五次)

(5)积极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勤(10分,每项不合格扣4分)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培训、政治学习活动和工作例会等。2 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等。积极参加健美操、拔河等的体育项目及大合唱等代表学院的集体项目。

(四)工作考核加分项目 1班主任工作例会全勤加2分。

2所带学生个人获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部级奖励加3分。

4每学年班级宿舍卫生评比学院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每次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出勤率100%,且秩序和纪律好加2分。每学年学院篮球比赛等全院比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7 每学年的院迎新晚会出演节目数量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代表学院参加校篮球赛等校级或更高级比赛,参加每人次加2分,如获得名次额外奖励。学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学生平均考试成绩高(同专业比较),加3分;补考率全院最低者,加3分;外语过级率全院第一、二名者,分别加3和2分;计算机过二级率全院第一、二名者,分别加3和2分。本科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一名加2分。

(五)工作考核减分项目因疏于教育管理或工作失误,造成所带班级学生一般伤害者减15分。漏报、不报、虚报、迟报学生违纪及安全事故等各种情况,造成严重后果者,减20分;造成一般后果者,减15分;未造成损害后果者,减10分。3 所带班级学生,每受一次院级处分,则减20分;每受一次校级处分,则减40分,并扣除当月津贴;所带班级学生违纪违法,该发现而没发现,该作为而不作为者,或消极作为者,减20分,并扣除当月津贴。4 组织活动不利者,减10分;由于组织活动不利,影响大局者,减15分;由于组织活动不利,造成严重后果者,减25分。未能履行调课手续而无故缺课或自行取消课程者,每节课扣10分。每学年奖助学金统计,由分管辅导员(耿婷婷老师)在教学秘书处统计全院考试成绩并发放给各班班长,各班班长与班主任以及分管领导一同在班内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在评选结果上由班主任和班长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各系党委书记,由各系党委书记检查后交给院党委办公室分管辅导员统计。迟交一天及一天以内的扣5分,迟交超过一天的扣10分。评选结果与考试成绩不符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扣20分,并由学院调查处理。所有奖励评选结果、学院分发的各项任务的材料、每次节假日的离校留校统计、到校情况统计等材料迟交一天扣5分,迟交超过一天扣10分。8 班内学生节假日到校无故缺1人扣5分,有特殊情况请假的要有请假材料。平时上课旷课者每人次每节课扣3分;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每节课扣2分。9 每班每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4人,不得无故准假,超过每一人扣2分(有必要的多人次的请假需有系党委书记的签字批准)。每位学生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3天,超过一次扣3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系党委书记批准。月考核材料包括班会记录、班主任和分管领导深入宿舍的记录、节假日的离校留校以及到校情况的记录、上课情况记录、请假条存根等。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材料届时具体通知。所有材料必须有班长和班主任的签字,部分材料需要分管领导的签字(视情况而定,会有临时的通知)。经查实如有伪造情况,扣20分。班主任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每月3号之前上交上月的考核材料,每学期以及学年的考核材料上交时间以临时通知为准。所有材料交给院党委办公室分管辅导员(耿婷婷老师)。迟交一天扣五分,迟交一天以上扣10分。12 所有班主任考核材料由各班班长在指定时间内交给党委办公室分管辅导员(耿婷婷老师)。

第五条 考核程序。每月考核在其下月的3-8号进行,每月10号公布考核结果。每学期和学年考核在学期和学年结束前半个月进行。

(一)加分和减分项目,由学院审定。

(二)学期和学年的考核,自我总结并评价:占20%。需由班主任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向所在学院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并对自己打分。

(三)学期和学年的考核,学生测评:占30%。学院党委和学生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班主任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四)学院测评:月考核由学院根据上交材料和具体座谈和调查直接测评(如对月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党委反映,院党委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学期和学年测评则占50%。学院根据班主任的时机表现和工作实绩,组织相关人员对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五)学院将测评结果进行备案。

第六条 在考核期间,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在同等情况下可以少的参考测评结果,优先或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

(一)所带班集体,或国家级表彰的;

(二)所带学生中有3人以上或省部级以上表彰的;

(三)在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第七条 在考核期间,具备下列情况之一或同等情况者,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一)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

(三)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伤亡者(轻伤及以上者);

(六)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置的;

(七)因不当原因,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九)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在学生考试中收受学生财物的;

(十一)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八条 学院将班主任工作测评结果备案,作为发放工资、津贴、年终奖励以及评选优秀的考评依据。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0一五年三月七日起施行,其他同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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