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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西平铁路
工程项目调差索赔方案
中 国 中 铁
中铁三局西平铁路六公司项目部
2009年8月20日
工程项目变更调差索赔方案
为加强局指挥部和公司对新建项目关于调差索赔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何规范日常工作、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最终维护好局指挥部、公司的利益,具体方案策划如下:
一、调差索赔职责分工
1、项目部对调差索赔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与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公共关系,负责调差索赔方案的编制,负责调差索赔原始资料的整理及汇总。
2、项目部明确调差索赔的职责分工,并有专人定期检查落实索赔工作的进展。
二、调差索赔内容
1、调差索赔内容确定
1.1通过对实际成本、实际收入、预算成本三者之间的对比分析;以成本分析来确定索赔内容。
1.2通过将实际的施工进度同计划的施工进度对比分析,检算工期是否延误,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后,可提出工期索赔的要求,从而达到经济索赔,以进度分析来确定索赔内容。
1.3根据工程施工中实际出现的意外事件,如不利的地质条件、地震、洪水、社会动荡等,具体分析原因及后果,如果能够确定属于业主方面或客观环境原因造成的,如特殊风险、业主风险、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等等,项目部拥有工期的索赔权,也有额外费用的索赔权;以事态分析来确定索赔内容。
2)调差索赔具体内容
2.1由于变更设计造成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及工程量清单以外增加的项目。
2.2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国家政策允许调整的费用。
2.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水文和工程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损失。
2.4由于建设单位征地拆迁不到位所造成的停、窝工等损失。2.5由于建设单位延迟下达开工令、延迟提供施工图纸、未按合同及时计量和支付工程款、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延迟验收所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2.6由于工程量清单存在的差、错、漏项造成的损失。2.7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合同工期,造成加大人工、机械、材料等资源的投入和采取其他措施引起的工期提前措施费。
2.8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调整施工方案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2.9由于建设单位提高质量标准,超过投标书及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
2.10因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变更导致成本加大或工期延长。2.11其他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可能取得的合理费用。
三、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具体操作如下: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2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3.3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4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5最终索赔报告: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5.索赔的注意事项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