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水镇初级中学学术活动及其经费管理办法_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42:5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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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水镇初级中学学术活动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濂水镇初级中学学术活动审查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活跃学术思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了鼓励我校师生员工积极进行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校的学术知名度,促使我校的学术交流、学术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但钧

副组长:刘永庆、李全斌、危 波、马 瑶

成 员:陈小华、李军成、罗文辉、杜彦军、舒梦、马志文

李 峰、刘小俊

二、审批要求:

第一条 所有学术活动内容要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要紧密结合院、部(所)的科研方向、学科和专业建设,注重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新的研究成果。

第二条学术活动应当有利于增进国内外学科之间、学者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有利于激发创造性思维,培育团队意识,确保学术自由,促进学术 学校鼓励各处室授邀请其他学校名优教师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各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活动。

第四条鼓励教师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注册的各类学术组织。

第五条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召开的各种相关学术会议。第六条学校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的归口管理单位是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审定拟举办各类会议的必要性、可行性,审查会议名称、议题,对文章及发言内容的保密等作出要求。

第七条学校政教处负责会议名称、议题、论文及发言内容的政治审查。

学术交流活动的定义及范围

第八条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及学术沙龙等。

第九条 本办法所确定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是:(一)由我校主办或承办地方性学术会议;

(二)我校教职工参加在县内外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三)我校聘请县内外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讲座或合作研究。

(四)校内学术报告会:指将重大、重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校性宣传的会议。各单位申请举办校内学术报告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向教导处报送本学期讲座计划,并于讲座举办一周前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签章、审查,连同讲座提纲,送教导处。

学术活动管理

第十条凡是学校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均由学科归属的处承办,由政教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遵照《濂水镇初级中学关于举办学术会议的暂行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凡是以学校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须分别提前一周向学校提交学术会议申办表,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教导处、政教处配合。承办单位必须成立会议工作组、组委会和学术委员会。工作组由申请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办、科技(教导处)处、和政教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主办应有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会议日程安排、接待和宣传工作。组委会按相关会议以往惯例确定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由承办单位选聘县内同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安排会议主题、议程、学术论文审查、论文集出版以及相关学术问题。组委会和学术委员会各设秘书一人,负责会议的全程记录。

第十四条我校专家、学者参加校外学术会议,须向所在学校和教导处提交书面申请、参会论文和论文入选通知等材料,经批准同意后参会,没有入选论文通知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须在所属单位或在适当范围内汇报学术会议的收获及学术交流情况或举办相关学术报告会。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制度:

学校举办的所有学术活动,会议结束后将有关会议的总结材料报教导处备案,相关部室、组积极组织媒体宣传。科研秘书负责将会议情况按要求及时填写至科研业绩管理系统。

(一)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结束后,须及时向教导处提交千字以内的会议综述,及有关会议资料(包括音、像资料);

(二)教职工参加县外举办的学术会议结束并回校后,须及时向科技处提交500字以内的会议综述及有关会议资料(包括音、像资料);

(三)聘请县外外专家学者来我校学术访问、讲学或合作研究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及时向教导处提交500字以内的活动综述。第十六条承办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需写出会议总结报告,报送校办和教导处并将全套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图片、声像及其他电子文档等)报送学校档案室,以便立卷、归档。

濂水镇初级中学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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