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关于做好“推优”工作的通知_推优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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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职团[2011]17号

关于做好“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学院团委决定在今年10月中上旬开展“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发展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条件

1、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的政治追求,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明确青年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奋发向上,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4、遵守校纪校规,能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他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优先“推优”对象条件

1、获得校级以上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挑战杯”等省级、市级、校级比赛中获奖者;

3、获得国家专利、科技发明者;

4、在院、系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者;

5、在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如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每学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达48小时以上者。

三、不列为“推优”对象情况(含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者):

1、本年度因违纪被通报批评者或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上一学期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科目;

3、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者;

4、在入团时间未满一年以上者。

四、“推优”对象名额分配办法和“推优”阶段

1、名额分配

各班团支部推选名额原则上保持在本班递交入党申请书总人数的10%,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新闻网络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大学生文化策划中心、学生社团团支部参照班团支部名额分配与班级团支部一致。

2、时间阶段

院级团学机构推优时间为:9月29日到10月10日; 班团支部推优时间为:10月11日到10月14日。

五、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和推荐工作步骤

团支部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初定符合推优条件的推荐对象范围,要求有充分的推荐理由。团支部将初定的推荐对象范围报给系团总支,审核后,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推优。

1、团支部“推优”会议,必须有系团总支委员或组织部干部参加,对整个推优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2、召开团支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参加方有效),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1)团支部书记介绍推优对象候选人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2)候选人汇报自己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思想认识、学习、工作,回答同学的提问和质询;

(3)作本单位团员,根据推荐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统计结果必须有计票人、监票人签字方有效)。

3、各团支部将推优会议结果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在7个工作日内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推优对象须填写《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对象审核表》,由团支部和系团总支签署意见,报学院团组织部委审查备案,由学院团委推荐给学生党支部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积极、认真的态度作好的“推优”工作;

2、各团支部在2011年10月14日前把《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对象审核表》及推优工作总结送到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在10月17日前把推优审核结果表送学院团委组织部。

七、注意事项

已经“推优”过的团员不参与本次推优。联系人:李茗茗

***(617833)

***(617634)邱显阳

***(667411)

共青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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