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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回顾及
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税务所紧紧围绕区局税收工作主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及工作安排,加强税源控管,强化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克服人员不足等问题,圆满完成上半年税收收入任务,截至2011年6月30日辖区内企业共计入库税款 余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2890万元,增幅 38.7%。
一、201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税收征管,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1、通过落实《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管理员日志》,加强日常管理。上半年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共计144户;个体工商业户共计1560户次,检查率达到了80%,其中重点行业检查40户,重点片区检查55户(建材市场),均达到《税收管理员制度》检查比例。
(1)截至6月27日,大厅共计受理新办税务登记235户,其中个体工商业户登记145户,企(事)业单位登记94户。受理减免税共计80户,其中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64户、残疾人优惠16户。受理各类文书约1000户(次),其中税务登记类405户(次),停业类156户(次),注销登记类103户(次),变更登记类146户(次),减免类文书共64户(次),退税文书18户(次),开具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108户(次)。
(2)加强对新办户的实地检查与纳税辅导工作,将土地使用权取得、基建项目建设、发票使用、“甲供材”行为等作为纳税辅导重点,并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控管。截至6月25日,共计新办企事业单位94户,实地检查率100%,一对一纳税辅导率达到100%。
(3)加强外来、外出施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上半年共计审核开具企业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85份,受理外来施工企业的报验登记62户,并逐户进行应税鉴定、纳税辅导,辅导面达到100%;加强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对劳务分包项目实地检查率达到80%以上,并及时掌握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了对劳务分包的审核。
(4)对存在三个月以上未申报或长期零申报等现象的纳税人,及时沟通联系,进行纳税辅导等,经检查,对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进行非正常登记认定管理。
(5)加强对申请注销登记企业的税收检查力度,对其三年内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进行详查或抽查,对未足额申报缴纳的税款及时征缴入库,严格把好最后一关,上半年累计注销企事业单位14户。
2、积极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强源泉控管,做到行业管理、税种管理、片区管理、协税护税管理四结合。
(1)针对出租车辆发票使用问题,对出租车核定营业额、发票领用数量、税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将核定营业额调整至5000元,并按定额发售发票,同时考虑出租车行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出租车行业的税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对辖区内从事客运的运输业户(运输企业7户共计挂靠及自有客运车辆449辆)进行简并征期,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2)对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检查。有重点的对工业园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清理;对其基建项目中发票的取得以及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重新作出要求;通过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对“甲供材”行为的控管;有针对性的对工业园区内自建厂房、厂房转让等行为做好政策辅导和税费征收工作。
(3)对旅游区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政法规科对旅游区内四家企业近年的账务、基建项目等开展重点检查,核实房产、土地情况等。
(4)对个体工商业户结合简并征期、优惠证审验工作,清理房产税381户,清缴税款305348.92 元;并分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对理发行业、棋牌室、游戏厅和娱乐业重点清查治理共计19户,改善了纳税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加强对辖区内委托代征企业的管理,及时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进一步做好源泉控管,截至6月底已签订、整理,共计25户,其中交通运输业代征车辆定额税11户,保险公司代征车船使用税3户,共计14户。通过对保险公司严格落实一票一单的要求,今年上半年车船使用税代征率达到99%,代征正确率也达99%,特别是外地车辆的代征情况也有明显的增长。
(6)清理辖区内集资建房。已办结7个企事业单位350余住户集资建房税款清缴工作,共计入库各项税款300余万元。
(7)加强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类型变更的相关信息,加强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并做好相关税政法规的解释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上半年共计入库契税2373万元,其中企业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1521.5万元。
(8)做好国税两税两费代征的统计工作。国税代征税款的入库工作采取手工统计、月末与国库核对无误后填制网报缴款书入库,今年6月完成国税开票系统与自治区地税局征管系统挂接之后,两税两费代征税款实现网上直接划转。截至5月底共计代征入库税款69521.4元,其中城建税6057.85元,教育费附加2596.0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443.32元,个人所得税59424.15元。
(二)加强发票管理,有效堵塞税收漏洞
1、严格发票购销存管理,落实有奖发票兑奖制度。
严格《发票管理办法》、《自治区发票违法行为查处和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半年累计领购发票接近5万份/本;累计发售发票4.5万余份/本;累计缴销发票超过4万份/本。累计实现有奖发票兑奖近3万元,处理有奖发票举报案件5户,罚款1800元。
2、贯彻上级各文件精神,做好票、章换版工作。
四月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通过张贴文件、电话通知等方式,严格发票专用章刻印标准,截至六月底已初步完成发票专用章换版工作。
为确保新版发票的顺利启用与新旧发票的衔接,通过对发票换版工作大量的宣传、解释及对新发票软件的辅导,新版发票已于五月份正式启用,目前使用情况良好。
3、房地产业发票使用规范。对35户房地产企业针对房产买卖新政、契税代收事项、销售不动产自开票使用、销售不动产收入确认原则等进行集中培训,取消了销售不动产自开票预收款项目,简化了开票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契税缴纳时间进行了调整。
4、对辖区内印制衔头发票的景区企业进行发票检查。对三户企业2008年—2011年上半年申请印制的景区发票的使用、保管、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比对发票使用及税款缴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对不再使用的发票申请销毁。
5、与法规部门协作,规范二手房办理流程,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严把房屋交易税收关,完成契税及营业税新旧政策衔接。截至6月27日,共计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870余份,其中二手房交易248 户,入库税款91万元。
(三)加强分税种管理,细化管理指标
1、印花税:(1)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对符合核定条件的工业企业115户,商业企业96户,建筑安装56户(共计267户)按工业80%、商业50%、建筑安装业50%的比率核定购销合同印花税。
(2)资金账簿印花税征收。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招商引资力度增强、落户大型企业增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现状,加强对资金账簿印花税的宣传、辅导及征管工作。
2、个人所得税: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调整、综合治理奖、精神文明奖等奖金发放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的宣传辅导;加强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严格纳税期限,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3、企业所得税:根据2010年企业所得税企业自行汇算的结果,采集相关指标,对收入核算不健全,或成本费用有异议的企业,下半年拟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的缴纳。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企业共计94户。
4、结合四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期,发放企业房产及土地登记信息表,根据企业报送情况,在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管理中有针对性将增资扩股的企业、新购置厂房及办公场所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企业的非经营用房、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房作为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重点检查对象;梳理并更新系统内企业房产、土地信息,为进一步掌控税源做好基础工作。
(四)强化税收分析及预测。
细化征管状况分析指标,以征管软件数据为抓手,开展管理员对管户收入等指标的“一月一析”工作,将税收分析及预测贯穿税收管理的始终,增强管理员对管户的了解和对税源的掌控力度。
(五)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持续推进纳税服务。按照总局纳税服务工作思路,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把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样作为核心业务抓实抓好,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多种媒介做好纳税服务。
1、针对2010年年底及2011年年初自治区出台的关于促进出口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纺织业、旅游业的行业优惠政策,以及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对管辖片区内企业积极宣传,符合政策要求的做好调查、严格审查,收集、转办备案资料。目前转办各类减免32户(其中报批类3户,备案类29户),在办7户。上半年共计减免税款95.4万元,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66万元。
2、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等媒介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向纳税人公开办税流程、税费标准、税收政策法规、表证单书等,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
3、通过建立QQ纳税服务群,拓宽纳税服务面,提高辅导针对性,建立管理员与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多向互动平台,借助群共享功能规范表证单书的运用,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性;对企业提供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借助网络进行催报催缴、网上涉税问题解答等,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4、落实部门岗责,细化到岗到人。通过对岗位进行梳理,合并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发票岗,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税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5、严格内部管理,在税收工作中要求干部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为纳税人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工作礼仪、纳税服务意识,受到纳税人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