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吸烟处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吸烟处理”。
临济学校学生吸烟处理条例
一、总则:为了我校每一个同学能健康地成长,并使我校真正成为无烟学校,把我校办成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学校,特制定本条。
二、对第一次被发现吸烟学生的处理意见:
1、由学生写出戒烟保证书两份分别交与班主任及政教办。
2、写出500字以上的认识.3、该同学自被发现之日起,每天参加为期一周的义务劳动。
三、对第二次被发现吸烟学生的处理意见:
1、通知家长到校交换情况。
2、记过处分一次,全校张榜公布;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3、该同学在全校大会上作公开检讨。
4、自受处分之日起,每天参加义务劳动(直到该同学的处分被撤销。)
5、留校察看期间,每周写一篇500字以上的认识交到政教办,作为今后撤销处分的依据之一。
6、对于事实清楚又拒不认帐,对教师态度蛮横的学生,学校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对认识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并确实有优良表现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四、关于申请撤销处分的规程:
1、撤销处分的申请时间必须在被处分两个月以后。
2、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1000字以上的近两个月以来的表现总结,交由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讨论通过,并要有每一位班干部的签字,科任老师签字。
3、班委会讨论通过以后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并提交到学校政教办进行调查核实。
4、学校政教办调查核实后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并出榜向全校公示,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公示两天无反对意见,方可撤销处分。
5、在学校期间受到处分而没有撤销的,将记入个人档案。
政教办
2005年11月21日